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超員
是非常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
一旦發生事故
后果不堪設想
希望廣大駕乘人員
時刻緊繃心中“安全弦”
案例一
01
4月3日上午,河口交警巡邏至海昌路時,發現一輛白色小型普通客車由北向南行駛,在看到巡邏警車后走走停停故意閃躲。見此情況,民警對該車輛采取喊話的方式,讓其靠邊停車,在對該車依法檢查的過程中,發現該車核載7人,實載8人,超員1人,超過核定載客人數未達20%。
經詢問,車上乘客均為為務工人員,從刁口方向出發至三義和勞務市場,以為上午時段不會被查,存在僥幸心理開車上路。隨后,民警對駕駛員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讓車內的人員進行安全轉運,講解了超員載人的危害和后果并依法對駕駛人作出處罰。
案例二
02
4月8日,河口大隊三中隊民警在轄區樁埕路開展重點違法行為整治時,發現一輛小型普通客車行駛緩慢。透過車窗,民警看到車內人員較為擁擠,便立即示意該車停車接受檢查。經查,該車核載9人,實載14人,超員5人,超員50%以上。
詢問得知,由于大家一起去工地打工,想著擠一擠就到了,沒想到在路上被查獲。民警現場對駕乘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對超員的乘客進行了安全轉運,并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案例三
03
4月10日11時許,執勤民警在濱一路進行違法整治時,發現車號為魯E26***的面包車有超員嫌疑,民警立即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核查,該車輛核載7人,實載10人,超員3人,超員20%以上。民警依法對該車駕駛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對駕乘人員開展宣傳教育,并要求駕駛人將超載人員進行轉運。
案例四
04
4月10日11時許,執勤民警在友誼路進行違法整治時,發現車號為魯V8G***的面包車有超員嫌疑,民警立即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核查,該車輛核載7人,實載8人,超員1人,超員不足20%。民警依法對該車駕駛人給予相應的處罰,對駕乘人員開展宣傳教育,并要求駕駛人將超載人員進行轉運。
面包車超員的危害
1、容易側翻
對超員車輛來說,載客越多,車輛重心位置改變越大,行駛中偏移、側翻的概率也越大。
2、剎車距離延長
超員改變了制動力在各軸之間的合理分配,容易導致制動距離變長、制動時轉向失效、車輛甩尾等方面的事故。
3、容易發生爆胎
超員使輪胎長期超負荷運行,胎內氣壓和溫度均比較高,與地面附著性能下降,非常容易發生爆胎事故。
4、部件容易斷裂
傳動軸、車橋等部件長期超負荷運轉,會發生突然斷裂、拋出,進而導致意外事故的發生。
另外,超員乘客沒有安全帶等安全設施的保護,一旦發生緊急情況,比其他人更易受傷,且受傷程度更嚴重。
為了躲避交警檢查,駕駛人往往會有“抄小路”,甚至是加速行駛等行為,這些無疑會增加行車時的誤操作概率和危險性。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東營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駕車勿超員,更不要非法營運,有出行需求的朋友也要注意,一定要拒絕乘坐超員、非法營運車輛。另外,不要使用面包車違規載貨,高速公路車速快, 一旦發生意外,極有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來源 | 三大隊、河口大隊
編輯 | 陳艷艷 劉東旭
審核 | 張友梅 范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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