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史學集刊》,原題為《從沃土到瘠壤: 明清淮北地名變遷與水患成因》
據統計,淮北鹽城、淮安和漣水在1550-1950年這400年間所發生的水災次數在5000年間發生的水災總數中所占的比重分別為88.9%、71.5%和95.6%。
近年來,學界公認,1500-1900年間是洪澤湖流域洪澇的多發期,且農作物栽培發生了重大變化,原來稻麥兩熟的耕種制度,演變成以玉米、番薯類為主的糧食種植。近年來,學者對這一變遷的原因做了“科學的”分析,但其結論則令人不敢茍同。比較流行的解釋是“小冰期”一說。各種相關的論點基本源于竺可楨的歷史氣候研究。竺可楨認為:“中國地貌工作者,近年來在天山東段海拔3650米高處,發現完全沒有被侵蝕,看來好像是最近新留下來的終磧石,這可能是第十二世紀到十八世紀的寒冷時代所遺留,即西歐人所謂的現代‘小冰期’。”
竺可楨
竺可楨把中國歷史上的低溫期定在公元1400-1900年的500年間,即便在其間最溫暖時段,“氣候也沒有達到漢唐期間的溫暖”。這一研究自有相當的科學依據,但近年各類歷史物候學者把諸多歷史事件歸因于氣候變化,則過于牽強。
竺可楨同時認為,“在這五百年間,我國最寒冷期間是在十七世紀,特別以公元1650-1700年為最冷”。眾所周知,這段時期是所謂的清初“盛世”,特別是“康熙之治”時期,“小冰期影響”說無法解釋清初災害降低的現象。有學者彌縫說,康熙時期,氣候雖然寒冷,但康熙勵精圖治,緩解了因自然災害帶來的社會經濟損失。既然勵精圖治可以解決小冰期的負面影響,那么,“小冰期”的負面影響如還存在,似可歸咎于統治者沒有勵精圖治。還有學者提出所謂的厄爾尼諾影響說:“洪澤湖流域洪澇災害變化同事件存在一定的統計對應性關系,在事件年及其次年是洪澤湖流域洪澇的多發年份。”厄爾尼諾不僅影響地球,甚至影響太陽系,它顯然不是靶向毒物,為何單單對極小范圍的洪澤湖流域產生如此劇烈的影響?
揆諸史實,淮北的水災和農作物種植結構的演變,實非上天之過,主要是因封建統治者對水利的決策失誤所造成的。
一、保運朝政與淮北水患
明清在淮北治水,支出約占全國治水經費的八成。但這些大規模的治水基本是為政治服務,大多要犧牲某個區域或多個區域,以維護朝廷視之為命脈的核心利益。
在1400-1900年之間的所謂“小冰期”,淮北水災確實數量驚人。據《明史·五行志·水潦》,僅明萬歷年間(1573-1620),黃河就多次決溢。在明代276年時間里,黃河決溢和改道456次,平均7個月一次;清代1644-1840年,黃河決溢361次,平均6.5個月一次。但有清一代,黃河流域發生旱災201次,平均一年多一次。水患與旱熯在同一地區循環往復,這恐怕不能用厄爾尼諾影響下的降水多少來解釋。
史載,黃河遠在小冰期或厄爾尼諾影響之前,就已多次肇災,如漢興三十九年(前168),“河決酸棗,東潰金堤,于是東郡大興卒塞之。其后四十有余年……而河決于瓠子,東南注巨野”。其后,河決之患不絕于書。“金明昌(1190-1196)中,北流絕,全河皆入淮,元潰溢不時,至正中受害尤甚,濟寧、曹、鄆間,漂沒千余里。”
萬歷時代,黃河在河南省的河道寬達二三十里(合3600~5400丈),但到徐州附近,為了束水攻沙,黃河河道寬度被縮至80余丈。這些地方的黃河兩岸,并無磚石建成的大堤,而是土性較松的黃土。這里的黃河特別容易潰決也就可以理解了。萬歷四年二月,督漕侍郎吳桂芳言:“淮、揚洪潦奔沖,蓋緣海濱汊港久堙,入海止云梯一徑,致海擁橫沙,河流泛溢,而鹽(城)、安(東)、高(郵)、寶(應)不可收拾。國家轉運,惟知急漕,而不暇急民。”因此,淮北的水患是人禍,而非天災。明代進士劉堯誨寫道:“淮揚多水患,而說者以為天數,豈非妄哉。”
