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當下,企業生存環境愈發嚴峻,部分經營者為維系合作關系,常以“人情信任”替代法律契約,口頭承諾代替書面協議。然而,這種看似“高效”的合作模式,實則埋下巨大隱患——一旦一方資金鏈斷裂或誠信缺失,輕則合作破裂,重則引發債務糾紛,甚至拖垮企業。正如法律界常言:“人情是潤滑劑,合同才是安全帶。”
律博維權衛士合同糾紛律師周文海(1)
案例:一場“人情合作”引發的血淚教訓
來河南漯河的甲公司與乙公司負責人私交甚篤,長期以“兄弟”相稱。2022年初,甲公司以“項目緊急”為由,委托乙公司墊資500萬元采購設備,口頭承諾“月底簽合同、次月結款”。乙公司出于信任,未簽合同即開工,前期墊資后多次催促補簽協議,甲方均以“走流程慢”“財務出差”搪塞。半年后,乙方墊資已超千萬元,資金鏈瀕臨斷裂,被迫催款。此時,甲方負責人突然聲稱“妻子重病、公司虧損”,拒絕支付,甚至提議乙方“抵押房產貸款支撐項目,未來利潤加倍返還”。
乙方無奈委托我們律博維權衛士周文海律師調查,發現甲方早已轉移資產、虛構債務,所謂“家庭變故”實為拖延話術。經起訴后,法院認定:盡管無書面合同,但微信記錄、轉賬憑證、交貨單據等均能證明事實合作關系,判決甲方十日內全額支付貨款及違約金(按LPR四倍計息)。然而,甲方早已資不抵債,乙方雖勝訴卻面臨執行難,最終僅收回60%款項,企業元氣大傷。
律博維權衛士合同糾紛律師周文海(2)
維權實操指南:關系戶合作踩雷后的自救步驟
若不幸陷入“人情合作”陷阱,需立即采取以下行動,最大限度止損:
1.證據固化——筑牢維權根基
收集所有合作痕跡:微信聊天記錄(需公證)、銀行轉賬憑證(備注用途)、交貨簽收單、會議紀要、通話錄音等,證明事實合同關系及債務金額。
梳理甲方資產線索:房產、車輛、應收賬款、股權等,申請訴前財產保全,防止轉移。
2.律師函警告——施加心理壓力
委托律師發送《催款函》,明確還款期限及違約責任,同時抄送甲方合作方、股東,利用商業信譽施壓。
若甲方提出“分期還款”,需簽訂書面協議并公證,避免二次違約。
3.調解優先——降低維權成本
通過工商聯、行業協會等機構調解,爭取簽署《調解協議書》,可申請司法確認(與判決同等效力)。
若甲方愿以實物抵債,需聘請評估機構核定價值,并辦理過戶手續,避免“以次充好”。
4.訴訟攻堅——法律鐵拳追責
起訴時主張“違約金+利息+律師費+保全保險費”,爭取全額賠付。
若發現甲方惡意逃債(如假離婚轉移房產),可提起債權人撤銷之訴,追回資產。
5.執行博弈——打通最后一公里
申請將甲方納入失信名單、限制高消費,迫使其主動還款。
懸賞公告征集財產線索,與執行法官保持高頻溝通,緊盯財產查控系統反饋。
律博維權衛士合同糾紛律師周文海(3)
企業家忠告:人情與契約的平衡之道
1.“先小人后君子”才是真朋友
合作初期明確規則:“簽合同≠不信任”,而是對雙方商業智慧的尊重。建議采用《框架協議+訂單確認》模式,既保持合作靈活性,又鎖定關鍵條款。
2.動態監控防患未然
定期對賬并簽署《結算確認書》,約定“逾期付款可暫停履約”,避免雪球式墊資。對于長期合作伙伴,可要求提供連帶擔保或實物抵押。
3.法律賦能,以戰止戰
每年投入0.5%-1%營收用于法律風控,聘請常年顧問審核重大合同。建立合作方“信用檔案”,對逾期客戶實行分級管控(如預付款比例上調、賬期縮短)。
律博維權衛士合同糾紛律師周文海(4)
最后,經濟下行期,企業更需明白:真正的信任,經得起契約的考驗。一份嚴謹的合同,不僅能規避風險,更是對合作關系最深層的敬畏——因為商業文明的真諦,不在于“稱兄道弟”,而在于“尊重規則,共贏共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