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對民間顏色的使用有著嚴格的等級制度和禁忌規范,不同朝代通過服飾色彩強化社會秩序,以下是根據文獻整理的主要禁令體系:
周代:首開服飾色彩等級制
周朝建立了最早的色彩等級制度,天子服飾以"玄衣纁裳"(黑紅配)為尊;諸侯用青色,士人用黃色,平民只能穿"間色"(混合色)。《周禮》記載,魯國大夫季孫氏因佩戴朱紅色腰帶(天子專屬色)被史官記錄為"僭越"。齊國曾因流行紫色遭周王室批判"紫乃邪色",被迫改染"海藻綠"。
秦漢:黑色霸權與白色禁忌
秦始皇推行"黑色霸權",規定全國旌旗、官服、車馬必須純黑,甚至咸陽城商販蒸籠都需刷黑漆。庶民白衣領口不得超過三寸,商賈需在衣襟繡黑條紋作為身份標識。漢代延續白色禁忌,父母在世時子女不得穿純素衣冠,《禮記》記載"素服以送終",但允許部分白色衣物摻雜染色。
唐宋:賤色制度的形成
唐代通過色彩實施刑罰,官吏懲罰犯人時令其佩戴碧色頭巾,《封演聞見錄》載李封任延陵令時"吏人有罪,令裹碧頭巾以辱之"。宋代延續青巾制度,《夢溪筆談》記載蘇州知州判戴青巾者為"屠沽之徒"。此時綠色、青色已明確成為娼妓、囚犯等"賤民"專屬色。
元明清:綠頭巾制度的巔峰
元代將綠頭巾與娼妓丈夫綁定,《中國娼妓史》載"樂戶妻女大半為妓,故戴綠頭巾成標志"。明代從法律層面規定:"教坊司伶人常服綠色巾",樂工必須佩戴綠頭巾并系紅綠搭膊。清嘉慶年間,優伶服飾流行青綠鑲邊,《清稗類抄》記載高宗因青色近賤色而明令禁止。
貴色壟斷體系
黃色禁令:自周代起黃色逐漸成為皇室專屬,清代《清稗類抄》載"皇子得服金黃蟒袍,諸王非特賜不能服",民間穿黃衣被視為謀反。
紫色壟斷:宋代《燕翼貽謀錄》記載仁宗時期,民間禁用御用黝紫色,婦女穿紫衫遭嚴懲。
香色管制:清代規定皇太子朝服使用香色(次明黃),嘉慶年間因庶民濫用香色而重新禁制。
兇色禁忌體系
白色禁忌:自漢代形成"純素不吉"觀念,清代臣工朝見禁止穿白色羊皮,"惡其色近喪服"。蒙古族牧民雖尚白,但漢族婚禮至今忌純白。
黑色限制:民間雖實用黑色,但忌純黑服飾,喪葬禁用,《清稗類抄》載"做壽衣忌黑,恐轉生為驢"。
紅色悖論:吉慶日尚紅,但喪期禁紅,《禮記》記載"紅白二色對應陰陽",清代國喪期間連紅糟鼻子都需染色。
這些色彩禁令通過《輿服志》《會典》等制度固化,本質上是通過視覺符號維護等級秩序,其影響至今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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