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專家認為,隨著AI智能體崛起,現有以平臺為核心的商業格局可能被打破,新的商業形態、組織結構和商業模式將隨之涌現。
作者 |陳永偉
圖源 |圖蟲創意
自生成式AI革命以來,AI領域熱點層出不窮,相關新名詞也是接踵而至。若說當下最炙手可熱的概念,恐怕非“AI智能體”(AI Agent)莫屬。
翻閱近期媒體報道不難發現,無論是微軟、谷歌、亞馬遜、OpenAI等海外巨頭,還是阿里、騰訊、字節、百度等國內企業,都把AI智能體視為重點業務方向大力推進。諸多專業咨詢機構和科技媒體也對AI智能體的發展前景十分看好:市場研究機構Forrester將其列為2025年關鍵新興技術之一,而知名科技咨詢公司Gartner更將其評為2025年十大技術趨勢之首。業內大佬同樣寄予厚望。微軟創始人比爾·蓋茨在一檔播客中預測,不久的將來,AI智能體將“人手一個”,并對人們的日常生活產生深遠影響;OpenAI首席執行官山姆·奧特曼則表示:“構建超大模型的時代已告一段落,AI智能體才是下一階段真正的挑戰。”
不少業界人士對AI智能體的快速普及及其經濟效益持樂觀態度。根據Gartner測算,2024年僅約1%的企業軟件內置AI智能體功能,但到2028年,這一比例有望飆升至33%,屆時約15%的日常業務決策將可由AI自動完成。高盛預測,到2030年,AI智能體將創造約7萬億美元的經濟效益,其中相當一部分來源于效率提升。
然而,比起效率和收益的直接增長,更值得關注的是AI對整個商業生態的重塑。許多專家認為,隨著AI智能體崛起,現有以平臺為核心的商業格局可能被打破,新的商業形態、組織結構和商業模式將隨之涌現。另有研究指出,AI智能體的普及將沖擊當前“數據為王”的邏輯,未來的競爭核心或將轉向“智能與連接”。
那么,這個被媒體推崇備至的AI智能體究竟是什么?它為何具備如此巨大的潛力?當AI智能體逐漸普及,現有商業生態和商業邏輯將如何演變?我們又應當如何觀察并分析這種全新的商業形態?關于這些問題,且聽下文一一道來。
AI智能體究竟是什么?
在展開正式討論之前,讓我們先花一點時間了解一下“AI智能體”這一概念。AI智能體是英文AI Agent或Agentic AI的漢譯。由于Agent在英文中有“代理人”的意思,因此在某些語境下,它也被翻譯為“AI代理人”或“代理式AI”。此外,在一些較早的文獻中,也曾出現過“艾真體”的音譯版本。
與我們熟悉的其他AI系統不同,AI智能體具備自主規劃和執行任務的能力。舉例來說,當我們使用ChatGPT或DeepSeek完成一項任務時,通常需要不斷通過提示詞與它交互,反復調整,才能獲得期望的輸出結果。而使用AI智能體時,我們只需一次性將任務交給它,它便會自行拆解任務、尋找解決方案,獨立完成各個環節。作為指令的下達者,我們無需在執行過程中進行干預,只需靜候結果。
AI智能體既可以是虛擬的,也可以是“具身”(embodied)的。所謂虛擬AI智能體,是指那些僅存在于計算機模擬環境中、沒有物理形態的智能體。例如,在GPT爆火后,斯坦福的研究人員曾基于GPT能力,構建了一個由數十個虛擬AI人組成的小鎮,這些“虛擬小人”便是典型的虛擬AI智能體。與之對應,具身AI智能體則擁有實際物理形態,比如現有的無人駕駛汽車、人形機器人等。
