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武漢餐飲協會發出倡議,提倡“N-1點餐”,比方說十個人吃飯,只點九個菜,不夠再加,免得浪費。
這倡議很好,很科學,很接地氣,有助于遏制部分同胞請客吃飯時愛面子愛虛榮的風氣,有助于減少鋪張浪費。假如我們死摳字眼兒,說十個人只能點九個菜、九個人只能點八個菜、八個人只能點七個菜……以此類推,倆人吃飯只能點一個菜,單人吃飯不能點菜,那就屬于抬杠,曲解了N-1的本意。
二桃殺三士,那是曲解了N-1
一朋友發微博,說是春秋時代,齊國大臣晏嬰為了除掉三員猛將,讓國君賞賜鮮桃,人多桃少,不夠分,彼此爭功,掐了起來,沒分到桃子的氣得自盡,分到桃子的羞愧自盡,后世稱為“二桃殺三士”。在這個故事里,三員猛將只給兩顆桃,典型的N-1,可見春秋時代就有了N-1點餐。
當然,這是個段子。齊國君主請那三員猛將吃飯時,桃是主角,或者更準確地說,桃只是道具,除此之外肯定還有別的菜。你想啊,一國之君請飯,要是沒酒沒菜,那也太摳了。
南宋筆記《武林舊事》提到過一個飯局,宋高宗帶著親信臣子去大將張俊家,張俊大擺筵席,給宋高宗準備“下酒十五盞”,也就是敬酒十五杯,每敬一杯都要端上兩道新菜。
敬第一杯,下酒菜是“花炊鵪子”和“荔枝白腰子”,前者是鵪鶉蛋,后者是爆炒腰花。腰花爆炒之前,先縱橫交錯切菱形花紋,炒出來跟帶殼荔枝似的,所以叫荔枝白腰子。
敬第二杯,下酒菜是“奶房簽”和“三脆羹”,前者將羊乳房焯熟切絲掛糊油炸,后者是一道湯,不知道湯里那三脆具體是哪三脆。
敬第三杯,換了“羊舌簽”和“萌芽肚簽”,前者是羊舌切絲掛糊油炸,后者是羊肚切絲掛糊油炸。
第四杯,“肫掌簽”和“鵪子羹”,前者用鵝掌,后者用鵪鶉蛋。
第五杯,“肚胘簽”和“鴛鴦炸肚”。肚胘是牛的重瓣胃,也就是我們現在說的牛百葉。
第六杯,“沙魚膾”和“炒沙魚襯湯”。沙魚就是鯊魚,宋朝人喜歡用治凈煮軟的鯊魚皮切絲涼拌,稱為沙魚膾。
這篇文章的重點不是介紹宋朝美食,所以下面只寫菜名,不再解釋。
第七杯,“鱔魚炒鱟”和“鵝肫掌湯齏”。
第八杯,“螃蟹釀橙”和“奶房玉蕊羹”。
第九杯,“鮮蝦蹄子膾”和“南炒鱔”。
第十杯,“洗手蟹”和“鱖魚假蛤蜊”。
第十一杯,“玉珍膾”和“螃蟹清羹”。
第十二杯,“鵪子水晶膾”和“豬肚假江珧”。
第十三杯,“蝦橙膾”和“蝦魚湯齏”。
第十四杯,“水母膾”和“二色繭兒羹”。
第十五杯,“蛤蜊生”和“血粉羹”。
拙著《吃一場有趣的宋朝宴席》做過考證,宋朝人舉辦高規格飯局,都有敬酒換菜的規矩,只不過換菜的數量有區別,有時換一道菜,有時換兩道菜,有時換三道菜,有時換四道菜。如果是國賓宴,皇帝宴請外國使節,可能會走每杯酒換四道菜的規格,那屬于最高規格。張俊請宋高宗吃飯,當然比不上國賓宴的規格,但是上的菜已經不少——前前后后十五杯酒,每杯酒都是兩道菜,這頓飯下來,光是下酒菜就給宋高宗準備了三十道,不僅稱得上豐盛,簡直算得上浪費。
皇帝飲食儉省,士大夫也不鋪張浪費
宋朝皇帝平常吃飯,其實沒這么浪費。南宋葉紹翁《四朝聞見錄》記載,宋寧宗中年節食惜福,每次喝酒不超過三杯,下酒菜不超過五道。為了提醒自己健康飲食,宋寧宗還做了兩塊小屏風,一塊寫著“少飲酒,怕吐”,一塊寫著“少食生冷,怕痛”。宋寧宗在宮里散步,兩個小太監背著這兩塊小屏風走在前面,時時刻刻給宋寧宗做提醒。
前面說宋高宗在張俊家吃飯,十五杯酒換三十道菜,那是張俊的“孝敬”,并非高宗的本意。宋高宗晚年做太上皇,別的地方奢華,飲食上還是很儉省的。南宋筆記《清波雜志》寫過他晚年的飲食習慣:“早晚食只面飯、炊餅、煎肉而已。”早上和晚上兩頓正餐(宋朝人認為午飯不是正餐),主食是面飯和饅頭(炊餅就是饅頭),菜只有一道煎肉。
蘇東坡正餐只喝一杯酒,只吃一盤肉;貴客到訪,最多三杯酒和三盤肉