隆慶末、萬歷初任總河的萬恭多次明確地反對加固黃河南岸河堤,認為為了保運道,讓河水淹沒黃河南岸地區(即淮北)是最合理的選擇。他寫道:“河南屬河上源,地勢南高北下,南岸多強,北岸多弱。夫水,趨其所下而攻其所弱。近有倡南堤之議者,是倡河使北也。北不能勝,必攻河南之銅瓦廂,則徑決張秋;攻武家壩,則徑決魚臺,此覆轍也!若南攻,不過溺民田一季耳。是偪之南決之禍小而北決之患深。”他再三強調,讓黃河南徙是維護運道安全的保障,“黃河南徙,國家之福也”。他非常正確地指出,若消除淮北的水患,讓黃河從銅瓦廂改道即可:“若不為餉道計,而徒欲去河之害,以復禹故道,則從河南銅瓦廂一決之,使東趨東海,而河南、徐、邳永絕河患。”值得注意的是,1855年黃河“自行”改道,就是從銅瓦廂沖決的。這說明明代河臣非常清楚淮北水患的真正癥結,即淮北水患是人為控制的結果。
湖底平均海拔高于東部地面五六米的洪澤湖堤高家堰同樣易決易潰。洪澤湖作為服務漕運的巨型水利設施,在湖水越過志樁標線或漕船過淮后,往往開壩泄水。就淹沒百姓的效果而言,掘壩減水與湖堤潰決幾無二致。要知道,作為中國第四大淡水湖的洪澤湖本質上是一個人工大水庫。一般說來,蓄水用的水庫多建在山谷中;如三面臨山,只要在谷口修一道壩堰即可,這樣不會造成大面積的土地被淹。明代修筑的高家堰,在基本上沒有什么落差、地勢極為平坦、極不適合修建水庫的淮河中游造就了一個龐大的人工湖泊,且僅有東部一道堰,湖的西面、北面、南面均無實質性的堤堰。在以后的近300年里,一代又一代的河臣們不斷地加固加高高家堰,事實上是在不斷地擴大兩淮地區的災源。
洪澤湖大堤高家堰對淮北的影響,可參見浮山堰造成的惡劣后果。南朝梁武帝(502-549)時,并沒有所謂的小冰期或厄爾尼諾影響。梁軍在淮河浮山一帶筑堰,以水淹攻當時魏軍據守的軍事重鎮壽陽。浮山在壽陽下游約220公里處,地勢相差8~10米。公元516年春,大堰建成,長9里,下寬140丈,上寬45丈。大堰直接造成“水之所及,夾淮方數百里地。魏壽陽城隔戍稍徙頓于八公山,此南居人散就岡壟”。當年秋,淮水暴漲,僅存4個月的大堰潰決。“淮堰壞,死者十余萬口”。據初步估算,浮山堰形成的水域面積約為6700多平方公里,積水覆蓋了今五河、泗縣、鳳陽、蚌埠、靈璧、固鎮、鳳臺、壽縣以及潁上、霍邱等縣市的大部或一部分,總蓄水量在100億立方米以上。浮山堰在高加堰西部五河地區,此處淮河河底低于洪澤湖湖底7尺有余。浮山堰蓄水幾淹沒了壽縣城,洪澤湖蓄水時顯然也要淹沒大片的淮域地區。
淮河進入安徽省,從洪河口到洪澤湖,通稱為中游,流域面積為13萬平方公里,長490公里。以安徽西部的山地丘陵為中游起點,落差僅為16米,比降為0.03‰。實際上,淮河中游許多河段是倒比降。據民國初年實測:“計楊莊舊黃河底高于海平面十米突……洪澤湖底真高亦十米突。……洪湖底,乃高于上游盱眙淮底二尺許,盱眙淮底又高于上游五河淮底五尺許,由五河至壽縣一帶三四百里間之淮底,幾無傾斜。”
洪澤湖底的海拔一般已達到10米多,最低凹的部分也在8.5米上下。湖底東部的一帶洼地,海拔六七米。里下河平原海拔只有3米左右,比湖底低6米多。根據后來設立的水位標志推算,萬歷初年潘季馴修筑的高家堰堰頂高程在12.2米左右;康熙十七年(1678)靳輔加修高家堰,堰頂高程約14米;后來逐漸加至19.0~19.5米之間。嘉慶年間,南河總督黎世序稱:“上年洪湖蓄水一丈七尺,尚不能暢出刷黃。”道光初年,更要蓄到一丈八九尺,甚至“非蓄水二丈不功”。后蓄水2丈仍嫌水位太低。道光十四年(1834)江南河道總督麟慶指出:“蓄清刷黃,治河通義。特今之黃河,底已淤高,故湖水昔存九尺而暢出,今則二丈而不敵。”也就是說,以洪澤湖底海拔10米、蓄水2丈(6.4米)計,即淹沒高家堰以西皖北地區海拔16.4米以下的地區。而洪澤湖以百億立方米計的湖水水位更高于東部蘇北平原10米左右。
