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魯甸縣人民檢察院聯合魯甸縣人民法院、魯甸縣第一中學組織90余名師生“沉浸式”體驗庭審現場,直觀感受法律的威嚴與公正。
本案中,李某酒后打車因付款糾紛演變成口舌之爭,繼而發生肢體沖突,搶奪方向盤造成事故,最終觸犯刑法。
庭審中,檢察官以案件事實為切入點,開展法庭教育和法治宣傳。告誡學生在現實中類似的例子并不少,講兄弟義氣,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終會釀成悲劇。發生矛盾糾紛時,應多一分寬容、少一分沖動,時刻牢記法律的底線。要始終做到“心有法度,行有尺度”,切勿以身試法,因一時沖動而后悔一生。
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認罰,并在最后陳述階段沉痛懺悔。以案釋法觸動著在場的每名學生,起到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庭審是最生動的法治課堂,案例是最鮮活的普法教材。該院將持續優化“體驗式普法”法治教育活動,通過法治教育實踐基地、沉浸式法治課堂等方式,將“以案明法、以庭促思”的法治教育常態化,用“看得見、能聽懂、效果佳”的方式,實現“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目的,以法治之光守護未成年人的成長之路。
記者 余光 通訊員 呂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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