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行為危害大,關系每個人的出行安全,只有人人講文明,人人守安全,才能營造安全穩定的道路交通環境。株洲公安交警聚焦重點人群、重點車輛、重點事故開展集中警示曝光,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提高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讓我們“文明交通 攜手共創”。
“兩車”典型違法曝光
【未戴頭盔】2024年11月16日,甘某駕駛電動自行車經過公園路與人民路交叉口路段時,因未佩戴安全頭盔被執勤民警攔下,蘆淞交警對其進行叮囑教育,并處以20元的罰款。
【非法改裝】4月1日,蘆淞交警在建設中路查處一輛兩輪摩托車涉嫌非法改裝。經核實,該車對排氣管進行改裝,造成轟鳴聲浪的效果。駕駛人許某因非法改裝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交警依法處200元罰款,并責令其將車輛恢復原貌。
【無證駕駛】4月7日,廖某駕駛二輪摩托車行經炎陵縣357省道時,被交警攔下檢查,廖某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未注冊登記上牌的普通二輪摩托車上道路行駛,民警依法對其處以罰款700元的處罰。
【飲酒駕駛】4月7日,蘭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行駛至炎陵縣東風路時,被炎陵交警查獲,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為27mg/100ml,結果為飲酒駕駛機動車,交警依法對其處以罰款1700元的處罰。
客貨運車輛典型違法曝光
【不禮讓行人】3月8日,贛JY****大型貨車途經攸縣中心大道攸洲公園路段斑馬線時,遇行人正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交警依法對其處以記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疲勞駕駛】2024年11月12日,林某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在蘆淞區320國道時,被執勤民警攔下檢查,通過相關平臺系統檢測,發現駕駛員當天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屬于疲勞駕駛,民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后處以駕駛證記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闖禁區】4月23日,在荷塘區育才路口,一輛貨車闖禁區被交警查獲,交警依法對該駕駛員處以100元的罰款。
【闖紅燈】3月31日,胡某駕駛牌照為湘BA6***重型半掛牽引車經過天元區響淺路與栗雨南路交匯處時,因闖紅燈被天元大隊四中隊民警攔下,民警對其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對胡某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超載】4月14日,龍某駕駛重型貨車行駛至茶陵縣322國道時,被茶陵交警攔下檢查,經過磅,該車輛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民警依法對其處以罰款5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4月突出違法客貨運車輛曝光
無燈路口不減速釀事故
1月1日,楊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沿蘆淞區江淥路行駛至李汜路口時(此方向設有讓行標志),與沿李汜路從其右側駛來的聶某駕駛的小型客車發生碰撞,造成楊某受傷、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幸好楊某佩戴了安全頭盔,未造成致命傷害;交警調查時,聶某稱事故發生時其正好在低頭撿東西,未及時觀察道路交通情況。
經交警認定:楊某駕車行經路口時未遵守交通讓行標志,承擔此次事故同等責任;聶某駕駛車輛注意安全不夠,承擔此次事故同等責任。
交警提醒:“讓”出平安,“搶”出禍端,行經路口時要提前減速慢行,觀察清楚交通標志標線,如有讓行標志,需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駕乘摩托車、電動車出行要規范戴好頭盔,當意外發生時,頭盔可以緩沖大部分撞擊力,以減輕事故對頭部的傷害。
來源丨株洲交警
編輯丨唐思捷
審核丨劉躍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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