由于洪澤湖水位不斷提高,在淮河中游形成了一系列新的湖泊群。其中較大的有焦岡湖、黃湖、殷家湖、沱湖、天井湖、城西湖、城東湖、瓦埠湖、高唐湖、花園湖、女山湖、澗溪湖等。這些湖泊的形成年代大都在18世紀前中期。康熙年間,分布在運河西堤以西的湖泊有氾光湖、白馬湖、甓社湖、邵伯湖等17個湖泊。
明代重開會通河,在濟寧附近建運河水柜,即在運河所經線路的地勢最高處建立人工大水庫,且四周大部沒有堤堰。永樂九年(1411),宋禮重開會通河時,水柜昭陽湖周圍不過10余里,80多年后,擴大了7倍。到萬歷三十二年(1604)泇河通航后,微山湖、昭陽湖、獨山湖、南陽湖等都成為水柜。康熙六十年(1721)夏,康熙帝諭九卿等:“山東運河,全賴眾泉蓄泄微山湖,以濟漕運。……地方官未知水之源流,一任民間截水灌田,以為愛恤百姓。不知漕運實由此而誤也。若不許民間偷截泉水,則湖水易足;湖水既足,不難濟運矣。”康熙帝的這一最高諭旨,長期為地方官員無條件地嚴格奉行。乾隆年間,微山湖的面積竟達2055平方公里。實際淹沒的地區無以估算。環湖地方官員像嶧縣縣丞、滕縣和沛縣主簿,均以在微山湖“蓄水之多少,為該職之稱否”。
魏源指出:“山東微山諸湖為濟運水柜,例蓄水丈有一尺,后加至丈有四尺,河員惟恐誤運,復例外蓄至丈有六七尺,于是環湖諸州縣盡為澤國。而遇旱需水之年,則又盡括七十二泉源,涓滴不容灌溉。是以山東之水,惟許害民,不許利民,旱則益旱,澇則益澇,人事實然,天則何咎?”南河總督黎世序寫道:掌管微山湖蓄水事宜的泇河廳,總是不斷抬高水位,“但求蓄水之多,而不顧地方被淹之苦”。這些掌管蓄水事宜的官員,實則控扼周圍百姓的性命,“名為惜水如金,實則有心操切。名為留有余以備不足,實則但顧運而不顧民。至湖水長至一丈七八尺,數州縣田沒水底,該河員故作咨嗟可憫之語,實則乃深喜之”。官員們深喜的原因,是百姓一旦被淹,多被迫逃亡,他們的田地就會被官府作為荒地拍賣。
每年農歷五月至九月,是漕糧北運時期。為維持運河航道的暢通,此時洪澤湖、運河均要閉閘蓄水。這個時期大致相當于公歷的6月至10月,“淮河流域于每年夏季七八月之交,多傾盆大雨”。據對1913年至1927年淮河流域月均雨量的統計,每年6-8月份的雨量約占年降雨量的56.4%。因此,漕運進行時,淮水上游支干各河來量極大,無法宣泄,使得整個淮河中游成為滯洪區,只能任其淹沒洪澤湖以西的鳳陽、泗州、潁州等地區。
總之,明末清初黃河決溢和洪澤湖多水患與小冰期并無實質性的關聯,與厄爾尼諾關系也不大。西漢武帝時,丞相田蚡為一己之利,編造謬論,把黃河決溢歸咎于上天。妄稱:“江河之決皆天事。”一些趨炎附勢之徒大加附會:“而望氣用數者亦以為然。”明末清初的淮北洪災主要是因封建朝廷蔑視民生、視民為蟻、治水事務以服務政治需要所致。
南京大學歷史系馬俊亞老師著《被犧牲的局部》已在南翔書苑上架,區域史的代表作!所謂的“黃泛區”歷史上到底因何形成,民生之疾苦是如何被系統性漠視的?淮北之痛,應當有人來記錄。
二、城鄉淪為魚窟
淮北廣大鄉村常年被淹沒浸漬。康熙五年(1666),在靳輔大筑高家堰以前,泗州等地因大堰阻攔,“泗東半沉水內”。乾隆乙亥(1755)夏,鳳陽宿州、靈璧、虹縣大水,“白浪滔滔沒煙樹”。