無論是虛擬還是具身的AI智能體,它們通常由三大部分構成:傳感器(Sensors)、控制中心(ControlCentre)和執行器(Actuators)。傳感器用于從外部環境中收集信息;控制中心負責分析數據并制定行動計劃;執行器則根據計劃采取行動并對環境施加影響。區別在于,虛擬智能體的這些組成部分都是數字化實現的,而具身智能體的傳感器則需要從真實世界讀取數據。
早在人工智能誕生之初,許多研究者就已嘗試制造智能體。但在早期實踐中,人們構建的主要是“確定式”(deterministic)智能體:其對外部環境的反應方式均由程序預設,一旦遇到未曾預料的新情況,智能體便無法應對。隨著AI技術的發展,這種確定式智能體逐漸被“非確定式”(non-deterministic)智能體取代。后者不預設具體行動規則,而是設定了可以根據任務完成情況動態調整的效用函數,從而使智能體能在不斷變化的環境中,通過學習不斷優化自身行為,實現自我進化。
盡管相關研究起步很早,但AI智能體真正實現性能飛躍并走向生產生活領域,卻是最近幾年的事。這一轉變背后有多方面的因素:一方面,AI技術,尤其是自然語言處理、視覺識別等領域的快速進步,使AI在感知、理解、決策等方面的能力大幅提升,賦予智能體更聰明的“腦子”和更敏銳的“眼睛”;另一方面,算力資源的極大豐富,使大規模智能體的訓練與部署成為可能,研發成本因規模效應迅速下降,性能卻不斷提升。
更為關鍵的是,大量開放標準智能體通信協議的出現,這不僅使得AI智能體能夠靈活調用各種外部工具,還使它們之間的協調與協作成為可能。
如果大家對AI領域的新聞有所關注,可能還記得今年3月初,一款名為Manus的AI智能體一度引發廣泛關注。根據當時的報道,這款由國內初創公司開發的智能體被稱為全球首款通用AI智能體,它可以根據用戶指令,在無需人工干預的情況下,獨立調用外部工具,完成求職簡歷篩選、房產研究、股票分析等復雜任務,并在權威的GAIA基準測試中取得了SOTA(State of the Art,即當前最佳)的評級,表現超越了包括OpenAI在內的多家知名企業的同類產品。不少人甚至稱贊Manus是繼DeepSeek之后,中國AI領域又一個里程碑式的成果。
不過,Manus并未像DeepSeek那樣經受住專業人士的考驗。在發布后不久,便有技術人員迅速分析并成功復刻了其實現原理。
那么,Manus實現“通用”的秘訣究竟是什么?答案在于一個叫做MCP的通信協議。MCP(Model Context Protocol,模型上下文協議)是由Anthropic于2024年11月推出的開放協議,旨在統一大型語言模型與外部數據源和工具的通信接口,使大模型能夠靈活調用外部工具。Manus的開發者正是通過使用MCP協議,使大模型能夠輕松拆解任務、分配步驟,并根據需要逐一調用工具完成各環節。因此,“打假者”們也能利用相同的協議,在短短一天內復刻出類似成果。由此可見,在有了MCP協議之后,基于大模型構建通用AI智能體變得異常簡單。
除了MCP協議之外,還有兩個關鍵通信協議對AI智能體的發展至關重要。其一是“智能體網絡協議”(Agent Network Protocol,簡稱ANP),它支持AI智能體在互聯網上自發發現、連接并交互,從而建立協作網絡;其二是谷歌開發的Agent 2 Agent(A2A)協議,專門用于促進多智能體間的通信和任務管理,充當協作中樞。
有了MCP、ANP、A2A這三大協議,AI智能體不僅掌握了使用外部工具的能力,還能實現與其他AI智能體之間的交互與協作。由此,AI智能體從專用型助手,正式邁向通用型獨立主體,從人類助手進化為可以自主承擔復雜任務的智能代理。
AI智能體會怎樣改變商業生態?
