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駕駛技術是新能源車的一大亮點和賣點,但這并不意味著車企一定要把市場賣點都押在智駕領域。
▲智能駕駛技術曾是新能源車的一大亮點和賣點。圖/IC photo
文 | 信海光
市場上一度紅火的“智能駕駛”,最近出現了新變化。
據極目新聞報道,近日,有網友發現,小米汽車的宣傳物料上,對其智能駕駛功能換了宣傳術語,將原有的“智駕”更改為“輔助駕駛”。此外,理想等多家以“智駕”為賣點的新能源車企,近期都降低了“智駕”的使用頻次或換了說法。
這些宣傳措辭的修改,離不開一個重要背景。4月16日,工信部裝備工業一司組織召開了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工作推進會,強調車企要“明確系統功能邊界和安全響應措施,不得進行夸大和虛假宣傳。”
當日的推進會圍繞測試、宣傳、功能安全等維度提出多項要求,具體包括規范宣傳,不要擴大宣傳規范技術名詞,不能出現“自動駕駛”“自主駕駛”“智駕”“高階智駕”等名詞,要按照自動化分級標準,使用“(組合)輔助駕駛”一詞等內容。
由此可見,從“智駕”到“輔助駕駛”,目前雖然是個別企業產品介紹措辭上的微調,但實際上反映了整個智能網聯汽車行業風向的一種變化,相信很快在全行業的營銷活動中,“智駕”一詞將會越來越少地被用到,這當然是一種進步,也是監管部門執行力的體現。
實際上,據報道,在近期舉辦的一些車展上,汽車智駕營銷已悄悄轉向。“我們現在不說‘智駕’了,都是說‘智能輔助駕駛’。”在上海車展現場,一位造車新勢力的銷售人員在展臺說道。
但“智駕”的退場是否就意味著問題的解決呢?會不會還有廠商在之后又會發明其他類似具有誘導性的營銷詞匯呢?要知道,其實早在2024年4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就聯合工信部發布了《關于汽車自動駕駛宣傳規范的通知》,明確要求車企和科技公司禁用“完全自動駕駛”“無人駕駛”等夸大表述,需標注“輔助駕駛”或“L2/L3級自動駕駛”,文件中反誘導性宣傳的精神顯而易見,但此后一年中,“智駕”一詞在營銷中的使用卻并未減少,因誤用智駕功能引發的交通事故也屢屢發生。
顯然,“智駕”的流行,是很多車企與監管部門博弈后的結果,體現了一種“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相關車企明知道監管部門明令禁止圍繞自動駕駛技術的夸大表述,但同時又想盡各種辦法打擦邊球,背后歸根結底還是利益使然。
智能汽車市場就像手機市場一樣,多數消費者更樂于為更智能的產品付費,但問題在于,更智能的手機不太會因其更智能變得更不安全,但智能駕駛卻具有太多不確定性,智駕的優越性被夸大的代價,是安全性被有意無意弱化。
有報道稱為了重拳整治車企虛假宣傳,監管部門出臺了包含諸多詞匯的禁用詞匯名單,“自動駕駛”“高階智駕”“零接管”“代客泊車”“一鍵召喚”“脫手”“脫眼”等之前新車發布會和媒體報道中常見的一些詞匯都遭禁用,但如果車企依舊存在博弈心態,而不能把消費者安全放在第一位,終究還是會想出新的誤導性擦邊詞匯。
當務之急,是使造車行業盡快形成全行業共識,厘清智能網聯汽車行業的首要利益是安全,而非智能。一味以弱化安全為代價強調智能,最終毀掉的很可能是行業前景,這不只是因為要面對來自監管方面的壓力,更重要的是消費者的看法,智能網聯汽車的口碑承受不住幾次惡性事故。
新能源車的異軍突起是近年來中國汽車工業的一大成就,智能駕駛技術又是新能源車的一大亮點和賣點,但這并不意味著車企一定要把市場賣點都押在智駕領域。新能源車在電池、電機和電控和安全領域仍大有可為。
從“智駕”到“輔助駕駛”,核心不是智駕該不該退場,而是行業打擦邊球的營銷心態是否終結。
撰稿 / 信海光(科技專欄作者)
編輯 / 柯銳
校對 /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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