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有新聞報道稱,江蘇的一對男女通過相親認識,訂婚僅僅三個月就退婚了。
女子還白賺了2萬的彩禮,讓網友們一個勁的吐槽,這是什么新型的生財之道嗎?
據了解得知,男方是通過親友的介紹才認識了女方,兩人之間發展的速度也很快。
沒有過多久就訂婚了,雙方約定好的彩禮是16.8萬。
外加當地的習俗,還需要置辦五金,又花了4萬余元,加在一起有20萬左右。
而雙方訂婚之后就開始了同居生活了,起初還是十分和諧的。
正準備挑選良辰吉日就要辦酒席,誰知道一場意外卻讓雙方走到了盡頭。
一場機緣巧合之下,男方得知了女方隱瞞的秘密,原來她隱藏了自己婚史。
男方意外得知女方曾經結過一次婚,而男方自然就不樂意了,感覺自己受到了欺騙。
從那之后兩人之間就一直爭吵不斷,直到最后已經無法繼續一起生活了,便提出了退婚。
但是其中卻又一個重大的難題需要解決,就是彩禮的問題。
但是提到彩禮女方又不樂意了,她拒絕退還彩禮,一怒之下男方就一紙訴訟告上了法庭。
但是法院認為,在訂婚期間,女方也有婚禮上的支出,置辦嫁妝等等。
并且雙方訂婚之后曾共同生活過,結合雙方的過錯,只能退還70%。
等于女方這邊還白賺了2萬的彩禮。
對于判決的結果,很多網友都不太認可,畢竟在對錯方面,肯定是女方有錯在先的。
是她先隱瞞了自己婚史,她曾經離過婚的事情并沒有在訂婚之前開誠布公的講出來。
也正是因為女方的刻意隱瞞,以至于后期男方意外得知之后才感覺自己受到了欺騙。
而且男方當時也確實是想要結婚的,都已經準備挑選好日子舉辦婚禮了。
如果不是意外發現了女方隱瞞的真相的話,也不會提出要退婚的事情。
但是即便如此法院的判決結果下來之后,女方這邊還能得到2萬的彩禮,讓人感覺不太公平。
其中就有網友表示了,“雙方過錯”是什么意思,難道男方意外發現女方的婚事也算過錯嗎。
如果這么說的話,這也太冤了吧,明明是對方先隱瞞的,自己差點就做了冤大頭。
還有這位網友的吐槽,這位網友表示,這可比上班強,收彩禮也算是一門生財之道了。
結婚一年就離婚,彩禮不退,合理合法的賺錢方式,不得不說這位網友吐槽到點上了啊。
所以對于此事,也是呼吁各位男同胞,要保護好自己,不要不清不楚的就給人家做了冤大頭。
最起碼在確認訂婚、結婚之前先好好了解一下女方的情況,別頭腦一熱彩禮說給就給了。
這次還是沒結婚之前,起訴還退了70%,要是再晚點發現,那個時候已經結過婚了。
那就怎么也說不清楚了,到時候損失的只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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