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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常態化征集
假劣肉制品及農村假冒偽劣食品違法犯罪線索的公告
為持續深入常態化開展打擊制售假劣肉制品、農村假冒偽劣食品違法犯罪活動,切實守護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瀘州市公安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公開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農村假冒偽劣食品等食品領域違法犯罪線索。請全市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構建共治共享良好格局,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征集時間
公告發布之日起至長期有效。
二、征集線索范圍
(一)生肉及肉制品生產經營者在生產、銷售、運輸、貯存過程中,生產經營屬于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畜、禽、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違反食品安全標準,超限量、超范圍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犯罪線索。
(二)肉制品 加工中摻雜摻假、以次充好,違法使用雞肉、豬肉、鴨肉等其他肉類冒充(摻入)牛羊驢鹿肉及其制品等生產加工食品的違法犯罪線索。
(三)養殖場(戶)及其他單位、個人違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化合物,以及注水、注藥或者注入其他物質,不按規定自行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等違法犯罪線索。
(四)夜市燒烤店、火鍋店、大排檔等餐飲服務單位、集中用餐單位食堂,采購來源不明、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肉類、走私凍肉,采購、制售假冒牛、羊、雞等肉制品,非法使用亞硝酸鹽,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犯罪線索。
(五)符合生豬定點屠宰條件,未經定點屠宰從事生豬屠宰活動以及非法買賣、偽造檢疫合格證明等違法犯罪線索。
(六)農村集貿市場、城鄉結合部農貿市場、面向農村的食品批發市場中,涉及綠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重點產品侵犯商標權違法犯罪線索;農村地區用低質量、劣質原料生產食品,或在食品中摻雜、摻假,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違法犯罪線索。
(七)農村地區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過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犯罪線索;
(八)涉及農村食品安全、校園食品安全的其他違法犯罪線索。
三、線索舉報說明
(一)檢舉、揭發、提供的相關違法犯罪線索有明確的舉報對象、時間、地點、類別等,舉報違法犯罪事實有實物、圖片、音視頻等必要的證據。對舉報的線索幫助公安機關依法打擊犯罪的,將根據線索在案件偵辦過程中的具體作用酌情給予獎勵。
(二)舉報人要實事求是,對于惡意舉報、誣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舉報違法犯罪行為相關線索的,公安機關將對舉報人的信息嚴格保密,對舉報人打擊報復的將依法嚴肅處理。
四、線索舉報方式
(一)舉報受理電話:110
(二)郵寄舉報地址:瀘州市龍馬潭區龍馬大道二段110號(瀘州市公安局環境資源和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支隊),郵編:646000。
特此公告。
瀘州市公安局
2025年5月7日
平安瀘州 使命必達
編輯/L策劃/C審核/鄒佶宏 審定 /谷川
本文@平安瀘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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