邳州南瀕黃河,金鄉、魚臺等十多縣之水匯入微山湖,湖水南溢侵入邳州境內,“蓋自明迄今,稱澤國者二百年矣”。在海州,無休止的潰決造成的生態破壞可謂觸目驚心。如順治十五(1658)、順治十六年(1659),沭陽大水。順治十七年(1660)、順治十八年(1661),淮水、沭水并漲,一望皆水。
沛地,嘉靖二年(1523)秋,黃河決堤,引發大水。“堤堰崩圮,沖壞廬舍,平野中清碧接天,民多流亡”。嘉靖八年(1529),“水盛溢,舟入市。鄉邑漂沒,民皆筏居”。嘉靖三十二年(1553)秋,“河決豐縣,由昭陽湖穿李家港口,出鎮口,上灌南陽,而單縣決口復潰,魚臺、濟寧間平地成湖”。
黃河水從蕭縣經宿州符離溝,南流入泗州境會淮水為患,由歸仁集東奔涌而下,逐年沖決。蕭縣、碭山、宿州、睢寧、靈璧、虹縣等縣,“離河甚遠……然大水驟至之際,禾苗盡空”。(48)吳檉稱,微山湖、馬場湖附近,“每見湖水泛濫,田、湖莫辨”。為了濟運,河官們事實上蓄水于民田,而非僅蓄水于湖。
由于水患極其嚴重,田地被長期浸淹,百姓幾乎忘了“田”與“湖”的區別。明人張瀚寫道:“自淮入河,為害桃源、宿遷、邳州。嘉靖初年,黃河之水澎湃橫流,尚畏深險。數年后,河道頓異,流沙涌塞,僅存支派,浮舟甚難,行人摳衣可涉。……行民間田野中,蕩為江湖,舟人亦稱曰湖中。”
據民國前期地方官員稱:“睢寧當明清之交,本屬澤國,舊稱五湖七港,至今農人赴田耕作,名為‘下湖’。”海沭地區的方言中是沒有“田”“地”之類的詞匯的,當地人把農田稱作“湖”,下田稱為“下湖”。
河湖在淮北屢決,甚至有外堤和城墻護衛的縣城、州治乃至府衙都難逃被淹圮的命運。從地名學上即可窺見淮北所受水患的一斑。康熙十九年(1680),唐宋名城泗州永沉洪澤湖底。泗州城在沉沒前即已屢屢被淹。泗州舊志中有徐城、下相、婁林等縣名,至乾隆時,“皆不可考”。泗州的村落多以城名,如川城、城子湖之類,“意皆古縣鎮也”。數百年里,洪澤湖底淹沒的何止是一座泗州城!整個淮北地區的城市鄉村,在明以后,多經歷著與泗州相同的命運。
梁城,“在鳳陽府西南。……今淮河中有梁城灘”。羊城,“相傳古虹州城,陷為湖”;香城,“相傳徐偃王夫人禱祀處。……今為村落云”;義城,“在陡湖,舊志云晉置縣”;淮平縣,“金元置州附郭,未詳所在”;雁門關,“徐王建國,關口代設巡司,今沒于水”。由于洪水的蹂躪與毀壞,這些古代城池均已不復存在,唯有泥墻草頂的鄉間小村落,還繼承著古代城市的名稱。
經常遭遇水患的安徽靈璧縣,萬歷十八年(1590),水積城中逾年,曾準備遷城。史志稱該縣“市集不足志也”。睢河北岸的三村集、陵子集、孟山集、潼郡集,“元明間號稱繁華”。到乾隆時代“所存者,頹垣破屋,居民逃亡殆盡,即生聚亦復難言也”。明人曾以詩記被淹城池:“舊跡名猶在,城根尚蜿蜒。路碑殘月日,屋瓦舊人煙。禱雨留神樹,耕田得古冉公。”
蒙城,崇禎十五年(1642),“黃河決溢,城多傾壞”;順治四年(1647),“大雨連月,城崩陷”。懷遠縣城,南面臨淮,“沉災迭見”,“故于舊城之西,復筑新城”。渦陽縣城北莊子臺,“沒于水”。息縣長陵集,在唐時為長陵縣,19世紀中期距淮河達1.5里,60年后已逼近河濱,“長此遷移,該集之淪陷為河實意中事”。曾是臨淮城的朱店,到20世紀早年,“居民寥落……附近多瓦礫”。昔日的臨淮寺,當時已湮沒無跡。在扁擔河入淮處有百間廟,“崩塌日甚”,廟屋原有100間,1918年僅剩1間,“余均傾圮矣”。聞一多描寫了民國時期百姓被迫全部逃亡后的臨淮關梁園鎮的景象,“他們都上那里去了?怎么蝦蟆蹲在甑上,水瓢里開白蓮;桌椅板凳在田里堰里漂著;蜘蛛的繩橋從東屋往西屋牽?門框里嵌著棺材,窗欞里鑲石塊!”
