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說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可是總有人把這些宗告當作耳旁風,游走于危險的邊緣,最后釀成大錯,悔之晚矣!
5月4日下午17時許,山東滕州一名29歲的司機與朋友開車外出購物,因為中午喝了酒,而且喝得還不少,但這位司機仍然選擇開車出行。這時,他抱著僥幸的心理,認為節假日不一定有叔叔查車,開車出行方便一些。
孰不知,我們安全出行,不是做樣子給叔叔看的,而是對我們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負責。
這位司機和朋友開車行駛到滕州善國南路時,突然撞向旁邊的公交站臺,當時站臺上有七八位乘客在等公交車,他們被這突如其來的汽車嚇得還沒來得及反應,就命喪車輪下,當場2人死亡,還有4人送醫后搶救無效死亡,另2人受傷。
一瞬間,6條鮮活的生命就這么沒有了。
很快,29歲的司機被控制,經檢測,體內的酒精含量超標,128MG/100ml,很明顯是酒駕。
酒駕意味著什么?明知喝酒不能開車,仍然開車上路,這是危害社會公共安全……
事發后,有人拍到車上的兩名男子,一名男子穿著黑衣,另一名男子身穿白色T恤。不知道這兩人誰是車主,如果白色T恤男是車主,他還穿著拖鞋,更不符合開車的規范。
從兩人的狀態來看,白衣男子完全嚇懵了,黑衣男子滿臉是血,貌似還沒明白到底發生了什么?現場的一切,讓他們嚇一大跳,且后悔莫及。
此事發生后,有人建議嚴懲肇事者,絕不能輕饒。目前,肇事者已被刑拘,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有位網友給同學發信息:昊洋,我從今以后沒有媽媽了。
原來,這次車禍中,有一個女子是她的媽媽,外出后本來坐公交回家的,誰知道在站臺上天降橫禍。
死去的6人中,有一個是孩子,他給媽媽買了母親節禮物,正準備帶回家,沒想到被撞身亡,禮物還遺留在原地。
這件事發生后,很多人憤怒不已,原本這是一起可以避免的悲劇,沒想到卻發生了。為什么屢次強調,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仍然有人不把生命當回事?
這件事值得我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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