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女大學生墜入“無主化糞池”身亡:誰該為她的生命買單?
“我女兒連遺體都泡在糞水里一天一夜!現在他們拆了廁所、埋了化糞池,就想當這事沒發生過?”
“她才22歲,馬上要畢業當老師了”
4月30日,一則“女大學生廟會兼職墜亡化糞池”的詞條沖上熱搜,引發網友熱議。
4月30日,一名女大學生在廟會上兼職,不小心把手機掉進了化糞池里。
她當時非常著急,決定自己下去撈手機,結果一不小心整個人也掉了進去,之后就再也沒有出來。
家人聽到消息后情緒崩潰,痛哭著說孩子泡在里面整整一天一夜,沒人救,太讓人心碎了。
廟會的主辦方事后把化糞池填平了,廁所也拆了,還給家屬賠了5萬元,但家屬表示根本無法接受。
從畫面來看,那種化糞池其實在農村挺常見的。早在上世紀90年代,農村家家戶戶都用這種池子儲存糞水、搞沼氣,當時國家還給補貼,很多地方至今還在用。
但現在問題是,這種地方如果不加蓋、不設警示,根本就不安全,誰也不敢保證不會再出事。
因為化糞池就在一個廢棄工地旁邊,周圍又沒人路過,小賀掉進去后多次呼救都沒人聽見,最后釀成了這場悲劇。
這個化糞池早就沒人打理,完全成了一個“埋在人群中的陷阱”。事情發生后,井口也沒人處理,最后還是家屬自己動手去加固和封堵。
4月28日,相關方匆忙把旱廁和化糞池一起拆了、填了,這無疑讓追責變得更難,現場證據都被破壞了。后來警方和鎮政府協調廟會組織方樊某、何某,還有游樂設施的老板馬某,湊了5萬元想賠給家屬,但還讓家屬簽一個“可能要退錢”的承諾書。
家屬覺得這就是在和稀泥,不僅拒絕簽字,還要求追查這個化糞池到底是誰負責管理的,不能就這么草草了事。
警方調查后發現,小賀溺亡的地方是一個旱廁下面的化糞池,深度有2米多,井口上只蓋著一塊已經腐爛的竹膠板,周圍既沒有任何危險提示牌,也沒有防護欄。不熟悉這片環境的人,根本察覺不到這里有個化糞池,稍不留神就可能出事。
更糟的是,這旱廁邊上就一個廢棄多年的工地和臨時搭建的廟會,小賀掉進去后,附近根本沒人路過,呼救也沒人聽見。
到了4月29號,賀先生的女兒溺亡都快一天了,但公安機關到現在還沒查出這個工地和化糞池到底歸誰管、是誰建的。
更讓人寒心的是,警方也遲遲不給個明確說法,反倒是讓廟會主辦方出面賠錢,想用5萬元一了百了,把事情壓下來,明顯是想息事寧人、草草結案。
4月28日,賀家人帶著律師再次回到現場,結果發現那座旱廁已經被連夜拆了,化糞池也被填上了新土。附近村民小聲透露,出事那晚來了三輛鏟車,一直轟隆隆地干到半夜,把現場全處理掉了。
廟會主辦方和游樂場老板湊了5萬元賠償金,但賀家人當場就把錢摔桌上。賀媽媽忍著眼淚顫抖著拿出女兒的簡歷:“我閨女是師范專業第一,秋招拿了6個教師崗的offer!他們把我們當什么?叫花子嗎?”
更離譜的是,網友還扒出了一個關鍵細節:這個所謂“沒人管”的化糞池,其實是2019年一個地產項目留下的,開發商跑路后就一直沒人處理,成了三不管的死角。而廟會主辦方明知道這地方有隱患,竟還在旁邊擺了20多個兒童游樂攤。
明知有危險,還帶著小孩在旁邊玩,出事了再想糊弄過去,這不是玩命,是拿命換錢!
最讓賀建窩火的是,女兒去世都快一個月了,到現在都還沒查清楚那個工地和化糞池到底是誰管、誰建的。鎮政府和派出所雖然出面了,但只是“協調”,讓廟會的兩個主辦方和游樂設施老板一共湊了5萬塊錢,說是補償。
可真到領錢的時候,派出所又拿出一份承諾書讓賀家簽,上面寫著——如果以后出錢的人反過來起訴賀家,賀家必須按法院判決把錢退回去。這不是耍人嘛?
賀建當場就火了,他覺得這就是在“和稀泥”,壓根不是解決問題。他壓根不差這5萬塊錢,他只想搞清楚,女兒到底是被誰害的,責任到底在誰身上。
人不能就這么糊里糊涂地沒了,他要給女兒一個交代,也要給自己一個明白。
這事出了之后,最讓人火大的就是——到現在都沒人能說清楚,這口化糞池到底歸誰管。賀家人想索賠,就像拳頭打在棉花上,沒個著落、使不上勁。
律師也說了,這事兒不算工傷,因為和她兼職干的活兒沒直接關系。但不管怎么說,這旱廁的主管單位、建設方肯定脫不了干系。
你想想,在公共場地挖個化糞池,周邊也不圍擋,警示牌沒有,井口還是塊快爛掉的木板,這不就是明擺著給人挖坑嗎?
這幾年,全國其他地方也發生過類似的事,人掉進去、出事,最后管理方都賠了不少。這回怎么就沒人愿意認賬、沒人出來擔責了?說到底,這事兒讓人憋屈得很。一個本該熱熱鬧鬧、圖個喜慶的廟會,怎么就藏著這么一個“奪命坑”?
我們總以為“自己小心點就不會出事”,可往往就是這點僥幸,讓悲劇有了可乘之機。要是責任方早點檢修、施工方把蓋板加固一下,或者小賀當時能不去撈那部手機……可惜,生命沒那么多“如果”。
賀父拒絕那5萬元,不是因為錢多錢少,而是他想為女兒爭口氣,為她最后一次站出來說句公道話。一筆賠款,既填不平那口奪命的化糞池,更補不了這一路管理上的漏洞。
當“意外”被拿來當遮羞布的時候,誰還記得——那些冰冷的數字背后,其實都是一個個曾經鮮活、有笑容、有夢想的人?五萬塊能干嘛?連塊像樣的墓地都買不起。我這邊最便宜的墓地都十幾萬起步,真說不上是啥賠償。
當然也有網友覺得,“她自己掉進去的,能怪誰?”還有人陰陽怪氣地說:“那要是喝水噎死,是不是還得找自來水公司賠?”
家屬并沒有接受警方提出的調解方案,因為他們想搞清楚,這個旱廁到底是誰負責的。廟會主辦方可以配合處理,但真該擔責任的,不該是他們。該追的責任,就得追到底,不能糊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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