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老人被撞碾壓致死案近一年半未決引公眾關注,
家屬強烈要求追究肇事者刑責及公交集團相關責任
春天的最后一個節氣谷雨將至,而北京的李女士和女兒陳女士身心卻仍深陷刺骨的寒冬。2023年11月21日晚,一場慘劇徹底撕裂了這個家庭——李女士老伴、68歲的于老先生在海淀區清河橋東公交站臺被男性司機金偉駕駛的經檢測為不合格的345路公交車超速撞倒并碾壓致死。近一年半來,家屬泣血向媒體和有關部門控訴:這不是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而是一起涉嫌故意殺人的惡性案件。讓不合格車上路的公交集團及其下屬員工對被撞老人家屬進行恐嚇也難逃其咎。死者家屬強烈要求追責肇事司機和相關方的法律責任,為自身討還公道,讓死者九泉瞑目。
死者家屬泣訴了案件經過。
一、血色黃昏:68歲老人慘死公交輪下。
2023年11月21日晚8時許,于老先生剛跳完廣場舞,在公交站臺等待回家。一輛由金偉駕駛的345路公交車超速向站臺駛來(時速32km/h,遠超限速20km/h),在距離老人僅10米時未減速、未鳴笛、未避讓,直接將其撞飛。更令人發指的是,金偉駕駛的車輛撞人后,不但未立即停車呼叫120急救,反而繼續超速碾壓8米,致老人肋骨骨折刺穿大動脈,最終因多臟器破裂大出血死亡。
關鍵證據有:
金偉肇事當夜醫院死亡證明:"多臟器破裂大出血致死"
車輛肇事后的檢測報告:制動系統不合格(檢測機構紅章確認)
-肇事發生地的監控錄像,清晰記錄了撞擊及二次碾壓過程。
二、五大鐵證:金偉涉嫌故意殺人。
1. 超速駕駛,蓄意沖撞。
-公交專用道限速20km/h,金偉駕駛時速達32km/h。
- 10米距離內未采取任何制動措施,完全無視行人安全。
根據以上鐵證,死者女兒曾于2014年3月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提交控告書。
2.二次碾壓,手段殘忍。
撞擊老人后,車輛加速0.8秒,導致后輪對老人進行二次碾壓。
法醫鑒定顯示,碾壓致肋骨刺穿大動脈,系致命傷。
3.駕駛不合格車輛,漠視生命安全。
涉事公交車制動系統不合格,卻仍在運營。
金偉作為專業司機,明知車輛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仍繼續駕駛。
死者家屬質疑,公交集團對撞成重傷殘人員需承擔高額賠償,是否存在“撞傷不如撞死”的潛規則?
三、司法不公:肇事者至今逍遙法外。
更令人憤慨的是,案發當晚,公交集團下屬的安全隊長路建勛率15名彪形大漢,圍堵搶救被撞者的醫院,威脅家屬:“敢鬧就弄死你們!”(有監控錄像為證),死者家屬只得報警求助。然而,警方僅出具《交通賠償案不予立案通知書》,對金偉的刑事責任只字未提,當場放走這些鬧事者,使他們至今逍遙法外。
四、司法對比:為何近一年半金偉仍未被追責?
參考北京同類案件判決:
2012年海淀越野車案,司機倒車碾壓致死,被判死刑。
2024年朝陽多車相撞案:超速致1死4傷,肇事司機獲刑3年6個月。
2022年西城醉駕案:酒駕司機逆行致死,酒駕司機被判2年。
而本案金偉駕駛制動不合格車輛+超速+二次碾壓,卻至今一年半未被追究刑事責任,司法公正何在?
五、家屬訴求:嚴懲金偉,還死者和家屬公道!
1. 立即以“故意殺人罪”立案偵查,追究金偉刑事責任!
2. 撤銷錯誤認定書,重新進行司法鑒定。
3. 追究讓不合格車上路的公交集團相關人員刑事責任。
4. 嚴懲路建勛等人尋釁滋事行為。
5. 公開道歉并賠償肇事致人死亡各項費用及精神損失費。
“我們不是為了錢,只要一個公道!”——死者女兒于女士含淚控訴。
六、法治中國的拷問:
此案不僅關乎一個家庭的正義,更拷問著首都司法的公信力:
為何證據確鑿的惡性案件遲遲不予立案?
肇事司機金偉為何能逍遙法外?
公共交通系統的安全底線在哪里?
死者家屬堅信,在黨的二十大強調“依法治國”的今天,沒有任何人能凌駕于法律之上!此案已引發全社會關注,公眾拭目以待:正義何時到來?
(本文所有證據均經核實,媒體將持續追蹤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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