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29日訊 4月28日晚間,匯洲智能(002122.SZ)公告稱,因虛增收入導致信披不準、合同重大進展情況未披露,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同時,因涉嫌信披違法違規問題,也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
浙江證監局在現場檢查時發現,匯洲智能存在虛增收入導致財務會計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未披露對齊齊哈爾欣豪潤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借款合同重大進展情況的問題。
其行為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的規定。
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武劍飛、董事會秘書武寧、財務總監陳瑩瑩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三條、第五十八條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第五十一條相關規定。
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匯洲智能、武劍飛、武寧和陳瑩瑩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與此同時,因匯洲智能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也決定對匯洲智能立案,并下發的《立案告知書》。
匯洲智能對此表示,對于“虛增收入導致財務會計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的問題,公司已對涉及的2019年度及2020年度合并財務報表以及受上述事項影響的2021至2023年度及2024年中期合并財務報表進行了更正;對于“未披露對齊齊哈爾欣豪潤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借款合同重大進展情況”的問題,公司及相關人員將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學習,不斷提高信息披露質。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5年修訂)》9.8.1條第(八)項規定,并結合后續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具體內容,匯洲智能在收到該事先告知書時,匯洲智能股票交易將可能存在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風險。
此前,匯洲智能發布2024年年報。報告期內,公司2024年營業收入為9.37億元,同比增長16.88%;歸母凈利潤為-3.71億元,同比下降363.73%。
資料顯示,匯洲智能主營業務為高端裝備制造、創投服務與資產管理和大模型數據服務及傳媒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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