隨著AI智能體的興起,“人”作為商業生態中唯一決策主體的局面將被打破,智能體將以新的參與者和決策者身份加入其中。過去分析商業生態時,我們通常把參與主體分為個人、家庭、企業、政府等元素。但無論家庭、企業還是政府,本質上都只是一種“擬制的人”——它們并不具備自主思考和決策能力,其一切決定終究還是由其中的個人完成。因此,在AI智能體出現之前,人類實際上是商業生態中唯一能夠獨立決策的主體;即便大模型問世后,這一點仍未改變,因為大模型只提供參考,并不直接作出決策。智能體的崛起,將改寫這一格局。
與人相比,AI智能體的決策方式截然不同。作為人類的造物,智能體天然以“最優解”為目標。例如,若讓智能體網購最便宜的牛排,它會瞬間遍歷所有購物平臺的商品信息,從中選出價格最低的一款。而人類決策時并不如此較真,大多數情況下只追求“滿意解”。同樣的任務交給人,他大概只是打開某個平臺,搜索“牛排”,再從前幾頁結果里挑一款看起來性價比不錯的商品下單;至于像智能體那樣遍歷全網,他既無能力,也缺乏興趣。正因如此,一些行為經濟學家在比較人類與AI的決策模式后,將人類戲稱為“不理性的AI”。
這種主體多樣化看似尋常,影響卻可能深遠。過去的C2C、B2C、B2B、B2G等商業形式,本質上都是人與人之間的交易;所有商業策略和規則皆圍繞人類特性設計。隨著AI智能體這一全新主體的加入,現有模式、規則乃至整個商業生態都可能隨之改變。
具體來說:
第一,它可能對目前以平臺為核心的線上商業生態產生顛覆性影響。
眾所周知,在過去二十年里發展最蓬勃的企業形態是平臺型企業。與傳統“管道型”企業不同,平臺的主要盈利方式并非低買高賣賺取差價,而是撮合不同主體的交易以收取服務費。要在競爭中取勝,平臺通常要做到:運用策略圈定商家與客戶、提升黏性;通過價格補貼等手段迅速做大至少一側用戶規模,放大神經網絡效應并啟動“滾雪球”;設計合理的收費體系,將用戶有效轉化為付費群體并最大化利潤。
細究其本質,平臺模式是圍繞人類“不理性”設計的。個人若自行尋找交易對象,不僅要承擔高昂的搜尋成本,還需處理交易中及交易后的諸多事務。為節省這些成本,人們樂于支付一定傭金,讓平臺代為撮合。平臺的網絡效應之所以重要,也正是因為用戶相信:在用戶更多的平臺上更容易找到理想交易對象,而規模更大的平臺往往能提供更完善的服務。平臺成功的底層邏輯,歸根結底是利用并放大用戶的弱點,使其難以離開。
然而,AI智能體崛起后,上述邏輯將岌岌可危。相較人類,智能體能以極低成本、極快速度檢索市場信息并自動撮合交易;若雙方均使用智能體,交易更可通過智能合約無縫完成,無需擔憂后續糾紛。在此情形下,平臺作為中介的價值驟減,其苦心經營的網絡效應亦將失去意義。
第二,許多當前沿用的商業策略可能將失效。
在當今線上競爭中,“注意力”是一種各家公司爭相搶奪的稀缺資源。許多商業模式的設計,本質上都圍繞“注意力”展開。
競價排名廣告便是一例。對不少電商平臺而言,首頁及搜索結果中的黃金廣告位拍賣,是重要收入來源。第三方商家為了讓自家產品獲得更醒目的展示位置,不得不高價競拍。顯著位置之所以如此關鍵,根本原因在于人的注意力有限:購物者通常不會耗費太多精力瀏覽全部商品。若商品被排在不起眼的位置,成交概率便微乎其微。從這個角度看,競價排名就是“花錢買注意力”。
然而,一旦用戶把購物任務交給AI智能體,這一模式便可能瓦解。AI的檢索與篩選能力遠超人類——商品位于搜索結果第一頁還是最后一頁,對它來說差異不大。屆時,商家再也無需為醒目位置支付溢價,拍賣式廣告位的價值將大幅縮水。
推薦算法是另一個典型案例。如今,眾多內容分發App借助算法不斷向用戶推送“可能感興趣”的信息,以持續占據用戶注意力,將其鎖在自家生態內,再通過廣告、電商等方式變現。
