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越南戰爭結束時,這個國家正面臨一場特殊的人口危機。
戰火帶走了超過300萬青壯年男性,農村地區甚至出現整村男性集體失蹤的現象。在廣治省某些村莊,幸存婦女需要用竹竿敲打銅盆才能湊齊參加集體勞動的勞動力。這種極端失衡的人口結構,迫使越南政府啟動了一系列爭議性的人口恢復計劃。
戰爭結束后的頭五年里,越南政府通過行政手段將法定婚齡下調至女性16歲、男性18歲。
山區農村允許14歲以上少女登記結婚。在廣南省,村干部帶著花名冊挨家挨戶登記適婚女性,未達婚齡的少女會被要求參加"集體學習班"。胡志明市紡織廠女工阿梅回憶:"我們車間二十個姐妹共用三個丈夫,每月輪換住宿。生下的孩子統一登記在'集體戶',父親欄永遠空著。"
在湄公河三角洲的稻田旁,經常能看到十五六歲的新娘背著嬰兒下地插秧?;鶎痈刹繒е麅园ぜ野舻怯涍m婚女性,未及時結婚的家庭會被取消糧食配給資格。這種強制婚姻政策導致1980年越南結婚登記數比1975年激增240%。
除此之外,生育激勵措施很快跟上,政府規定生育第三個孩子可領取免費稻種,第五個孩子能優先分配宅基地。
在河內郊區,有位婦女連續生育十四胎,每次分娩后第三天就要下地勞作。農村衛生所的接生記錄顯示,那個時期新生兒破傷風感染率高達27%,但產婦們仍被要求"多生孩子就是給國家做貢獻"。
為解決性別失衡,政府默許了事實上的多妻制。
在越南中部山區,退伍軍人可以合法迎娶多名戰爭遺孀。這些"共夫家庭"通常由村長主持分家,每個妻子帶著孩子住在獨立棚屋里。2015年胡志明市社會科學院的田野調查顯示,仍有3.7%的老年婦女生活在這樣的家庭結構中。
然而,這種政策帶來的代價也是驚人的。1988年越南新生兒死亡率攀升至42‰,是同期泰國數據的四倍。大量婦女因連續生育出現疾病,農村診所里擠滿了因難產大出血的年輕患者。
經濟壓力讓女性陷入更深的困境。獲得土地的家庭必須保證每年生育指標,導致婦女日均勞作時間超過16小時。在北江省紡織廠,35歲以上女工普遍患有腰椎間盤突出,但工廠仍要求她們保持"多生快生"的生育記錄。
性別暴力隨著政策推行愈演愈烈,海防市法院1983年的案卷顯示,當年有17起婦女因拒絕生育被丈夫毆打致殘的案件。更隱蔽的傷害來自傳統觀念束縛,許多女性為保住婚姻,不得不默默忍受丈夫從戰場帶回的性病。
當新一代人口成長起來,新的矛盾開始顯現。1990年代越南城市出現大量"超生二代",這些孩子因父母忙于生育疏于管教,青少年犯罪率比普通家庭高出18%。政府不得不在1992年修訂婚姻法,但基層執行時仍存在變相鼓勵生育的現象。
那些被政策改變命運的女性,至今仍在承受歷史的重負。在河內郊區養老院,82歲的阮氏花撫摸著泛黃的"英雄母親"獎狀說:"要是能重新活一次,我寧愿不要這些獎章。"她身后墻上,還貼著早已褪色的計劃生育宣傳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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