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貴州電力交易中心發布關于鼓勵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試點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通知,明確虛擬電廠參與市場化交易,原則上按照“先聚合、后認證、再注冊、再交易”的流程開展。
初期:
發電類虛擬電廠參照新能源項目參與中長期電能量市場、以報量不報價方式參與現貨電能量市場;
負荷類虛擬電廠參與需求側響應交易;
鼓勵相關經營主體聚合分布式電源、可調節負荷等各類分散資源,注冊虛擬電廠試點參與市場化交易,協同參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優化。
原文如下:
關于鼓勵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試點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的部署,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進虛擬電廠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25〕357號)及政府部門相關要求,鼓勵推動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試點參與貴州電力市場。根據貴州電力市場管委會第三屆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的虛擬電廠參與市場交易流程和接入流程,按照穩步推進、率先探索的工作思路推進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參與市場化交易,相關內容通知如下。
一、總體原則
虛擬電廠參與市場化交易,原則上按照“先聚合、后認證再注冊、再交易”的流程開展。
二、接入流程
1.虛擬電廠應具備虛擬電廠運營技術平臺,接入電力負荷理中心“虛擬電廠運營平臺”
2.虛擬電廠運營商向電力負荷管理中心提交虛擬電廠能力認證申請,并明確認證類型(發電類、負荷類)。
3.電力負荷管理中心組織或委托第三方開展虛擬電廠能力認證工作,認證周期為 10個工作日。虛擬電廠運營商提前準備聚合資源清單,并在與負荷管理中心商定的時間內開展能力測試工作,能力認定包括:調節容量、調節時長、調節速率、調節精度
4.能力測試結果滿足相關要求后,由負荷管理中心出具能力測試報告,并與虛擬電廠運營商簽訂“電力負荷管理協議”
三、交易流程
1.虛擬電廠在完成能力認定并簽訂電力負荷管理協議后,在交易中心開展注冊,按國家注冊基本規則,虛擬電廠注冊資料及流程參照售電公司執行。
2.初期,發電類虛擬電廠參照新能源項目參與中長期電能量市場、以報量不報價方式參與現貨電能量市場,負荷類虛擬電廠參與需求側響應交易。
3.發電類虛擬電廠需與經負荷管理中心認定的聚合資源在貴州電力交易中心簽訂代理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電能量價格、偏差電量處理方式,協議的管理參照售電公司簽訂零售合同的有關要求執行
4.交易中心負責出具批發市場結算依據,電網企業負責開展到戶結算,參與市場化交易的負荷類虛擬電廠參照售電公司方式結算,發電類虛擬電廠參照新能源項目方式結算。虛擬電廠收益等于虛擬電廠批發側結算電費與聚合資源結算電費之間的差值
四、其他事宜
1.鼓勵相關經營主體聚合分布式電源、可調節負荷等各類分散資源,注冊虛擬電廠試點參與市場化交易,協同參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優化。
2.虛擬電廠參與電力市場相關流程,將適時按照省內虛擬電廠相關方案完善
特此通知。
來源:貴州電力交易中心
特別聲明:轉載其他網站內容,內容僅供參考。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