宋朝士大夫吃飯,也大多提倡儉省,極少有人鋪張浪費。蘇東坡說過:“早晚飲食不過一爵一肉。有尊客盛饌則三之,可損不可增。”(《蘇軾文集》卷134《節飲食說》)早上和晚上兩頓正餐,只喝一杯酒,只吃一盤肉;如有貴客到訪,最多增加到三杯酒和三盤肉,只能比這少,不能比這多。
司馬光請客,叫作“真率會”,十幾個人點五個菜
當年司馬光在洛陽閑居,經常請富弼、文彥博等退休官員聚餐,每次“菜肴不得過五樣”(葉夢得《避暑錄話》卷上),最多不能超過五個菜。這種聚會被司馬光稱為“真率會”,真率就是率真,不客套,不虛榮,不打腫臉充胖子。參加聚會的人有多少呢?宋代文獻有不同記載,有的說十三人,有的說十一人。十幾個人點五個菜,比N-1還N-1,絕對體現了艱苦樸素的優良傳統。
《洛陽耆英會圖》,描繪了司馬光在洛陽宴客的場面(現藏臺北故宮博物院)
王安石變法時期,有個小官叫鄭俠,因為反對變法,給宋神宗獻《流民圖》,在當時士大夫圈子里暴得大名,在歷史教科書上也留下了姓名。鄭俠這個人思想守舊,迂腐不化,但是生活作風很好,從不鋪張浪費。陸游在《渭南文集》里寫過鄭俠怎樣請客:“客至,必與飲,多不過五爵,蔬果之外,一肉而已。”客人來了,必定請酒,但最多只請五杯,至于下酒菜,就是蔬菜水果,葷菜只有一道。
陸游還寫過一個士大夫,名氣比鄭俠小,名叫謝昌國,不論請誰吃飯,只上一道菜。好在這道菜分量很足:“烹豆腐菜羹一釜,偶有肉,則縷切投其中。”(《渭南文集》卷24《書二公事》)一鍋青菜煮豆腐,豆腐里偶爾會加點兒肉絲。
寇準、蔡京喜歡豪宴,卻絕不是主流
往前追溯,北宋大臣錢明逸更加儉省。錢明逸是吳越國王錢镠的后代,當過歐陽修的上司,擔任過開封知府,替皇帝起草過詔書,他請客吃飯,必定先問一句:“是吃酒?是宴席?”(張舜民《畫墁錄》)咱今兒個是喝酒呢,還是吃宴席呢?客人如果說吃宴席,那就倆菜,一葷一素,主食管飽。如果說喝酒,那就沒菜,“酒數斗,瓷盞一只,青鹽數粒”。在幾斗酒旁邊放一個瓷杯,瓷杯里放幾顆大鹽粒子。錢明逸認為,喝酒就是喝酒,用不著吃菜。那為啥要放鹽粒子呢?為的是喝完酒漱口,鹽能清新口氣,免得酒氣熏人。
說到喝酒不吃菜,南宋大將韓世忠跟錢明逸的習慣一模一樣。拙著《食在宋朝:舌尖上的大宋》寫有韓世忠邀請帳下軍官喝酒的軼事:每人發一瓶酒,各喝各的,都不許吃菜。有個軍官覺得干喝酒沒味兒,偷偷從懷里摸出一個青蘿卜,剛啃了一口,就被韓世忠發現,然后被狠狠地教訓一頓。現在西方人喝酒,一般也不要菜,頗有大宋朝錢明逸、韓世忠這一文一武兩位先賢的遺風。
韓世忠請帳下軍官喝酒,每人發一瓶酒,各喝各的,不給菜吃
難道宋朝就沒有鋪張浪費亂點菜的現象嗎?當然有。我們熟知的北宋大臣寇準,以及多數朋友不太熟知的北宋詞人宋祁,還有北宋末年的奸相蔡京,都喜歡舉辦比較奢華的宴會,請很多很多人,上很多很多菜,明燭高燒,通宵達旦,喝到酩酊大醉,吃到杯盤狼藉。寇準這樣做,是天性豪奢;宋祁這樣做,是要報復做官以前貧窮的日子;而蔡京這樣做,則是為了收買人心,讓與宴官員都認為他蔡相爺熱情好客,沒有架子。
在宋朝士大夫圈子里,像蔡京那樣的人畢竟不占主流,大方向還是以儉省為主,以惜福為尚。所以在南宋滅亡以后,有一個名叫羅太無的太監,晚年住在北京,熱情好客而不浪費,完全繼承了宋朝士大夫的好傳統。元人筆記《至正集記》第一卷用大段文字敘述羅太無的高風亮節:“遇故人至,則啟關納之,必問膳否。”老朋友到訪,熱烈歡迎,問是否用過飯。“酒不過三行,果脯惟見在易辦者。”請人喝酒,不過三杯,下酒菜都是普普通通的時令小菜。其侄子在元朝當大官,他對侄子說:“我不可靠你,你亦不可靠勢。”我不靠你養活,你也不能仗著你的權力做壞事。
時至今日,請客時仍然七碟子八碗堆滿餐桌,用奢華飲食拉關系走后門的朋友,應該稍稍反思一下,否則,您就連羅太無也不如了。
文并供圖/李開周
編輯/韓世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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