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舊改,驚雷乍響!
@水秀書香新橫沙公眾號日前發布通知,5月1日起橫沙舊改剩余的未簽約房屋,將申請政府行政處理,由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另據@新茅崗新生活公告,5月1日起茅崗西未簽房屋將納入政府征收,補償按新數據計算。
兩個舊改項目,同一時間下放最后通牒。
廣州推進舊改,已是勢在必行。
01
一切為了加速推進舊改
釘子戶,是舊改最常見的“攔路虎”。
為了拔釘,官方早就鋪墊了一系列的工作——
去年開始,政府陸續批復多條村收回舊改范圍的集體土地使用權,譬如里仁洞、陳田村、廟頭等等。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必屬冼村。
圖源:廣州天河發布
而冼村也是《廣州市城中村改造條例》實施以來,廣州市依法動遷成功實踐的第一例!
隨后,越來越多舊改項目加入收回使用權 ? 申請行政處理 ? 依法動遷的隊伍中。
而在上個月底,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再印發了《廣州市舊村莊改造項目拆遷補償安置爭議處理試點項目清單》,率先在荔灣、天河、黃埔、番禺四區,選擇13個重點舊改項目試點爭議處理機制。
文件提到,改造主體即合作企業如想申請行政處理的,需提交項目方案批復、補償安置方案、權屬證明等11項核心材料。
至于留守村民,即未簽約房屋權利人則可通過共同申請、委托代理等方式主張權益。
這份文件的發布,一方面能更快、更規范解決釘子戶的問題,改善項目進展緩慢的局面。
像是前面提及的橫沙和茅崗,不少留守戶的房屋恰好就在復建區域。
這些舊屋一天不拆,回遷房就一天沒辦法建完,其他已經遷出的村民們,也就無法全部回遷。
另一方面,也算是給對于拆遷安置補償有爭議的雙方,即釘子戶以及合作企業一個申訴平臺,讓相關部門去介入,去疏導,以化解項目的內部矛盾。
總的來說,這份文件的出臺無論是對合作企業、村集體還是留守戶來說,都有正向意義。
02
村民為什么選擇留守
正所謂,有頭發邊個想做癩痢。
我相信,沒有任何一個村民想做留守戶。如果做了,背后一定有迫不得已的理由。
其中,對拆補方案不滿意,可以說是90%留守戶不愿意搬遷的根本原因。
但是大家必須明白,舊改本身就是眾口難調,在基于少數服從多數、集體高于個人的決策制度之上,村民個人想要爭取“特殊”賠償,是不可能的。
拆補方案一旦通過集體表決,村里收回集體土地使用權后,政府強制執行完全有法可依。
反觀留守戶,沒有留守的依據。
無奈地說一句,在舊改這件事情上,村民個人意愿很難得到完全滿足。
除了對拆補方案不認同,還有很多留守戶是源于對生計的擔憂,對合作企業和相關部門的不信任。
畢竟,很多村民的主要收入是來自出租房屋的租金,房子拆了,收入大減,而臨遷費往往只夠租房,不足以維持原有的生活水平。
年輕人還好點,大不了出去找工作,另謀生計。對老一輩來說,四五十歲才找新工作,根本不現實。
更何況,還有那么多被拖欠臨遷費、回遷遙遙無期的案例,這些前車之鑒,又加重了留守戶的不安。
要解開他們的心結,就得看合作企業和相關部門的態度和兌現力,還有最重要的“鈔”能力了。
最后一點,那就是來自情感的羈絆。
對本地村民來說,房子和土地不只是物理層面的家,更是精神層面的根。
如今被告知要離開住了半輩子,甚至一輩子的地方,接受這個事實,也是需要時間。
而疏導和勸解工作,需要村集體的力量,更需要合作企業以及政府的耐心。
縱觀廣州三十年舊改史,“釘子戶”一詞即是時代的縮影,也濃縮了無數家庭的辛酸。
而伴隨城市更新變遷,以后或許再無“釘子戶”。
在個人與集體,犧牲與成全,當下與未來的博弈中,沒有一方是絕對正確,或者百分百錯誤。
千言萬語匯成一句話:理解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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