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男子發出視頻,稱自己已經提起離婚,原因是婚后13天,女方身體就出現狀況,
并且拒絕檢查。
此后,終于搞清楚,女方向男方隱瞞了自己是雙子宮,只有一個腎臟。
彩禮是26.8萬,在斷斷續續的治療中,還花去了50萬。
現在,男方覺得自己已經不堪重負,而且自己還想獨自奔赴未來。
父母為了他結婚,還背負了債務,需要小伙子打工去還。
這起事件我站在男方的一邊,原因很簡單,就是女方有沒有隱瞞?如果女方隱瞞了自己的健康情況,那么這段婚姻錯誤在先的是女方。
當然如果女方沒有隱瞞實情,則另當別論。
在道德層面,很多人認為,男方過于絕情,沒有起到照料妻子的責任。畢竟夫妻雙方要相互照顧,不能因為健康問題就提出分手。
也有人認為,既然都不堪重負,而且還要幫父母還債的話,也是可以理解男方的做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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