魚臺縣,“乾隆二十一年河決入城,徙今治”。徙治不到30年,“又阨于水”。在兩漢極一時之盛的徐州,直到唐中葉,“江淮漕運、商賈咸出于徐”。由于徐州為泗水、黃河等河流交匯之地,“金河奪泗,而泗堙。元河奪汴,而汴絕。濁流奔注,淚沒千里。留圮于水,呂淪于沙,城郭徑術,渺不可辨”。明末以后,幾乎年年潰決的黃河徐州段地區被洪水淹沒的城池堪與泗州相比。如銅山縣城“明季城沒于水,官署因之俱圮”。在銅山縣城西南的徐州道署,初建于洪武十一年(1378),“萬歷末避水患遷城東大察院,尋圮于水”。徐州府署,“天啟四年(1624)圮于水,遷州治于云龍山”。徐屬河務同知署,“天啟四年沒于水”。戶部分司署,“正德間圮于水”。演武廳,“舊在城北九里山,前明萬歷初,因水遷城南鳳凰山南”。皇華亭,“嘉靖中沒于水”。永福倉,“沒于水”。預備倉,“沒于水”。常平倉,“在城北三里,后移南關堤內,又沒于水”。
嘉靖五年(1526),黃河在沛縣決口,灌入昭陽湖,“水沒豐縣城,徙治避之”。萬歷四年(1576),黃河豐縣、曹縣段長堤決口,豐縣、沛縣、徐州、睢寧,“田廬漂沒無算”,河水吞沒了宿遷城。萬歷帝批準了督漕侍郎吳桂芳的請求,同意遷移宿遷縣治。萬歷五年(1577),黃河水沖垮了蕭縣縣城,知縣伍維翰遷縣治于三臺山之南。天啟二年(1622),水淹睢寧,“廬舍漂沒”,被迫遷移縣治。天啟四年(1624),黃河徐州段魁山堤決口,徐州城中水深達1丈3尺,“民苦淹溺,議集資遷城”。最后,官民遷州治于云龍山之東。同年,睢寧縣城被水淹盡圮,總河李若星遷移縣治。碭山縣城,“嘉靖肆拾壹年水沒,遷治小神集……萬歷貳拾陸年水沒”。
這類情形在淮安府也極為常見,如桃源有名為“陸城”“吳城”等村莊,而這些村莊“為魚鱉所占者過半”。桃源縣大王廟,“康熙三十五年沒于水”。清河縣治于崇禎末遷至甘羅城,“康熙中屢圮于水”。程晉芳《重修勺湖草堂記》載,乾隆甲午年(1774)秋八月,“黃河決老壩口,灌淮城,草堂沒于水”。漣水縣,經民國前期實測,舊黃河北堤堤頂高于城墻2公尺多,高于城內地面7公尺多,“黃河若不北徙,該城遲早為泗州之續矣”。
1911年淮河中下游地區水災過后,美國紅十字會派出了由西伯特上校(Colonel William L.Sibert)為首的工程師團對淮河進行調查。據他們估計,水災造成了皖北10470平方英里、蘇北2300平方英里的土地被淹沒。加上洪澤湖等低洼區由于高水位的淹沒,大約有60萬公頃的土地不能墾種。總的說來,淮河造成的災害,每年大約奪走了1000萬人的口糧。對于把明祖陵的安全視為至高無上事務的明朝,以及視運道為生命線的清朝來說,每年的農業損失無疑很嚴重,再加上魯南與豫東南的損失,水災給淮北農業造成的損失十分驚人。
三、從“魚米之鄉”到“窮山惡水”
淮北曾為中國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這里土地肥沃,極適于農耕,有利于稻、桑、麻的種植,是比較富饒的地區。宋代民諺有“走千走萬,比不上淮河兩岸”之說。任瑗稱:淮安“財賦殷繁,魚米沃壤”。舊志稱鹽城:“士惇禮讓之風,民樂魚鹽之利。”明代州志稱海州為“魚鹽之邦”。海沭地區,“曉市多魚蟹,村莊足稻粱”。
