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視新聞報道了伊朗沙希德拉賈伊港口發生的嚴重爆炸事件,該事件造成57人遇難、超千人受傷,初步判斷爆炸源頭可能為危險品和化學品倉庫。這一消息再次為我們敲響了化學品安全管理的警鐘。我叫謝國海,作為一名在化工行業深耕二十余年的黨員,今天我懷著沉重的心情,揭露一起涉及國內化學品出口企業的“高危低報”丑聞,希望以此引起相關部門及整個行業的高度重視。
行業黑幕初現端倪
在浙江紹興,甲企業與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SZ 301190,以下簡稱“善水科技”)是國內僅有的兩家能夠生產并出口6-硝基的企業。近年來,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甲企業面臨著來自善水科技等競爭對手的價格壓力。然而,在深入對比兩家企業的生產成本后,一個驚人的事實逐漸浮出水面:善水科技似乎通過某種手段,在保持低價的同時,依然能夠實現盈利。
經過進一步調查,我發現善水科技在出口6-硝基時,其《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的結論與甲企業截然不同。善水科技的報告由南京海關危險貨物與包裝檢測中心出具,將6-硝基歸類為“有機易燃固體”(聯合國編號2925),這一分類的包裝要求相對較低,成本也隨之降低。然而,根據我國《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以及相關聯合國公約,6-硝基實際上屬于自反應物質(聯合國編號UN3226,危險貨物類別4.1),其危險程度遠高于“有機易燃固體”。
揭開“高危低報”的真面目
為了驗證善水科技的報告是否存在問題,我向寧波海關技術中心、大連海關技術中心等多家鑒定機構提供了6-硝基樣品進行檢測。這些機構均一致將6-硝基鑒定為自反應物質,與善水科技的報告結論大相徑庭。更令人費解的是,當我試圖向南京海關危險貨物與包裝檢測中心送檢時,卻遭到了無故拒絕。
寧波海關技術中心明確指出,6-硝基的特性決定了其不可能被鑒定為“有機易燃固體”。如果通過非法手段改變其危險貨物類別,不僅違法,而且將嚴重威脅港口安全。隨后,我與全國多家海關、鑒定中心溝通,均得到了相同的答復。
經過不懈努力,我終于獲取了善水科技的《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報告顯示,善水科技的產品確實被南京海關危險貨物與包裝檢測中心鑒定為“有機易燃固體”。至此,我確信善水科技利用南京海關出具的這份報告,隱瞞了6-硝基的正確分類和危險等級,逃避了海關監管,構成了典型的危險品“高危低報”違法行為。
對南京海關的四大質疑
基于以上情況,我對南京海關危險貨物與包裝檢測中心提出以下質疑:
一問:為何在接受善水科技送檢的同時,卻拒絕甲企業的送檢?這種選擇性受理行為是否存在不公?
二問:兩家企業提供的6-硝基樣品組分幾乎無差別,檢驗標準和方法也均依據聯合國相同規定。為何其他海關和檢測機構均無法得出“有機易燃固體”的結論,而南京海關卻可以?
三問:善水科技在我開始著手舉報后,突然停止了大半年的6-硝基出口。這是否與我的舉報行為有關?是否存在試圖掩蓋違法事實的嫌疑?
四問:善水科技恢復6-硝基出口后,新的鑒定結果又變回了D型自反應物質。這是否意味著之前的鑒定結果是違法的、錯誤的?南京海關是否應對此承擔相應責任?
呼吁相關部門深入調查
我認為,南京海關危險貨物與包裝檢測中心在6-硝基的危險品類別鑒定問題上存在明顯的違法違規行為。這不僅損害了甲企業的合法權益,更可能對整個行業的安全和健康發展造成潛在威脅。因此,我懇請相關部門能夠對此事進行深入調查,并盡快給出公正、合理的答復。
同時,我也呼吁所有企業遵守法律法規,共同維護行業的公平競爭和健康發展。化學品安全無小事,任何違法違規行為都可能帶來不可估量的后果。我們應從中吸取教訓,加強自律和誠信經營,共同推動化工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最后,我將持續關注此事的發展,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工作。我相信,在法治社會的背景下,任何違法違規行為都將受到應有的懲罰和制裁。讓我們攜手共進,為構建一個安全、健康、公平的化工行業環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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