隨著AI智能體的普及,這一模式同樣面臨挑戰。智能體可作為個人助手:用戶只需提出需求,它便能跨App、跨平臺快速檢索并整合所需內容。由此,信息獲取邏輯將從“你推給我看”轉向“AI找給我看”。用戶不再被局限在單一App的“信息繭房”,而依賴推薦算法攫取注意力并進行商業化“收割”的模式,也可能走向終結。
第三,“數據為王”的格局或將改變。
在當下的互聯網競爭中,數據是各家企業爭奪的核心資源。為了在數據獲取與分析上取得優勢,企業不僅投入了巨額資金,還與競爭對手爆發了無數紛爭。之所以如此看重數據,是因為企業能夠借助數據洞察用戶信息,進而制定精準策略并獲取更高利潤。
然而,當AI智能體取代人成為決策主體后,數據的傳統價值將被削弱。屆時,企業的“客戶”或許是極度理性的AI智能體,它們難以被傳統商業策略左右,企業也無需再耗費心力收集和分析此類“用戶”的行為數據。
需要強調的是,這并不意味著數據在AI智能體時代會變得無關緊要,而是其作用方式和需求結構將發生深刻變化。為了確保AI智能體的大腦——基礎模型——保持高水平智能,仍然離不開大量高質量數據的訓練。但此時,對數據有強烈需求的不再是所有企業,而是少數專注于模型開發的公司;最具價值的也不再是個人行為數據,而是蘊含豐富知識與信息、能夠顯著提升模型性能的專業數據。由此,市場競爭格局很可能迎來新的重塑。
第四,它可能讓合作形式發生巨大變化。
傳統上,合作大致有兩條路徑:一是通過市場,二是在組織內。市場型合作中,各方地位平等,按照市場規則互通有無;組織型合作則存在分工與等級,處于領導位置的少數人向其他成員下達指令、分派工作。二者各有短板:組織合作能夠集中調度人力物力,卻難以擴大規模;市場合作覆蓋面廣,卻因缺乏硬性約束,協作深度有限。
平臺模式的興起被視為對上述缺陷的一次改進。平臺既充當“市場”,為海量潛在合作者提供機會,又充當“秩序”維護者,規范各方行為,提升協作深度。然而這一模式成本高昂:平臺作為中介抽取大量費用,顯著壓縮合作收益,進而打擊合作意愿。
AI智能體的出現有望緩解深度與廣度的矛盾。與人類不同,智能體可以幾乎零成本地在全網迅速匹配潛在伙伴;借助MCP、ANP、A2A等協議,它們無需人為干預即可彼此協作,獨立完成復雜任務。由此,合作范圍和深度都有望大幅提升。
合作方式的轉變勢必重塑企業形態與邊界。當下以固定人員、固定資產、層級管理為特征的企業,本質上是一種降低協作成本的組織形式。隨著AI智能體的普及,個人的合作半徑被空前擴展,不再必須隸屬于某家企業。企業邊界逐漸模糊,“人人與人人直接協作”的景象不再遙遠。
商業認識需要一場“哥白尼式的革命”
通過以上討論,我們已經可以看到,隨著AI智能體的興起,整個商業系統將發生巨大的變化。無論是商業生態的參與者、商業競爭的形式、競爭中的關鍵資源,還是商業合作的組織方式,都將與現有模式產生很大不同。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觀察商業環境和商業競爭行為的視角,也必須隨之進行相應的調整。
在傳統商業環境中,我們已經積累了許多觀察商業競爭的理論,其中以下幾種較為具有代表性。
第一種是邁克爾·波特(Michael Porter)提出的“五力模型”。這一理論強調從宏觀產業結構的角度審視商業競爭,認為企業所處的產業結構對其競爭地位至關重要。根據該模型,產業內現有競爭者的競爭強度、潛在進入者的威脅、替代品的威脅、買方議價能力,以及供應商議價能力這五種力量,將共同決定企業的競爭優勢,從而影響其戰略行為和利潤水平。
第二種是由彭羅斯(Edith Penrose)、巴尼(Jay Barney)等人提出的資源基礎理論(Resource Based View,簡稱RBV)。這一理論主張從企業可利用資源的角度理解商業競爭,認為企業競爭優勢的主要來源是其內部資源的稀缺性、不可模仿性和不可替代性。
