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鐘先生投稿的故事:
現在好多年輕人都說,結婚不能太在乎對方家庭條件,找個彼此真心相愛的,才會幸福。
說實話,我當年是這樣認為的,也這樣做了,但真等自己過十多年的婚姻生活后卻漸漸發現:婚姻幸不幸福,有時候真和伴侶家的家庭條件脫不了干系。
我和堂哥的婚姻,就是一個很好的對比案例。
我今年43歲,是某工廠的領班。
17年前,才大專畢業工作不到兩年的我,帶著談了一年多的女友回了家。
女友是我在讀大三在外兼職時,認識的一位幼師,人長得水靈,性格也溫柔。她身高不高才一米五五,但身材苗條,笑起來還有倆酒窩。
當時,我經常去幼兒園兼職教小朋友打球,和她經常碰面,一來二往就互相留了聯系方式。
剛開始我們是以同事關系相處,后來因為經常聯系,經常約飯,不知不覺就互相喜歡上了。
她只是合同制的幼師,工資一般般,但她很會生活,我們談戀愛的時候,她對我也特別貼心,經常會給我做飯、做甜點。
那時候,我屬于一往情深,打心眼里認定她就是我這輩子要娶的人。
可帶她回家,父母一打聽她的家庭情況,臉立馬就拉下來了。
女友家里是雙女戶,父母在工地打工,沒退休金。
我父母堅決反對,我爸說:“你要是娶了她,以后日子可不好過。她父母老了沒保障,到時候都得靠你們贍養。”
為此,父母非常不同意我們在一起,私底下要我和女朋友早點分手。
見我遲遲不肯分手,父母還特意找她談了話,也不知道他們說了什么,女朋友就跟我鬧了脾氣,說我家看不起人。
沒過多久,我們之間因為這事吵了點架,女朋友就跟我提了分手,我當時又氣又恨,覺得父母管的太過了,這是我的婚姻大事,而不是他們的。
分手后,我正傷心著呢,父母也沒在乎,而是裝作沒事人一樣,直接開始給我安排起了相親。
找人介紹了好幾個他們認為很不錯的對象,其中有做老師的、當公務員的,還有在國企上班的。
但這些對象中,都有一個共同點,家里面有退休金的。
我媽跟我說,娶媳婦就得找岳父母有退休金的。這樣等他們老了,自己能養老,不用我們操心,他們還能幫襯我們。
還拿我老家的堂哥舉例,說堂哥就是聽大伯和大伯母的話,娶了個岳父母有退休金的媳婦,日子過得別提有多舒坦。
面對這樣物質的父母,再聽到他們這樣物質的話語,我根本聽不進去,但也拿他們沒辦法。
只能一邊應付著去相親,一邊偷偷追回前女友,說實話,我真的太愛她了。
后來,我謊稱女友懷上我的孩子,我得給人家負責,父母這才拿我們沒辦法,同意我們結婚。
本以為和心愛的人結婚了,日子肯定甜甜蜜蜜,很幸福的。可結婚后,我才知道什么叫“貧賤夫妻百事哀”。
妻子懷孕7個月的時候,就回家養胎了,孩子出生后,我父母都還在上班,沒辦法幫我們帶。
而岳父母雖然都閑著,但他們都放不下家里的果樹,只是在妻子坐月和孩子半歲前,趁著農閑來幫忙照顧了幾個月,自此就沒幫過我們什么。
那一年多了,妻子沒工作,什么都得靠我掙錢支撐。
養胎期間還好點,沒什么太大的花銷,可孩子一出生,各種開銷就壓得我喘不過氣。什么奶粉、尿不濕、保險、吃穿用等等,哪哪都要花錢。
為了多掙點錢,我每天加班到很晚,周末也不敢休息,要出門擺攤賣東西。妻子心疼我,孩子帶到2周歲,剛好我母親下崗了,就把孩子丟給我母親帶,她自己就出來找工作了。
我們倆拼命賺錢,就想著能努力在城里買套房子,給孩子一個好的生活環境。我父母這邊很支持我們,在13年前,給了我12萬元,助我貸款買了套房子。
可當我們三口之家,朝著幸福生活前進時,岳父母那邊卻陸續出了狀況。
我買房第三年,老丈人騎摩托摔斷了腿,由于是自己失控摔傷的,騎得摩托又沒證,保險不賠,醫保也報銷不了多少,最后看病花了5萬多,其中我這邊出了3萬;
緊接著丈母娘得了腰椎間盤突出,做了一場手術后,然后干不了重活的她,又為了掙點錢,很蠻干,又摔了一跤,臥床了半年多。
前前后后,為了治療,也花了近十萬。
他們夫妻倆都沒啥錢,好不容易掙了點錢,都拿回老家修繕房子了。
而媳婦她姐,早早遠嫁,還嫁的不是很好的家庭,就不怎么搭理娘家之事,最后岳父母的醫藥費、生活費都得我們出。
我們夫妻倆那幾年,好不容易攢的一點錢,全搭進去了。
我和妻子因為錢的事沒少吵架,她抱怨我沒本事,掙不到大錢;我怪她家里負擔太重。
曾經恩愛的兩個人,現在一說話就容易嗆火。這些年,好在我父母都有點退休金,多少能幫我一點,要不然我和妻子婚姻可能就會在這一次次爭吵中散了。
說起這些,我真的很想岳父母也有退休金,這樣他們就不我負擔太多了。
這些年,看著自己壓力越來越大,再對比堂哥的生活,卻讓羨慕又后悔。堂哥雖學歷不如我,但聽從父母安排發,如今都過得很幸福。
想當初,堂哥也是反對父母安排,迫于無奈才跟嫂子結婚的。
堂哥比我大7歲,中專畢業后,就去了某工廠打工。26歲的時候,被大伯和大伯母安排相親了比他大2歲的嫂子。
大伯和大伯母看中嫂子是獨生女她父母雖然也是農村戶口,但工作都是鐵飯碗,一個是小學教師,一個在污水處理廠工作,每個月退休金加起來有一萬多。
在父母的催促下,堂哥很不情愿地結了婚,而結婚后,堂哥算是走運了,被岳父安排進了自來水廠,緊接著岳父母又幫忙給他們首付了婚房。
嫂子生完孩子后,岳父母主動幫忙帶孩子,還經常給孩子買衣服、玩具。堂哥和嫂子不用為孩子和錢發愁,一切都交給岳父母打理,他們每天工作之余就到處旅游,日子過得有滋有味。
而我大伯和大伯母也是享福了,做了個清閑的“爺奶”,除了節假日回去我堂哥那過節,住幾天,帶一帶還在,其余時候都是夫妻倆在老家這邊生活。
現在堂哥的岳父母年紀大了,身體也不太好,但也不用堂哥他負擔什么,因為他們老兩口有醫保,報銷高,基本不用花什么錢,另外他們的退休金很高,足夠支付所有費用,甚至還用不完。
在這種物質條件富裕的情況下,堂哥和嫂子感情也一直很好,兩人時不時還會過個紀念日,送個小禮物。
反觀我,結婚15年了,還在為房貸、孩子的學費、岳父母的醫藥費奔波,和妻子的感情也越來越淡。
有時候靜下心來想想,我真的特別后悔。要是當初聽了父母的話,娶個岳父母有退休金的媳婦,我的日子說不定也會像堂哥那樣,不用為錢發愁,不用和妻子天天吵架,也能給孩子更好的生活。
現在我43歲了,才明白婚姻不能只看感情,現實因素真的很重要。
希望年輕的朋友們,在選擇結婚對象的時候,多聽聽父母的意見,別像我一樣,到了這個年紀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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