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海關在進境寄遞渠道查獲1起毒品案件,現場查獲含有毒品可卡因的液體2.72千克。
廣州海關所屬廣州白云機場海關關員在對一批進境快件進行監管時,發現一票申報為“塑料廣告板”的快件包裹機檢圖像異常。現場關員隨即攔截下線并進一步查驗,在快件包裹內查獲3塊橢圓形的透明塑料板,板內均藏匿有液體。經試劑檢測,該批液體呈可卡因陽性反應,凈重2.72千克。
海關提醒: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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