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胡煒(新京報傳媒研究院)
近年來,兒童網紅現象不斷涌現,無論是3歲做吃播被父母喂到70斤的“佩琪”,還是陷入擺拍爭議的“瑤一瑤”……都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01
被制造的“童年”
近年來,隨著社交媒體普及,“曬娃”已經成為十分常見的現象,“萌娃”們趣味性的日常生活內容,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部分觀眾的娛樂和情感需求,但也暴露出諸多問題。
部分家長熱衷打造“小網紅”
眼見著“曬娃”能夠收獲點贊、關注,甚至變現,有的家長把“曬娃”變成生意,開始費盡心思打造“網紅兒童”。
為了追求“潑天的流量”,部分家長的行為甚至對兒童身心造成嚴重危害。如備受關注的“小網紅”佩琪,因其父母為了吸引關注無節制投喂,3歲就有70斤的體重,被稱為全網年齡最小的“吃播”。新京報就曾發文 ,指出無論有沒有商業意圖,家長都不能拿孩子當工具。
▲ 網絡截圖
傳播機制推波助瀾
把孩子打造成“網紅”,把“童真”變成可交易的商品,其背后既有家長追逐利益的心理在作祟,也有平臺機制和MCN機構的推波助瀾。
短視頻平臺的算法偏好獵奇、沖突性的內容,導致“兒童惡搞”類視頻更易獲得曝光,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內容生態。 如果仔細分辨,還可以發現,很多兒童“網紅”的短視頻作品,并不是家長隨手拍攝的孩子生活日常,專業制作痕跡非常明顯。 半月談 在 一文指出, 不少MCN專門打造“網紅賬號養成模板”,為一些家庭博主提供內容、熱點、流量等方面的協助。有的MCN機構甚至專門招募未成年人參與劇本拍攝,從內容策劃、拍攝到引流變現,已形成分工明確的產業鏈。
02
強力整治
當“童真”被刻意加工成獵奇商品,一些“未成年網紅”便可能淪為畸形審美的犧牲品,這不僅是對兒童權益的踐踏,還可能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
新華社在一文中提醒:
本是天真爛漫的年紀,一些未成年人卻被不負責的家長和個別機構操縱,淪為博取流量的道具和帶貨掙錢的工具。把未成年人當“網紅”打造,偏離他們健康成長的人生軌道,將給孩子的童年帶來陰影;片面逐利的金錢觀,也會造成“溢出效應”,侵蝕更多未成年人。
2025年4月18日,國家網信辦發布 通告 ,揭露了短視頻平臺中大量違規賬號以未成年人形象為噱頭牟利的現象,累計處置違規賬號1.1萬余個。
▲ 官網截圖
根據通報,當前利用未成年人牟利的行為主要表現為以下四類:
惡搞兒童、博取眼球。包括用道具刀假裝砍兒童肢體,制造“萬萬沒想到”場景;在孩子身上扔食物、亂涂畫,進行所謂“懲罰教育”。 此類內容通過制造視覺沖擊滿足用戶的獵奇心理,卻忽視了對兒童尊嚴的踐踏。
虛假擺拍、制造爭議。部分賬號擺拍親子沖突劇情,讓未成年人演繹分手、相親感悟,教唆孩子模仿成人抽煙。 這些劇本化的表演刻意制造社會爭議,利用“家庭倫理”話題激發用戶討論,實則將未成年人工具化。
不當言行、歪曲導向。在部分短視頻中,未成年人頻繁展示奢侈品開箱或巨額現金場景,進行網絡炫富。有視頻打著揭露批判、警示教育的名義,刻意讓未成年人演繹不當行為、作出危險動作,發布同質化文案渲染炒作,造成不良示范。 此類內容將物質主義與冒險行為包裝為“酷文化”,對青少年價值觀形成負面影響。
違規引流、規避打擊。部分賬號以“舉牌”售賣所謂定制圖片、發布定制舞蹈等名義,引流添加好友,通過“一對一”交流等隱蔽形式傳播低俗色情內容。 這種“去平臺化”的隱蔽操作,增加了監管難度。
網信部門的這一行動不僅是對網絡亂象的回應,更折射出媒介技術、資本邏輯與未成年人保護的深層博弈。
03
構建多方協同的防護網絡
治理“兒童網紅”亂象,需多方聯動,既要有法律威懾、技術賦能,也要有機制創新和社會動員,才能實現從“發現”到“根治”的全流程防護,以構建一個既能釋放創作活力、又能守護童年純真的網絡空間。
法律與技術雙軌治理
法律法規是兒童最堅實的保護傘,一方面要強化法律威懾,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禁止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當利益,違者需承擔法律責任,網信部門的整治行動正是對此類條款的落地實踐。另外,還可以進一步利用技術賦能監管,如通過“未成年人模式”實現一鍵啟動、時長管理與內容過濾,結合人臉識別技術阻斷未成年用戶接觸不良信息。
平臺責任重構
在算法治理日益成為網絡生態建設核心議題的背景下,平臺主體責任的壓實與算法倫理的優化顯得尤為關鍵。平臺可以通過技術革新與治理體系重構,系統性降低爭議性內容權重,優先推送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科普、教育類內容,強化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真正實現算法向善。
平臺還需落實實名制,以及未成年人模式強制啟動機制,如《未成年人保護法》要求網絡游戲實施電子身份認證,短視頻平臺可借鑒此模式,防止偽裝未成年人身份的行為;建立針對未成年人的AI識別模型,設置未成年人專屬內容池,加強內容審核,過濾不良信息。
另外還可以進一步完善舉報機制,建立“未成年人違規內容”專項舉報通道??蓞⒖純蓵硖岢龅摹胺窗粤鑼>€”建議及“校園霸凌強制上報”模式,強制要求48小時內反饋處理結果,形成網絡監督合力。
媒體責任擔當
新聞媒體在“兒童網紅”現象中也肩負著重要的責任和使命,如前文中提及的幾家媒體,就充分發揮了信息傳播和輿論引導的作用,通過深入報道,將“兒童網紅”這一社會議題引入公眾視野,喚醒公眾對兒童權益保護的意識,促使社會各界認識到商業化可能對兒童成長帶來的潛在威脅,為兒童權益保護貢獻力量。
社會共治路徑
“兒童網紅”亂象的治理,離不開家庭與學校的引導。 作為價值觀教育的主陣地,學校應加強媒介素養教育,幫助孩子們識別網絡陷阱、保護自身權益。 樂于“曬娃”的家長,也要注意在內容創作中平衡好保護孩子身心健康和商業價值之間的關系。
在這方面,博主“特昂糖”的做法很值得借鑒。其 視頻多為孩子的日常生活記錄,內容沒有過多的修飾和包裝,讓觀眾感受到一種真實和親切。 尤其難能可貴的是,即便擁有超過300萬的粉絲,博主并沒有將其當作牟利工具,反而特別強調保護孩子的隱私和心理健康,受到網友廣泛贊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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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短視頻從業者也要加強行業自律,相關行業協會可制定《未成年人內容創作公約》,對違規MCN機構實施聯合封禁。同時配合形成全方位社會監管和治理的合力。
未成年人的“童年”不應成為流量經濟的犧牲品,網信部門的整治行動不僅是對違規賬號的清理,更是對網絡文化價值導向的重塑,唯有讓“硬約束”與“軟關懷”并存,才能為孩子們那份珍貴的“童真”撐起一片清朗的天空。
校對|劉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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