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5月6日爆出了一樁“賣淫強奸案”,因為案情離奇毀人三觀,引發了普遍的關注。
去年3月,45歲的失業男子神崎直樹窮極無聊,就跑到社交平臺上找年輕女孩學外語。
這種行為在日本有個專有名詞,叫做“爸爸活”。
目前日本女性貧困的情況十分常見,一些女大學生、家庭主婦、甚至是過氣偶像出于經濟目的,會通過與年長男性交往的方式來換取金錢。
當然了,不道德的行為是應該受到譴責的,女性不可能通過這種方式獲得救贖,反而會墜入無邊無際的黑暗深淵。
鄙視完日本人之后,我們接著了解案情。
由于出手大方,神崎直樹很快就聯系到了一名讀高一的女學生,兩人去了新宿的某情侶酒店。
進了房間之后,神崎二話不說,立馬掏出兩萬五千日元的現金交給對方,又深入淺出的學完了外語,事后分別離開。
孽緣到這里本該結束了,但正所謂“世事無常,大腸包小腸”...
這個女高中生在學校不好好念書,反而找了個黃毛談戀愛,還是柏拉圖式的精神戀愛。
此前和老男人交往的事情就像一根刺,讓女孩如梗在喉、非常難受。
所以她再次和神崎直樹聯系,希望對方能補償自己一筆錢,為做過的錯事道歉。
但神崎是個很有性格的人。他一毛不拔,除非對方再續前緣。
女孩一氣之下跑去報了警,理由是兩人學外語的時候,她還未滿十六歲。
這里要介紹一下日本《刑法》的相關規定,該國在2023年把性同意年齡從13歲上調至16歲,這就意味著,與未滿16歲者發生性行為可能構成犯罪,最低會判處5年刑期,但有兩種情況例外:
一是受害者年齡在13至15歲之間,且加害者年齡與其相差不超過5歲;
二是加害者不知道對方的實際年齡,且在事件過程中無過失。
這兩種情況都有機會減免刑責,比如雙方是同學或存在交往背景,就可能適用例外條款,法官會視具體細節而定。
不過近年日本法院傾向于嚴格解釋法律,尤其在網絡交友案件中,若受害者未滿16歲,即使存在年齡誤認,加害者也不能完全免責。
而神崎直樹比對方大了將近三十歲,就算他以未核實對方年齡為由來辯解,最少也是個緩刑,所以警方在4月30日大舉出動,把他抓了起來。
媒體宣稱,嫌疑人被抓的時候眉頭緊皺、臉色扭曲、甚至不敢看記者的鏡頭。
他可能覺得很詫異:這么多人學外語都沒事,怎么就他落得如此下場!
最后是喜聞樂見的審判環節,神崎的辯解理由有兩點:
一是對方是高中生,他沒想到高中生居然未滿十六歲,對方也沒告訴他真實年齡;
二是發生事件時兩人正在交往,有雙方發起的通話記錄為證。(臉皮真厚)
但女孩也不是好惹的,她聲稱神崎一開始就知道自己的年齡,還找了個理由解釋自己為什么會打神崎的電話。
該國法律界人士指出,神崎直樹已經錯過了解決問題的最佳時間,他如果一開始積極補償對方,還有機會能和解,現在只能爭取減免刑責。
如果法官認為神崎存在過失,他將被判處至少五年的監禁,但法官要覺得情有可原,刑期就可能少于三年,到時候就能爭取緩刑。
分析人士稱,這起案件與東大此前的熱點事件有相似之處,法官會如何判決,是非常有趣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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