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商務部等5部門《關于做好2025年度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商務廳等8部門《關于做好河南省2025年度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許昌市2025年度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細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具體公告如下:
01
活動時間
自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補貼資金實行總量控制,先到先得,資金使用完畢即活動結束。
02
補貼標準和補貼對象
個人消費者交售報廢來源權屬明確且配備車載電池的老舊電動自行車(含無牌),并在許換購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電動自行車新車的,給予一次性分檔定額立減補貼,即單個消費者消費1000元(含)至1500元(不含),一次性補貼300元;1500元(含)至2000元(不含),一次性補貼400元;2000元(含)及以上,一次性補貼500元。每位消費者可享受1次以舊換新補貼(即同一身份證只能使用1次),交舊和購新須為同一人。
03
消費者參與流程
(一)消費者前往參與活動的銷售商家交售舊電動自行車(交舊含無牌,不限品牌,蓄電池等主要配件完整),取得商家開具的回收證明后(具體樣式見附件1),即可獲得補貼資格。
(二)消費者在銷售商家購買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通過“建行生活”APP完成付款,商家開具銷售發票(開票地須為許昌市內,發票抬頭為個人姓名,開票金額應為“實際支付金額+政府補貼金額”,開票時間需在每日9:00-22:00),消費者直接享受支付立減。
(三)銷售門店及時上傳消費者個人基本信息(含身份證信息)、舊車照片、舊車車牌號(如有)、回收證明、新車發票、新車合格證、新車照片、支付憑證或支付訂單截圖等信息,商家留存新車進項發票備查。
注意事項:新車發票項目應為電動自行車,規格型號應與新車合格證產品型號保持一致,備注享受補貼金額、新車整車編碼、電動機型號、蓄電池類型、蓄電池型號等信息。
04
參與商家
許昌市首批電動自行車
以舊換新活動銷售商家
按照商家申報、屬地商務主管部門審核的原則實行動態調整,商家可隨時向屬地商務主管部門咨詢報名。消費者可登錄“建行生活”APP查看參與商家信息。
05
活動要求
(一)各參與活動企業要強化主體責任,規范經營行為,落實國家關于電動自行車“三包”規定。兌現對消費者的承諾,及時妥善解決消費投訴。對有變相加價、不兌現優惠承諾、消極處理消費投訴等行為的商家,取消活動參與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二)消費者不得提供虛假信息或者設置虛假交易騙取補貼資金。如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取消參與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三)消費者如需咨詢此次活動有關內容,或者查詢相關申請內容的可以通過申報系統查詢,如需咨詢“建行生活”APP使用問題,可咨詢建行客服電話:0374-2128605。
編輯: 齊暢
審核:王淼
終審:何永超
來源:許昌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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