海峽導報綜合報道 具有大陸配偶身份的南投縣前議員史雪燕卸任2年,去年底遭臺當局內務主管部門以違反所謂“國籍法”解除公職,她向臺行政機構提出意見遭駁回,11日將向臺北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史雪燕批評,民進黨當局獨裁的執政黨,球員兼裁判,剝奪民眾權益,臺內務部門和行政機構已明顯“違法”“違憲”,她站出來盼保障38萬陸配的“參政權”。
史雪燕2021年通過替補的方式成為南投縣首位陸配縣議員,后競選連任失利,2022年12月24日屆滿卸任。臺內務部門2024年12月以史雪燕未在就職前辦理放棄臺灣地區以外“國籍”,并于就職日1年內完成放棄并提佐證資料,解除其議員公職,史雪燕向臺行政機構提出意見被駁回。
意見決定書聲稱,原陸籍人士取得臺灣地區民眾身份后登記參選公職,須符合“兩岸人民關系條例”在臺設籍滿10年的資格規定,當選就職前與一般民眾相同,須符合所謂“國籍法”。有關民眾取得其他“國籍”者,不得擔任臺灣地區公職。決定書更稱,“兩岸人民關系條例”既無規范,自應適用所謂“國籍法”規定。
史雪燕認為,臺內部部門和行政機構的做法已明顯“違法”“違憲”。 依據“兩岸人民關系條例”,她來臺設籍滿10年,就有資格參選公職,并無“違法”。依據臺灣地區現行憲制性規定,大陸和臺灣都是地區,并非兩個國家。臺當局怎么可以套用所謂“國籍法”,將她當成外國人。
史雪燕強調,依“兩岸人民關系條例”,她參政完全“合法”。若不讓陸配參政,應該修改“兩岸人民關系條例”,而非“違法”“違憲”。獨裁的執政黨,球員兼裁判,剝奪民眾權益。38萬名陸配在臺灣生活、扮演家庭重要角色,民進黨不能因兩岸關系緊張,就修理陸配。所以她將提起行政訴訟,相信司法會保障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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