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領跑各項民調的韓國大選熱門候選人,李在明終于可以松了口氣。
據央視新聞報道,當地時間5月7日上午,韓國首爾高等法院表示,接受李在明方面提出的延期申請,決定將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的二審重審首次開庭日期延期至大選后的6月18日進行。
同時,首爾高等法院表示,考慮到保障被告人作為總統候選人進行選舉活動的權利、減少外界對于司法公正性的質疑,于是作出上述決定。
首爾高等法院的這一決定,無疑為李在明的參選之路“亮起綠燈”,同時也讓大選局勢漸趨明朗。
韓國第21屆總統選舉定于6月3日舉行。民調機構“真實計量器”(Real Meter)5月5日發布的民調結果顯示,假設選舉呈“三人對決”格局,李在明的支持率為46.6%,國民力量黨候選人金文洙的支持率為27.8%,改革新黨候選人李俊錫的支持率為7.5%。如果參與對決的人選分別為李在明、前國務總理韓德洙和李俊錫,三人的支持率分別為46.5%、34.3%和5.9%。
延期審理會有哪些影響
5月1日,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在當天的庭審中,就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作出三審判決,推翻二審無罪判決結果,將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此前,一審法院認定李在明在涉城南市房地產相關案件中的發言屬于散布虛假信息,并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二審法院推翻一審判決,判定李在明無罪。
由于“發回重審”的時間與6月3日的大選僅相隔1個月左右,因此,何時重審,對于首爾高等法院是個棘手的難題。5日,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表示,已要求首爾高等法院將總統候選人李在明所涉案件的重審推遲至總統選舉后。同時,李在明的律師也已向首爾高等法院提交了公審日期變更的申請書。
如果法院在總統選舉前作出判決,李在明的參選資格可能受影響。《公職選舉法》規定,參選者因選舉相關犯罪被判處100萬韓元以上罰款時,將剝奪被選舉權5年;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剝奪期限將延長至10年。若無被選舉權則無法參選總統。
對于當前延后審理的結果,上海市朝鮮半島研究會副會長、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朝鮮半島研究中心主任詹德斌并不意外。他告訴第一財經,如果趕在6月3日大選前重新給出結論,“風險太大”。一方面,11日大選登記工作就將結束,另一方面當前距離大選只有1個月左右的時間,而且5月韓國假期較為集中,首爾高等法院不可能在如此局促的時間內重新作出判決。
但是,他表示,延后審理,會在法律層面引發極大的爭議,“比如,一旦李在明勝選,后續首爾高等法院是否會繼續判決、又該依據哪些法條、又是否會執行判決結果等,都需要進一步觀望。”
韓國《憲法》第84條規定了韓總統的刑事起訴豁免權,除非在職總統發起內亂或叛國,韓國法院在總統任內應暫停對其進行刑事起訴。假設李在明當選總統,法院能否繼續審理其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韓國司法界目前就如何界定“刑事起訴”的范圍存在爭議。
此外,除了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李在明當前還身陷其他官司,比如柏峴洞開發貪腐案、城南足球俱樂部贊助案等。原本這些案件也將在本月中旬起陸續開始審理,當前也被延期。
保守陣營候選人推舉不順
如果說首爾高等法院的最新決定為以李在明為代表的進步陣營參選掃清障礙,那么,反觀保守陣營,趕在大選候選人報名截止日(11日)前推舉單一候選人的進展并不順利。
3日,韓國前雇傭勞動部長官金文洙當選執政的國民力量黨總統候選人。但由于無黨籍、同意隸屬于保守陣營的前總理韓德洙也宣布競選,因此,為避免保守陣營選票的流失,兩人之間誰更能代表保守陣營參選,成為了陣營內最新的博弈。
5日前述民調顯示,假設保守陣營聯手推選單一總統候選人,民眾對無黨籍候選人韓德洙的支持率(30%)高于國民力量黨總統候選人金文洙(21.9%)。不過,金文洙與韓德洙首次會面后,圍繞聯手推選單一候選人一事似乎步調不一。金文洙甚至在6日宣布暫停競選活動,對國民力量黨方面欲強行合并候選人不滿。
詹德斌分析稱,雙方背后所代表的保守陣營群體并不一致,比如表態不支持尹錫悅發動戒嚴的韓德洙對中間派選民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而一直力挺尹錫悅戒嚴的金文洙吸引的則是極端保守派選民,“因此保守派若不希望選票分流,推舉單一候選人是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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