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武漢一位房東熊先生的經歷,讓不少人直呼離譜:他把房門一開,整個人當場愣住了。
這是一間40平的小公寓,過去一直租給一位1996年出生的女生李某。女生長相甜美,完全看不出會和“邋遢”掛鉤。但當她失聯半個月后,房東用備用鑰匙打開房門,眼前的景象像電影里末日災難片:滿地的衣服和生活垃圾,洗手臺堆滿用過的紙巾,廁所更是堆了厚達5厘米的廁紙……臭味撲面而來,連落腳的地方都沒有。
5年沒進過房,一進門卻發現“垃圾山”
這位房東熊先生介紹,2020年他把房子租給李某,前幾年相安無事。但自從2024年開始,女生就開始頻繁拖欠房租。
到了2025年4月10日,女生又一次沒交租。兩人協商后,約定4月20日前搬走,并補齊最后一個月的2000元房租。可到了約定日子,人卻徹底失聯,微信不回、電話不接。直到5月5日早上,熊先生實在沒轍,帶著鑰匙去開門看看情況,結果就看到了這一幕。
“我整整5年沒進過這套房,沒想到她住成了這樣。”熊先生說。
民警、居委、物業紛紛出面,房東能不能“清空房子”?
熊先生當場報警,兩位警務人員趕來后嘗試撥打李某的電話,依舊無人接聽。房子里還有她的衣物、包包等私人物品,熊先生也不敢擅自處理。
他向民警提出是否可以直接打掃干凈、扔掉所有東西重新出租。民警表示,如果聯系不上租客,可以在物業和社區民警的見證下清理房間,但物品要妥善保管,不能隨意處置。
當天,熊先生又找到小區物業,物業隨即通知了八一社區居委會。居委會人員查看現場后表示,會把情況匯報給社區民警,等后續通知處理方式。
法律怎么說?房東不能擅自扔租客東西!
對此,律師也給出了專業建議:
熊先生可以解除合同,并通知租客在合理期限內把東西搬走。如果對方一直不露面,房東可以在物業或第三方見證下清點物品,統一保管,但不能直接扔掉或賣掉。保管的費用也可以由租客承擔。
如果租客長期失聯,房東還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追討租金和保管費。
這件事看起來是個“奇葩租客”新聞,但背后卻提醒了很多正在出租房產的房東們——別把信任變成疏忽。租約再長,也別5年不進一次屋,日常溝通記錄、付款明細、合同條款都要保留清晰。
而對于租客來說,租來的房子雖不是家,但起碼也是你生活的空間,連基本的衛生都不管不顧,最后鬧成這樣,對自己也毫無益處。
房子,是租來的;但生活,不該是“垃圾堆”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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