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丨學力星球FutureLearning
內蒙學力星球案,再次因辦案機關涉嫌“竊取”學力星球App數據引起關注。此前,學力星球案已經于2024年5月、6月、12月分別組織3次庭審,歷時18天。庭審中,辯方已經提出質疑:本案電子數據提取及后續電子數據檢查如何實施?明顯不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的相關偵查人員,如何制作《網絡在線提取工作記錄》《電子數據檢查筆錄》?
對此,偵查人員甚至回答:“我們也不是都會,一邊百度學習一邊做”。
在查閱《網絡在線提取工作記錄》同錄后,我們發現:早在阿爾善分局跨省抓捕以前,2022年11月27日,阿爾善分局已經獲取學力星球電子數據及針對用戶信息、訂單信息、分銷獎勵的檢查結果;2022年12月19日,阿爾善分局已經對學力星球電子數據形成分析報告。光是得出分析報告的時間都比抓捕時間早了近兩個月。
學力星球案令人震驚的“竊取數據”事實,也再次成為“跨省趨利執法”的注腳。畢竟這起廣受輿論關注的傳銷指控,從一開始就被指“遠洋捕撈”。早在內蒙公安到北京跨省抓捕前,2022年10月,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對學力星球相關舉報作出處理,決定不予立案:“經查,學力星球公司資質齊全,未發現公司存在拉人頭分紅、網絡惡意傳銷違法行為。”
一、辦案機關涉嫌“竊取”數據:同步錄屏視頻里的真相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電子數據取證規則》第三十三條規定,網絡在線提取或者網絡遠程勘驗時,應當使用電子數據持有人、網絡服務提供者提供的用戶名、密碼等遠程計算機信息系統訪問權限。
現行法律法規從未有任何規定授權公安機關可以擅自侵入公司后臺、竊取公司運營數據。
按照規定,阿爾善分局首次合法提取學力星球電子數據的時間,應當是2023年2月5日抓捕任博等人之后。正如控方舉證所稱,阿爾善分局在2023年2月4日抓捕任博等人次日,開始提取學力星球電子數據,制作《網絡在線提取工作記錄》。但這一說法被同步錄屏視頻中的文件徹底推翻。
視頻顯示,在警方取證電腦的文件夾中,赫然存有修改日期為2022年6月27日的會員信息、修改日期為2022年8月4日的“美亞柏科.pptx”合作文件、2022年11月26日的代碼,2022年12月17日的訂單表.docx、分銷獎勵.docx、基本用戶信息處理.docx文件,以及2022年12月19日完成的電子數據分析報告等文件。
這說明:
2022年6月27日,阿爾善分局已經獲取學力星球會員信息。
2022年8月4日,阿爾善分局已經就學力星球App與美亞柏科接洽溝通。
2022年11月26日,阿爾善分局已經獲取學力星球代碼并通過虛擬機軟件開展測試。
2022年11月27日,阿爾善分局已經獲取學力星球電子數據及針對用戶信息、訂單信息、分銷獎勵的檢查結果。
2022年12月18日前,阿爾善分局已經獲取針對學力星球“用戶信息”“用戶推薦關系”“趙亮下線人員”“視頻圖書卡銷售體系”“視頻圖書卡銷售獎勵規則”的檢查結果。
2022年12月19日前,阿爾善分局已經對學力星球電子數據形成分析報告。
更關鍵的是,這些數據文件的生成時間,學力星球APP在2022年8月、11月遭受黑客攻擊竊取電子數據,學力星球后臺頻遭木馬攻擊,而同期警方電腦中已出現針對用戶訂單、分銷獎勵的檢查結果。若數據來源合法,阿爾善分局本應提交相應的《提取筆錄》和《檢查筆錄》,但這些文書始終“消失”在案卷中。
唯一的合理解釋是:警方或美亞柏科通過非法侵入企業系統竊取數據,再通過后續程序“補簽”文書,掩蓋違法行為。
二、民警不會查詢語句:見證人實際操縱數據提取
阿爾善分局偵查人員的技術短板,進一步坐實了數據竊取的非法性。民警王楠、李志剛在庭審中承認,他們對電子數據提取一知半解,坦承“我們也不是都會,一邊百度學習一邊做”。
然而,各個企業的數據庫查詢語句并非通用模板,而是針對其特定經營模式“量身定制”的代碼。例如,文件中披露的SQL語句需精準調用“用戶推薦關系”“分銷獎勵規則”等字段,這要求操作者必須深入理解企業數據庫結構和業務邏輯——這種能力絕非臨時搜索可得。
矛盾的核心在于:偵查人員既無技術能力,又如何獨立完成復雜的數據提取與分析?答案同樣藏在同步錄屏視頻中:實際操作的正是福建美亞柏科司法鑒定中心技術人員謝某敏。
視頻捕捉到謝某敏使用個人手機號(登錄迅雷賬號、操作數據庫查詢,而這一手機號關聯的微信、支付寶信息均指向其美亞柏科員工身份)。而謝某敏正是在《網絡在線提取工作記錄》簽字的見證人,美亞柏科司法鑒定中心則為本案出具了對于定罪至關重要的鑒定意見。
使用上圖登錄迅雷手機號182503*****在支付寶驗證,輸入姓氏“謝”,顯示“謝*敏”姓名驗證成功。
偵查人員王楠李志剛當庭陳述“謝某敏全程見證”,實際上,意味著謝某敏在阿爾善分局現場全程參與電子數據取證工作。
通過學力星球后臺查詢該手機號,謝志敏早在2022年6月24日注冊為學力星球會員,與案件存在直接利益關聯。這個從側面證實,阿爾善分局和美亞柏科司法鑒定中心2022年8月4日前就已經接洽,并在之后完成對學力星球的數據分析這一事實。
諷刺的是,美亞柏科作為司法鑒定機構,本應在案件立案后獨立、中立地出具意見,但其早在2022年8月已與阿爾善分局共享數據,深度參與了“犯罪線索”的制造。這種“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錯位,也暴露了鑒定機構與執法機關的利益共謀。
至此,這一“竊取數據”的時間和邏輯已經捋順,要么是“阿爾善分局親自竊取電子數據,分析電子數據”,要么是“美亞柏科竊取電子數據,分析電子數據,將成果提供給阿爾善分局”。
而無論是哪種情形,二者的行為均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相關證據都是不能被法庭采信的“毒樹之果”。本案真正應該追究的,是偵查人員和美亞柏科人員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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