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青島電視臺是想搞一個正能量普法節目,好好宣傳一下青島中院優秀案例的。
誰知道,在采訪過程中,李滄區的韓庭長居然會在表述中犯這種錯誤,結果導致網民誤以為是一名男子在行走過程中,被突然轉身的大媽撞到,反被索賠18萬8。
看了法院公布的現場視頻才知道,一切都鬧烏龍了。
原來撞人的并非是一名男子,而是女子來的,當時的大媽才59歲,是在打電話,沒錯!
但從視頻畫面來看,當時路上并沒有什么人,相反,后面正在行走的女子東張西望了,才沒注意到前面的大媽,兩人因此相撞了一下,大媽摔倒骨折了。
此案件,由于是法院是法院表述不當,已經在網上引起輿論影響較廣。
為此,央視新聞也轉發了案件的經過,并且詳細介紹案發情節,目的就是希望讓網民都能了解到真相是如何的。
你看這事鬧得烏龍,要說李滄區人民法院沒有一點責任,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法院方面也沒有深究網傳案情與真實案情出入的問題,而是誠懇地道歉了。
網友們看到這件事突然發生反轉后,評論區的風向也發生轉變了!
很明顯,看到原視頻后,網友們也理解了法院的判決,前方的大媽在放慢腳步之前,距離后面的女子還有很長一段距離,是女子沒看路撞上去的,所以要求女子賠付是沒有錯的。
說起來,法官用“未保持安全距離”也是沒錯,錯就錯在表述的時候讓人產生誤解。
雖然這個問題是已經解釋清楚了,但對于在普法過程中表述不當,還這么輕易就發布出來,結果造成這么大的輿情,網友認為一句簡單的道歉還是不夠的。
相關人員會不會受到相關處理,這也是網友關注的一個點。
對此,要是你有不一樣的看法,評論區已備好沙發,快落座一起聊聊你的想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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