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8日電 韓國首爾高等法院7日宣布,決定將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所涉違反選舉法案的重審推遲至總統選舉后。同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決定將其所涉貪腐案的庭審也推遲至總統選舉后。
4月27日,在韓國高陽,李在明在當選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后致辭。新華社發(全休相攝)
按韓國媒體說法,首爾高等法院這項決定對李在明有利,意味著該案審判不會影響其參選資格。
首爾高等法院7日宣布,將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重審的首次庭審由原定的5月15日推遲至6月18日。法院表示,這一決定意在確保被告人能公平參與總統選舉宣傳活動,同時保證審判公正。
李在明對首爾高等法院推遲重審的決定表示歡迎。他當天在韓國西南部城市全州出席一場競選宣傳活動時說,法院“依據憲法精神作出正確決定”。
去年11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一審判決中認定李在明在2021年競選總統期間曾作出虛假陳述,違反《公職選舉法》,判處其一年有期徒刑,緩刑兩年。韓國首爾高等法院3月26日對此案作出二審判決,推翻一審判決,裁定李在明無罪。
本月1日,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對此案作出三審判決,推翻二審無罪判決,將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
韓國第21屆總統選舉定于6月3日舉行。近期多項民調顯示,李在明的人氣似乎并未因該案三審判決受到影響,繼續以50%左右的支持率處于領跑地位。(張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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