學者們根據淮河流域賈湖遺址出土的古稻谷(米),提出長江—淮河上游最有可能是中國稻作發祥地的觀點。在贛榆鹽倉城龍山文化遺址等地也發現了栽培稻的遺跡。總之,在距今7000年之時,淮河流域已普遍掌握了稻作栽培技術。
西漢武帝(前140-前87)時,豫南和皖西地區修建了大量的陂塘用于農田灌溉。今天可以普遍見到的淮北漢畫像石,牛耕總是其表現的重要內容。如淮北市白瀆山出土的“田疇與耕牛”。在睢寧雙溝發現的東漢《牛耕圖》,內容為雙牛牽一犁,一農夫扶犁呵牛。這與漢代流行的“用耦犁,二牛三人”耕作制度相比,《牛耕圖》中的耕作方式是一大進步。
建安(196-219)初,陳登為徐州典農校尉,“盡鑿溉之利,杭稻豐饒,遂成沃土”。魏文帝(220-226)時,鄭渾為陽平、沛郡太守,在蕭縣、相縣(今安徽宿縣西北)兩縣邊界,“興陂遏,開稻田”。曹操與袁紹相爭時,沛國相人劉馥任揚州刺史,興治芍陂、茄陂、七門、吳塘諸塌,“以溉稻田,官民有畜”。魏將鄧艾在成年后做過汝南的稻田守叢草吏。宣帝(240-253)時,為了“省許昌左右諸稻田”,鄧艾北臨淮水,自鍾離而南,橫石以西,盡沘水400余里,置營佃守。同時他兼修廣淮陽、百尺二渠,上引河流,下通淮潁,大治諸陂于潁南、潁北,穿渠300余里,溉田2萬頃,淮南、淮北連成一片,“自壽春到京師,農官兵田,雞犬之聲,阡陌相屬”。
唐代以前,淮北地區無論在政治上還是經濟上,均是中國的“核心”地區。開元、天寶年間(713-756),全國各道正倉中,河南道儲糧最多,達580余萬石;義倉所儲,超過千萬石的僅河北、河南兩道。唐人涉及淮地的詩,水稻是其經常描寫的風物之一。朱慶馀《送淮陰丁明府》:“鳥聲淮浪靜,雨色稻苗深。”劉禹錫《送李中丞赴楚州》:“萬頃水田連郭秀,四時煙月映淮清。”白居易《早發楚城驛》:“荷塘翻露氣,稻壟瀉泉聲。”李嘉佑《白田西憶楚州使君弟》:“魚網平鋪荷葉,鷺鷥閑步稻苗。”許渾《淮陰阻風寄呈楚州韋中丞》:“劉伶臺下稻花晚,韓信廟前楓葉秋。”
明以后,由于工程性蓄水和工程性缺水相伴,農民只能靠天吃飯。冬春洪水較少,夏秋往往洪水泛濫。如沛縣,嘉靖八年,黃河決堤,后“平地沙淤丈深”。碭山縣“屢經水患,地多淤沙浮土。雖屢浚鑿成河,然一經水漲,率易淤塞。故河渠之名,變遷不常,緣是以為民病,日益滋焉”。邳縣境“夏秋多水患,有多數地方,僅能種麥一次,麥甫收成,水即淹至,及冬始退盡”。因此,農民只能種植一季越冬的旱作物。這樣一來,淮北的稻田越來越少。
徐州府,“谷宜麥菽麻,其黍稷八谷,繁殖如他郡,惟稻種最罕”。直到民國前期,稻田因“銅山水利未興,不能播種”。蕭縣“舊不種此”。沛縣等與山東接壤的微山湖沿岸,“土性宜稻,惟夏秋水潦,泛溢可虞。”因此,種稻之事,只能流于紙面,“若仿江南辦法,先筑圩堤,試辦種稻,則足以護水而收成效”。睢寧,“壤土瘠薄,非有膏腴藪澤之饒。夏麥秋禾,畝無溝遂,不宜稻產”。睢寧僅有的稻,“旱產,百無一二”。宿遷縣,“下隰之稻,百不及一”。沛縣“少稻”,注曰:“旱田不宜于稻,洼區間有種者。府志引《說文》,‘沛國謂稻曰稬。’或古昔獨盛歟?”“稬”即“糯”,可見這里曾是糯米的產地。