第三種是由梯斯(David Teece)提出的動態能力理論。該理論認為,決定市場競爭勝負的關鍵在于企業感知外部環境、獲取關鍵資源、進行轉型再造的能力。這種動態能力,是企業持續競爭與永續經營的核心。
第四種是當前非常流行的商業生態系統理論。該理論認為,相互依存的市場參與者會圍繞特定的價值主張,形成一個互補、協同的網絡狀生態系統。在這一系統中,所有參與者通過協調與配合共同創造并分享價值。正如自然生態系統中每個生物都有其獨特生態位一樣,商業生態系統中的參與者也各司其職。其中,“基石企業”(keystone)作為生態系統中的關鍵角色,需要制定規則、協調參與者,以確保生態系統的健康運作。
總體來看,上述理論從不同角度對商業環境及競爭過程進行了深入觀察,得出了許多有價值的結論。因此,無論在學術研究還是商業實踐中,這些理論都被廣泛引用并發揮著重要作用。然而,隨著AI智能體的興起,并逐漸成為與人類并列的市場參與主體,這些理論的局限性也將日益顯現。
具體而言,AI智能體的崛起正在重塑合作方式,原本清晰、自上而下的價值鏈正在演變成一張復雜的價值網絡。在這種網絡結構中,“上游”“下游”“供應商”“分銷商”等概念的界限將變得模糊,甚至連“產業”和“企業”的定義也會變得越來越不清晰。我們將難以判斷,人們通過AI智能體與他人進行的一次商業合作,究竟是發生在企業內部,還是跨越了企業邊界。在這樣的背景下,無論是基于產業結構分析的“五力模型”,還是基于企業內部資源分析的資源基礎理論,原有的解釋力都將大大削弱。
與此同時,隨著AI智能體在商業競爭中智能水平的重要性不斷提升,相較于人的動態能力,其自身的學習與適應性將占據主導地位,動態能力理論的適用性也將受到挑戰。此外,在AI智能體時代,企業的邊界與職能可能進一步模糊,企業不再容易歸屬于某一特定的生態位。再加上,合作與交易更可能以去中心化的方式實現,因此“基石企業”的地位和作用也將被大幅削弱。在這種情況下,商業生態系統理論的解釋力也會受到顯著影響。
針對上述情況,如果我們要理解AI智能體時代的商業競爭,就需要在認知上進行一次“哥白尼式的革命”,將觀察商業環境的切入點從人、企業和產業,轉移到AI智能體上。具體來說:
在宏觀層面,應當修正波特等學者創立的以產業結構為基礎的分析思路,轉而以AI智能體的網絡性質為出發點,構建新的分析框架。例如,傳統上我們觀察企業市場力量時,通常以市場份額作為重要指標。但在AI智能體主導的商業環境中,這一指標的重要性可能下降。取而代之的,可以考慮引入網絡分析中的中心性、連通度等指標,用以衡量智能體在網絡中的位置和影響力。基于這些新的指標,再來探討以AI智能體為中心的產業重構、價值鏈重組,以及企業間的競爭關系。
在中觀層面,應聚焦AI智能體引發的對現有商業模式(包括平臺模式)的沖擊與變革。應重點關注AI智能體采用點對點合作模式所帶來的價值創造與分配過程,并密切關注平臺企業在面對AI智能體挑戰時的應對策略及其引發的連鎖變化。
在微觀層面,則需分析AI智能體作為獨立決策者所引發的商業行為和商業策略變化。舉例來說,在傳統平臺經濟分析中,我們高度重視間接網絡效應,即一側用戶規模對另一側用戶吸引力的影響。而隨著AI智能體的普及,這種間接網絡效應的重要性將下降,取而代之的是與技術、基礎設施完善度緊密相關的直接網絡效應,可能成為決定競爭成敗的關鍵。此外,在分析互聯網競爭時,傳統上我們重視注意力爭奪,但在AI智能體時代,競爭的焦點可能轉向智能體間的合作協議和協作機制。
總而言之,隨著AI智能體的興起,整個商業環境正迎來一場深刻的變革。對應地,我們也必須及時轉變觀察視角,將關注的重心轉移到AI智能體及其網絡關系之上。唯有如此,才能在這場巨變中看得更清楚,把握未來的主動權。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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