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通勤代步,好騎方便,電動三輪車拉貨致富,憑借著先天優勢,已經成為了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然而針對電動兩輪車、電動三輪車上路違規現象的增多,各地交管部門也是陸續推出了管理政策來約束電動車出行。
那么從6月1日起,電動車、三輪車上路有哪些具體要求呢?首先上路必須佩戴頭盔基本已經成為了車主的共識,那么除了戴頭盔,電動車、三輪車上路行駛還需要注意哪些?這“4禁”新規,提醒車主注意!
一、禁止無牌車輛上路行駛
不管電動車還是三輪車,上道路行駛必須懸掛有效號牌。2025年至今,多地加大了對電動車、三輪車無牌上路的查處。非標車輛也需在地方規定的過渡期內完成臨時備案,例如四川涼山州明確非標車備案截止日期為2025年5月31日,截止后不再進行備案登記。
6月起,全州將開展二、三輪電瓶車專項整治行動,加強路面查處,對未辦理的備案登記的非“超”標及無牌電動車,一律扣押,不得上路行駛。
對于無牌車輛上路行駛的處罰也非常明確,不過各地都會有所不同。首次查獲無牌車輛,可能處以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二次違規或逾期未整改者,將面臨50-200元罰款并暫扣車輛;過渡期結束后仍駕駛未備案非標車上路,車輛將會被沒收。
二、禁止無證駕駛機動車類電動車
除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外,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及電動三輪車均屬機動車范疇,駕駛人需持有準駕車型相符的駕駛證。電動三輪車需D證,電動輕便摩托車需F/E/D證,電動摩托車需E/D證。無證駕駛機動車類電動車,罰款200-2000元,情節嚴重的可并處15日以下拘留;準駕車型不符的,扣9分并罰款200-500元。
新疆塔城市公安交警大隊近日開展專項整治電動車交通違法亂象,重點整治電動車占用機動車道、闖紅燈、逆行、亂停亂放等行為;嚴查非法拼裝改裝、無牌無證駕駛、未佩戴安全頭盔等違法行為;對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三輪、四輪車進行查處,禁止無牌車輛上路行駛。
三、禁止非法改裝車輛
針對部分車主擅自改裝電機、電池或解除限速裝置的行為,新規明確要求車輛須保持出廠原裝狀態。非法改裝不僅改變車輛技術參數,更易引發自燃、失控等安全隱患。查獲改裝車輛,責令恢復原狀并罰款300-500元;拒不整改或多次違規者,車輛將被暫扣直至整改完成。
四、禁止違規載人及危險駕駛
對于電動車、三輪車載人載物都是有明確規定的,電動自行車僅限搭載1名12歲以下兒童;電動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電摩后座可載一名成年人;三輪車不得違規載人,特別是貨運三輪車。同時要求電動車、三輪車在道路上行駛時,禁止闖紅燈、逆向行駛、行駛中接打電話等行為。
河南宜陽近期開展針對三、四輪電動車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行動,對電動三、四輪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逆向行駛、不按規定停放、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
綜上,作為車主,面對“4禁”新規,我們該如何應對?其實答案已經非常明確,我們需要及時完成車輛備案,特別是一些地方已經明確5月31日前需完成備案登記的,車主必須注意過渡期結束時間,盡快讓自己的非標車合規化。
同時考取合法駕駛證,上路遵守各類交通規則,文明出行。那么對于這“4禁”,你們有何看法?歡迎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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