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瓜農果農進城銷售的便民措施
盛夏將至,為提高服務瓜農果農水平,方便瓜農果農進城自產自銷瓜果,滿足廣大市民購買瓜果需求,根據我市瓜果市場實際情況,自2025年5月1日至9月30日實行瓜農果農進城銷售便民措施。具體如下:
一、瓜果便民銷售點應設置在背街小巷,原則上不得在城區“六縱十三橫”主干道擺攤銷售,并堅持“不影響市容市貌、不占壓主次干道、不占壓盲道和綠化帶、不影響交通出行、不影響群眾生產生活”的原則。城市管理局負責在城區設置53個免費臨時便民瓜果銷售點(見附件1), 并設置公示牌和監督舉報電話,對進城自產自銷的瓜農果農進行集中統一服務和管理。
二、瓜農果農進城銷售可在規定的臨時便民瓜果銷售點擺放,不得擅自變更,并在規定期限內(2025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每日7:00至23:00)進行經營銷售,逾期要主動撤銷(撤離)。因城市管理建設需要調整或取締臨時攤點的,進城自產自銷的瓜農果農要無條件配合和服從。
三、進城銷售瓜果的瓜農果農要遵守城市管理規定,瓜果和運輸車輛要擺放整齊,不得影響車輛和行人通行;配備垃圾收集容器和清掃工具,及時清理產生的果皮等垃圾,做到攤走地凈。
四、瓜農果農要文明經營,嚴禁使用高音喇叭招攬顧客;嚴禁銷售腐敗變質瓜果;嚴禁與過往群眾或消費者發生沖突;否則,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取締。
五、瓜農果農要公平競爭,嚴禁惡意競爭、哄抬物價;銷售的瓜果要明碼標價,嚴禁缺斤短兩、假冒欺詐等行為;否則,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取締并處罰。
六、城市管理局在市區9個便民服務站(戶外勞動者驛站)設置便民瓜果銷售引導點(見附件2),為進城瓜農果農提供便民瓜果銷售點位置圖、銷售注意事項等服務,引導瓜農果農到指定場地銷售瓜果。
七、建立駐點服務制度,城區中隊主動公布服務電話,明確專人全程負責引導解決瓜農果農進城銷售方面的問題。
八、實行審慎包容監管措施,加強對臨時便民瓜果銷售點的管理和服務,本著教育為主的原則,對一般或輕微違法行為以批評教育為主,不進行行政處罰。
附件1:永城市2025年臨時便民瓜果銷售點
附件2:永城市2025年臨時便民瓜果銷售引導點
永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
附件2:
來源:永城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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