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川縣人民政府關于陳艷萍等20名同志任免職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國家行政機關各委辦局(司行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經縣人民政府黨組研究,茲決定:
陳艷萍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王四柳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高海龍任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陸海蓮任縣審計局總審計師(試用期一年);
董建偉任縣國投集團總經理;
張沛任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兼鄉村振興局副局長;
張金倫任縣司法局政工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張秀全任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免去縣醫療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何永華任縣醫療保障局副局長,免去縣醫療保險服務中心主任職務;
李明任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縣自然資源副總督查;
董鵬任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掛職時間到2025年12月);
馬竹免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職務;
王根富免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張志恒免去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劉慶昌免去縣林業和草原局副局長職務;
楊會娟免去縣社會保險局副局長兼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中心副主任職務;
羅志山免去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職務;
黃桂芬免去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兼鄉村振興局副局長職務;
段堂松免去縣全面推行河長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職務;
李堂江免去縣社會保險局局長兼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中心主任職務。
2025年4月7日
信息來源:劍川縣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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