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鄭州消費者宋先生的購車維權經歷,如一顆投入平靜湖面的石子,激起千層浪,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宋先生所揭露的河南思皓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思皓公司”)涉嫌欺詐銷售,以及鄭州市管城回族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 “管城區市監局”)在履職過程中暴露出種種問題,不僅撕開了汽車銷售行業亂象一角,更讓基層監管的漏洞暴露無遺,引發公眾對消費者權益保護與行政效率的深度反思與強烈質疑。
購車深陷欺詐泥潭:低配改裝高配,騙局環環相扣
2023年11月份,宋先生滿心歡喜走進思皓公司,本欲購置心儀座駕,卻不想踏入一個精心布置的欺詐陷阱。購車后,他們驚覺車輛存在私自加裝配置、違規安裝 GPS 定位等一系列改裝行為。經向江淮汽車集團核實,令人憤怒的真相浮出水面:他們花費高價購買的車輛,竟只是低配版本,與銷售時被大力宣傳的高配車型大相徑庭。更讓人咋舌的是,思皓公司根本不是江淮汽車官方授權經銷商,卻在市場上堂而皇之開展銷售業務。
而這還只是冰山一角。思皓公司以極具誘惑性的“1688 購車季”“0 元購” 等為噱頭,吸引眾多消費者上鉤,背后卻是誘導消費者參與“背戶貸款”這一危險游戲。消費者只需支付少量費用,便成為車輛名義上的所有人,殊不知,自己已悄然背負上沉重的貸款風險。好景不長,數月后思皓公司資金鏈斷裂,留下一堆爛攤子。宋先生不僅要被迫自行償還高額月供,連自己花錢買的車輛也被河南公司藏匿,從此踏上無比艱難的維權之路。
投訴維權舉步維艱:管城回族區市場jd問題叢生,敷衍推諉成常態
2024年6月6日,宋先生向管城區十八里河市場監督管理所投訴思皓公司欺詐銷售,滿心期待監管部門能主持公道。根據《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監管部門應在7個工作日內處理并告知投訴人進展情況。然而,現實卻讓宋先生大失所望,直至8月7日,他才收到一條敷衍了事的短信回復。此后,宋先生多次投訴,市監局要么以“正在處理”搪塞,要么直接建議他走司法途徑解決,全然不顧自身監管職責。即便宋先生向管城回族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內部紀委舉報,也石沉大海,杳無音信。
2025年1月,市監局的回復更是讓人瞠目結舌。其稱思皓公司銷售行為應由商務部門處理,還表示該公司已于2024 年1月取得授權。但依據《汽車銷售管理辦法》,雖然商務部門確為行業主管部門,可市監局如此越權認定,明顯涉嫌程序違法。況且,新證據已表明思皓公司在2023 年銷售車輛時并未取得授權,市監局卻依舊以“已處理”為由,拒絕重新審查案件,對消費者合理訴求置若罔聞。
在宋先生通過鄭州市12345熱線投訴后,市監局的操作更是令人不齒。其一面回復熱線稱“正在調查”,一面卻向宋先生發送“終止調解”的短信,如此前后矛盾的做法,無疑是“欺下瞞上”的生動寫照,也暴露出部門內部管理的混亂無序。
瀆職疑云重重:監管缺位,消費者權益成空
管城區市監局在處理宋先生投訴過程中,超期回復、推諉責任等一系列行為,已嚴重違反《行政法》相關規定,構成“行政不作為”,涉嫌瀆職。參考河南省紀委此前通報的典型案例,如鹽業局監管不力致使假冒食鹽流入市場,此類失職行為都受到嚴肅追責。但在此案中,管城區市監局卻遲遲未見有效行動。
思皓公司長期以非授權經銷商身份經營,涉嫌欺詐銷售、發展下線等多項違規行為,管城區市監局卻未能及時察覺并查處,反映出基層監管的嚴重缺位,讓行業亂象肆意滋生。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在遭遇欺詐時,有權要求相應賠償,可市監局的不作為,使宋先生的維權之路陷入僵局,進一步加劇了消費者的損失。
公眾追問:破局之路在何方?
目前,宋先生仍在艱難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但這一事件折射出的問題,卻如達摩克利斯之劍,高懸在公眾心頭。基層監管部門究竟能否真正做到履職盡責?汽車銷售等行業亂象該如何有效整治?消費者權益又怎樣才能得到切實保障?公眾迫切期待相關部門能以此事件為契機,嚴格依法查處欺詐行為,徹查瀆職問題,構建一個公平、透明、安全的消費環境。事件仍在持續發酵,本網也將持續關注,追蹤后續進展。
責編: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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