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好像已經把結婚當成了一種做生意,利用結婚來賺錢,為什么很多人在結婚的時候,要求男方必須有車有房,還得給不少的彩禮,真的只是為了婚后的生活嗎?不,她們還考慮離婚后她們能獲得什么。
上海,為了兒子小劉能夠結婚,劉某轉了2400萬給小劉,讓他能夠全款在上海買一套房,有了這套房,小劉很快就和女子張某結婚了,但是讓劉某想不到的事發生了。
就在結婚不到三個月之后,兒子小劉和趙某選擇了離婚,因為兩人離婚,房子在購買的時候寫的是雙方名字,財產分割,婚房歸小劉,但是需要補償妻子張某1500萬賠償款,結婚不到100天,就能得到1500萬賠償款,真的很不錯了。
原本張某以為能獲得這1500萬,但是沒想到的是,劉某將小劉和張某都告上法庭了,因為這2400萬在他給小劉的時候,讓小劉寫下了欠條。張某表示,這是小劉婚前欠的,和自己無關。
但是在法院調查之后,認為兩人婚姻時間過短,要求張某還款1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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