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即便是特殊工種也要參與延遲退休,為何在如此的環境下卻有三類人不參與延遲退休?這是對他們的照顧還是有什么說法?
其實延遲退休分為法定延遲退休和彈性延遲退休。我們常說的是指前者,而后者需要自己去申請。下面讓我們一起來揭秘,到底是哪三類崗位不參與延遲退休:
01,第一類人員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共中央組織部、財政部在2024年底最后一天發文、2025年元旦公布的《實施彈性退休制度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這意味著延遲退休平穩落地。仔細讀完條款,我們會發現,有三種人不參與彈性延遲退休。
第一類群體的目的主要是吸納更多的應屆大學生,穩定就業的一個很大的渠道,看看每年的考公大軍,我們就明白了它的吸引力。
所以,假如說他們能夠早一點退下來,崗位更加空缺一些,那么大學生的就業局面將會更好一點。
那就是按照《辦法》規定,他們可以達到法定的延遲退休年齡,但是不可以在達到法定延遲退休年齡之后繼續再彈性延遲退休。
所以,并不是不參與延遲退休,而是說彈性延遲退休有極嚴格規定,一般情況下不被允許。
02,第二類人員一樣不可以彈性延遲
在職場中,金字塔下猶如階梯一樣給我們進行了分層,顯然塔尖的人擁有很大的權力,榮耀,待遇。
這些就是部分好單位的高層領導和管理人員。按照規定,他們也只能是法定延遲退休。比如說我前任領導,提前一年退下崗位,然后就平穩坐等退休,實現了新老人才更替。
03,第三類人員
這類人員也是同樣的道理,法定延遲退休是可以的,但是在達到這個年齡之后,想要再彈性延遲退休就不允許了。
要不然真有可能像網友所想那樣,他們會一直干到最后一天。
現實中很多這樣的人員退而不休,名義上是退了,實際上并沒有休息,以其他各種名義在各種什么樣的崗位上繼續工作,進而領著不菲的待遇。
對于這三類人,他們并不是不參與延遲退休,而是可以提前彈性退休,也可以法定延遲退休,但是對于彈性延遲退休就會有相應的規定,除非履行極嚴格的單位程序才可以延遲退休。
總而言之,老齡化的現狀,延遲退休也是正常。畢竟現在六十歲的人健步如飛,幾乎是年輕化了,晚一點退休也沒有太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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