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濟南市教育局官方網站發布《濟南市202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意見》提到,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可結合自身情況,自主確定錄取分數最低要求。自2026年起,在普通高中學校試點綜合評價招生。
全市推薦生試點學校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中,指標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年度招生計劃的60%
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包括指標生計劃、統一招生計劃和自主招生計劃。其中,自主招生計劃含推薦生、直升生(貫通培養)、特長生(含特色招生)等。為深入推進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自2026年起,在普通高中學校試點綜合評價招生,具體辦法另文公布。
認真落實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辦法,確保全市推薦生試點學校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中指標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年度招生計劃的60%。為方便學生走讀,經學校申請,非寄宿制市屬普通高中學校在確保分配至初中學校的指標生總額不變的情況下,可根據高中學校地理位置對初中學校的指標生分配數額進行定向調整。
民辦普通高中須在核定的辦學規模和招生范圍內確定招生計劃,并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推薦生試點學校自主招生計劃占比原則上不超過上一年度。
普通高中生源范圍由市教育局審批。原則上,市屬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各區縣所屬普通高中主要面向本區域招生。未經市教育局批準,不得跨區域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招生依據省教育廳有關要求執行。
2025年推薦生試點學校招收推薦生的范圍和人數原則上與2024年保持不變
2025年推薦生試點學校招收推薦生的范圍和人數原則上與2024年保持不變。報考推薦生需滿足以下條件:必須是初中學校優秀應屆畢業生;初中三年綜合素質評價總評等級須達到A級;原則上生物、地理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須達到A級;信息科技、綜合實驗操作、藝術、綜合實踐活動均須達到“合格”。
經市教育局批準實施貫通培養的普通高中學校,原則上可根據學校發展規劃,按照其培養方案從附屬初中(或集團內部初中)招收一定比例的學生。市屬普通高中直升生(貫通培養)方案報市教育局審批后實施;各區縣所屬普通高中直升生(貫通培養)方案經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市教育局審批后實施。各學校須將直升生(貫通培養)錄取結果向社會公示。
普通高中學校經市教育局批準,可從應屆初中畢業生中招收一定數量的藝體特長生,具體招生辦法詳見《2025年濟南市普通高中學校招收藝體特長生工作方案》。為積極推進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充分發揮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作用,普通高中學校可結合拔尖創新后備人才培養及學校特色發展需要,研究制定相應的特色招生方案,并在規定時間內報市教育局審批,招生方案審批后向社會公布。
報考特長生(含特色招生)的考生原則上應具備報考普通高中的條件,且綜合素質評價總評等級、生物、地理、道德與法治、歷史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須達到D級(含)以上等級,信息科技、綜合實驗操作、藝術、綜合實踐活動均須達到“合格”;報考藝體特長生的考生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招生學校按照已公布的錄取要求對取得特長生(含特色招生)測試合格證的考生擇優錄取。
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可結合自身情況,自主確定錄取分數最低要求
普通高中學校統一招生采用“分數+等級”的錄取辦法。符合報考普通高中條件的考生在達到報考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學科具體等級等要求的前提下,依據考生中考分數評價成績按照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報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其綜合素質評價總評等級、生物、地理、道德與法治、歷史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須達到D級(含)以上等級,信息科技、綜合實驗操作、藝術(含音樂、美術等,下同)、綜合實踐活動(含勞動,下同)均須達到“合格”。其中,報考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的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分數評價成績(含特殊考生加分)(以下簡稱“中考分數評價成績”),須達到全市普通高中志愿填報指導線(含)以上;報考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的考生,中考分數評價成績須達到所報考學校確定的錄取分數最低要求。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可結合自身情況,自主確定錄取分數最低要求,經市教育局批準后,在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布。
普通高中學校依據學生中考分數評價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和學科等級及志愿填報情況,從高分到低分,結合招生學校具體等級要求,按照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符合指標生資格錄取的考生,其綜合素質評價總評等級、生物、地理、道德與法治、歷史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須達到C級(含)以上等級;信息科技、綜合實驗操作、藝術、綜合實踐活動均須達到“合格”,且中考分數評價成績達到全市普通高中志愿填報指導線(含)以上。
志愿填報分為三個時段,考生最多有三次志愿填報機會
《意見》提到,在志愿填報方面,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采用全市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平臺,采取“先考試后報志愿”的辦法。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專業、代碼、招生范圍可通過平臺或《濟南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填報指導手冊》查詢。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成績公布后,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平臺填報高中階段學校志愿。
志愿填報依據錄取進程分為三個時段,考生最多有三次志愿填報機會。第一次志愿填報時,可填報提前錄取志愿(“3+4”本科、五年制高等師范教育)及普通高中指標生志愿或其他職業學校志愿,報考普通高中的只能填報一個指標生志愿。第二次志愿填報時,考生可填報普通高中或其他職業學校志愿,其中普通高中實施“平行志愿”填報辦法,每個考生可以填報三個普通高中志愿,學校之間可兼報。第三次志愿填報為普通高中調劑志愿或其他職業學校志愿。各類學校志愿填報時間及填報辦法詳見《濟南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填報指導手冊》。
普通高中要嚴格落實“零擇班”要求,新生分班須實行電腦派位,混合編班。
來源|濟南市教育局官方網站、濟南日報
編輯|陳吉康、張碩
復審|張侃
終審|王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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