宿遷、沭陽、贛榆等地,清初漕糧尚征粳米。康熙前期靳輔治河時,“為黃河漫溢,田地皆成沙土,止產粟米”。清廷被迫在這里改為征粟。太和縣,“無水田”,稻“昔曾多有種者”。后來桃源等地相繼改折。乾隆年間,署江蘇巡撫薩載奏:“淮安府屬之阜寧縣,每年額征漕南等米麥九千五百五十石零。該縣濱臨湖海,地土沙潽,產米本屬無多。……歷年糧戶完漕,全系買自縣邑,赴淮交納,恒多未便。”不但稻米無法種植,就是其他物產也幾毀滅。徐州地區“蓋自河水蕩決,黃沙無垠。徐下邑多被其患,向所稱諸物產,或荒淤不復。生民賴貿遷為用,而川渠不常達,陸運艱阻。河既北徙,內產告匱,外物罕通,徐之民益貧困”。
明、清乃至民國時代,中外學者公認淮河為水田和旱田的天然分界線。昔日魚米之鄉的淮北成了黍、麥的低產地。胡煥庸指出:“淮安以南為水田,淮安以北即為旱田,界限非常清晰。”一部地理學著作開宗明義地指出:“淮北是雜糧分布地,江南北是米的分布地。”淮北從高產的水稻生產區演化為低產粗糧產區的原因,不少學者認為明末出現了所謂的“小冰期”;并且認為在明末出現糧荒時,美洲傳入的玉米、番薯正好緩解了這次危機。
包括洪澤湖流域在內的淮北地區,1400-1600年水稻減少最為嚴重,但同樣據竺可楨研究,1400-1600年中國嚴冬次數僅為24次,遠不及1200-1400年的60次。竺可楨認為:“中國每百年之嚴冬次數……第十二及十四世紀而達其極;至十五世紀再行減小,足證自一一○○年至一四○○年,氣候必異常寒冷。”這說明,1400-1600年淮北水稻消失或減少與小冰期無關。
考諸史籍,淮北水稻種植大面積轉向其他旱作物生產之時,即在所謂的“小冰期”以前以及中間,官府在海河流域植稻的事實不絕于書。就在萬歷時期,汪應蛟任天津巡撫,見葛沽、白塘等處田多荒蕪,遂募民墾田5000畝,水田占十之四,每畝產糧四五石。汪上疏稱:“天津屯兵四千,費餉六萬,俱斂諸民間。留兵則民告病,恤民則軍不給,計惟屯田可以足食。今荒土連封,蒿萊彌望,若開渠置堰,規以為田,可七千頃,頃得谷三百石。近鎮年例,可以兼資,非獨天津之餉足取給也。”這個奏疏獲得了批準。天津城南5里有水田200余頃,號曰“藍田”,為康熙年間總兵藍理所開浚,河渠圩岸面積達數十里。藍理曾聘請閩、浙農民傳授技術,當地人稱這里為“小江南”。
清前期,李光地任直隸巡撫時,涿州水占之地,每畝售錢200文,尚無人肯購,請求興修河間水田。一旦開辟成水田,每畝值銀10兩。乾隆年間,直隸總督高斌請開永定河灌田,“查勘所至,眾情欣悅”。霸州知州朱一蜚,在乾隆九年(1744)二三月間勸民開井2000余口,用于灌田。一些民間士紳也常自行在北京周邊地區種植水稻。石景山有位修姓莊頭,“家道殷實,能自引渾河灌田,比常農畝收數倍,旱潦不致為災”。蠡縣有位富民自行鑿井灌田,“愈逢旱歲,其利益饒”。乾隆九年山西道御史柴潮生奏請特遣大臣一員,由國家撥款數十萬兩,在河間、天津二府,督同道府牧令,除運河、滹沱河外,其余河渠淀泊,凡有故跡可尋者,均重新疏浚。在河渠淀泊之旁,各開鑿小河。小河之旁,各開設大溝。依次建立水門,遞相灌注。旱則引水入溝以溉田,潦則放閘歸河以泄水。離水較遠之處,每一頃田,掘井一口。十頃田,則堀大塘一口,以供灌溉。并請另派大臣一員,到直隸其他府州,按河間、天津二府的方法辦理。他認為,“九土之種異宜,未聞稻非冀州之產。現今玉田、豐潤杭稻油油,且今第為興水利耳”。
