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視頻平臺,靠模仿名人走紅的事兒一抓一大把,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四川芬達”和楊坤的糾紛,就是典型例子。“四川芬達”一開始也只是普通創作者,但靠著模仿楊坤的造型、唱歌走紅,從模仿穿搭到翻唱《無所謂》,直播間里“32場演唱會”的梗玩得飛起,確實吸了不少粉,流量和收益也跟著水漲船高。
但問題就出在,模仿著模仿著就有點“跑偏”了。把楊坤的歌改成搞笑版本,像《扔泥巴》被他們改成“他們朝我扔白菜,我拿白菜炒盤菜”,還配上夸張動作,但這倒也勉強能算娛樂化改編。可后來直接用楊坤的照片P成殯葬主題,直播間里還一口一個“小禿子”,這種操作就明顯越界了,把娛樂變成了人身攻擊。
楊坤這邊一開始只是通過平臺投訴,希望對方能收斂。結果“四川芬達”不僅沒當回事,還變本加厲,拿侵權內容繼續直播賺錢。被逼無奈,楊坤只能告上法庭,要求刪除視頻、公開道歉和賠償。
收到傳票后,“四川芬達”的態度一百八十度大轉彎,又是發道歉視頻,又是說自己上有老下有小,只想養家糊口,甚至提出愿意退還相關直播收益求和解。但尷尬的是,網友們并不買賬——畢竟之前他們一邊道歉,一邊還在玩梗博眼球,很難讓人相信是真心悔過。
這事之所以引發熱議,關鍵在于它戳中了網絡創作的敏感地帶:模仿和侵權的邊界到底在哪?創作者想靠流量吃飯,公眾人物要維護名譽權,兩邊都有自己的立場。現在楊坤堅持不撤訴,“四川芬達”拼命求和,這場糾紛最后怎么收場,不僅關系到雙方,也給所有網紅提了個醒: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玩梗可以,但別拿侵權當流量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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