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容得下翅膀與爪印的城市,才配得上“文明”二字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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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徐斌榮(自然保護工作者) 編輯/馬小龍 校對/劉越
▲資料圖:夜鷺正在休息。圖/新華社
據中國新聞網綜合報道,近日,鄭州鬧市區的“天屎之路”引發熱議。春夏時節,夜鷺在街區法桐樹上筑巢繁殖,鳥糞隨風飄落,行人、車輛頻頻“中招”。有人認為這是生態環境改善的象征,也有人抱怨生活受到了實際干擾,關于夜鷺的“留”與“遷”一時眾說紛紜。
“天屎之路”一詞頗似黑色幽默,卻也折射出城市化進程中人與動物共處的深層矛盾。隨著城市生態的逐步修復,當野生動物以“常住居民”身份進入鬧市區,類似問題只會越來越多,傳統的城市治理邏輯正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戰。
因此,如何在保護動物棲息權與優化人居環境之間找到平衡,已成為現代城市治理的“必答題”。這場“不請自來”的生態回歸,正在重塑城市文明的底層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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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人類中心”到“共生共存”
傳統城市治理的邏輯是以人類需求為核心的,動物被視為需要被驅逐或管理的“他者”。然而,隨著生態意識的覺醒,這一邏輯正在發生深刻轉變。動物不再僅僅是“資源”或“景觀”,而是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生存權與人類的生活權同等重要。
這種倫理轉向對城市治理提出了全新要求。也即,城市治理理念需要從“控制自然”轉向“適應自然”。
事實上,鄭州城區夜鷺的聚居并非偶然,而是歷史遷徙路徑與城市生態的交互結果。簡單地驅趕或遷移夜鷺,不僅違背動物習性,還可能破壞其種群穩定性。與其試圖改變動物行為,不如通過調整城市空間布局,為人類與動物的共存創造條件。
這就要求,相應的治理手段需要更加“精細化”。在夜鷺問題上,鄭州市民采取的“撐遮雨棚”“隨身帶傘”等應對措施,實際上是對治理方式的民間補充。城市管理者其實可以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探索,例如,在夜鷺繁殖期設置緩沖區,限制車輛停放;在鳥類活動頻繁區域安裝防護網,減少鳥糞對公共設施的損害;通過生態教育提升市民對野生動物的包容度等。
在這個過程中,城市治理尤其是鬧市區的治理目標,需要從“零和博弈”轉向“多贏共生”。要明晰的是,人與動物的關系并非非此即彼,而是可以通過科學規劃實現雙贏。
這方面,有不少可供借鑒的國際經驗。比如,荷蘭阿姆斯特丹為蝙蝠設計“生態廊道”,既保護了蝙蝠的棲息地,又避免了其對居民生活的干擾。一些地方的“垂直森林”建筑也是這方面的典型案例。
很多國際經驗表明,城市治理的終極目標不應是消除矛盾,而是找到利益的最大公約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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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可持續的沖突轉化機制
考察國際上成功的治理案例,我們會發現,成功的城市人獸共生實踐往往具備三個共性特征:尊重自然規律,避免其過度繁殖破壞生態平衡;建立彈性治理機制,從系統性視角解決問題;培育社會契約精神,形成自組織的共生秩序。
城市治理的最高境界不是消除沖突,而是建立可持續的沖突轉化機制。這種“順勢而為”的治理智慧,展現了對生態規律的深刻敬畏。
鄭州夜鷺的“留”與“遷”之爭,最終應導向“如何讓共處更舒適”的解決方案。正如新加坡將城市定義為“花園中的城市”,其本質是承認人類與其他生物都是城市生態系統的平等參與者。
“天屎之路”的爭議不是單純的有關野生動物保護的話題,而是現代城市生態建設與治理的課題。站在城市文明演進的維度看,這恰似一面鏡子,照見我們從“征服自然”到“敬畏自然”的認知躍遷。
未來的城市不應是人類的專屬城堡,而應是萬物共生的生態共同體。當我們將鳥類糞便視作生態系統的代謝產物而非骯臟廢物,當城市規劃預留出“非人類居住區”,城市才能真正超越人類中心主義的桎梏。畢竟,能容得下翅膀與爪印的城市,才配得上“文明”二字的分量。
值班編輯 康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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