農學家認為:如果有了充足的可調控的水資源,水稻可以在多種土壤和多種氣候下生長。美國地理學家葛德石(George Babcock Cressey)寫道:“水稻是突出的農產品,占中國南部地區人民食物的絕大部分。盡管水稻可以種植到極北的海參崴,但在秦嶺和淮河以北地區僅有極少量種植。蘇北的清江浦和淮安是大片水稻區的極限。”
既然所謂的“小冰期”并不影響海河流域乃至海參崴地區的稻米生產,那么就淮北稻米種植業的消失而言,“小冰期”絕不會是主因。
其實,早有學者通過對淮北地區光熱、降雨等氣象資料的分析,指出淮河流域水稻興衰與歷史上物候的波動沒有什么關系,而是水患所造成的。也就說,淮北地區無法種植水稻主要是因水資源無法利用,而非小冰期或厄爾尼諾所致。
良好的水利設施不僅是稻米生產的最重要保障,還能在某種程度上改善氣候。菲律賓農學家柯拔蘭指出:“灌溉不僅是應用于氣候和米的種類,并且它的應用對于米還有這樣的作用,就是它可以改變氣候本身。”也可以說,淮北水利設施的破壞,造成了氣候在一定程度上的改變;而不是小冰期之類的氣候變化造成了淮北水患頻仍。并且,就糧食提供的營養和熱量而言,玉米和番薯絕對無法與稻米相提并論。
結語
大運河的修筑是中國古代勞動人民智慧的結晶,體現了中國輝煌的文明和燦爛的文化。但封建統治者為維持運道,不惜把黃河水流全部逼入淮河,任由黃河水在徐州、邳州、淮安、海州地區漫流,并在基本上沒有什么落差、地勢極為平坦、極不適合修建水庫的淮河中游造就了一個龐大的人工湖泊——洪澤湖,把皖北數千平方公里的鄉村鎮市作為蓄洪區,把蘇北廣大地區作為行洪區。此外,還在魯西南高地上建造了為運河供水的大型水庫微山等湖泊。這些因素造成了淮北生態的急劇衰變,把淮北從魚米之鄉變成了窮山惡水之地。長期的洪水淹浸,使淮北大量城池傾圮,市井成河,桑田沉為湖蕩,田廬變為魚窟。淮北人已忘了“田”“地”這些詞匯,只知有“湖”。
明清時淮北的水患以及農作物種植的演變,絕非被污名為素質不高的“潑婦刁民”之過,與小冰期和厄爾尼諾也無實質性的關聯,而是封建統治者一手操持的結果,是赤裸裸的人禍。
封建專制統治者隨意淹沒淮北這樣廣大的地區,說明他們盡管打著“仁政”的旗號,實質上沒有尊重“人”的意識。經常性的蓄水、泄水淹民,充分暴露了他們視民命如草芥的本性;即便救災施賑,也不過是擔心遍野哀鴻變為覆舟之水而已。在這方面,他們絕對無法與近代資產階級相提并論。恩格斯指出:在文明國家,“統治階級就是資產階級。但是,社會,特別是資產階級,有責任保護每個社會成員的生命,比如說設法不要餓死一個人”。在封建專制社會,水患到來時,餓死人,乃至“人相食”則是常態。
封建專制統治者不可能賜給淮北陽光和雨露、施舍真正的福利,不可能推動淮北進入近代文明社會。一句話,專制權力只會在淮北作惡,而不能寄望其行善。當近代江南人承受資本主義經濟的種種痛苦時,被視為與江南相差千年的淮北卻苦于沒有這些資本主義經濟的影響,視飽受責難的近代工業文明為福音。而當專制權力的統制稍弛,淮北出現市場經濟的空隙時,淮北人便煥發出無窮的創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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