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戶籍退役軍人可無條件回遷原籍,應該說這個消息,很多退役軍人都比較關注。以前按照“哪里來當兵回到哪里去”的原則,很多農村老兵退伍后就回到農村了。不過,我挺遺憾的。我1994年考軍校,農村學生考了軍校,戶口就遷出去了,再也回不去了。因為在部隊成為軍官,就更回不去了。哪怕后來我復員離開部隊,依舊回不去。
根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今年5月1號正式實施之后,明確退役軍人可憑退伍證重獲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注意,這里說的是農村戶籍退役軍人。目前全國開展了一些試點,湖南、江西等地已經啟動了遷戶手續,估計1200萬退役軍人會受益。這個政策解決了退伍后土地權益的歷史遺留問題,獲得全國農村籍老兵的高度關注。
當然,所有政策都要以官方和當地政策為準。但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5月1號正式實施之后,對于農村戶籍退役軍人回遷原籍,也就是回農村老家的問題,特別是重獲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的問題,大家確實非常關注。
(鄭重聲明:本人純屬“野生博主”,既非軍轉部門工作人員,也非行業領域專家,只是一名退役軍官,所有推文均為個人推斷和經驗分享,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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