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中級人民法院宣傳一起行人相撞成功調解案例,結果卻因提出的行人間安全距離概念遭受鋪天蓋地的網絡批評,認為法官照顧受傷的弱勢群體被告,使無過錯的原先承擔賠償,法官所敘述的事件中也顯不出撞人者的責任。
然而因為有清晰的視頻畫面為證,才發現原來不是原告突然停下導致相撞,而是被告在空曠的道路上不看前路才撞倒原告,絕非保護受傷的原告,反而是描述中掩蓋了被告的撞人責任。
整個事件可謂180大反轉,被告從被認為無辜到確實難逃責任,莫說承擔次要責任,就是主要責任甚至全責也沒大問題,但這種全網錯判絕非網友之錯,而是調解法官韓繼升在普法宣傳描述事件之錯——描述事實不準確、表述不當,雖然調解方案難挑過錯,但描述上幾乎顛倒了事實。
法官敘述是前方的打電話的被告突然停下轉身,后面的被告來不及減速直接撞倒原告,事實卻是兩者之間有充足空間,被告的轉身停住并不急促,而原告行走卻不看前路,徑直撞向左前方的原告,前者被想當然地認為是轉身停下的原告責任,后者則毫無疑問是不看前路的被告責任。
也就幸而有視頻為證,否則韓法官就是有嘴也說不清楚,被告承擔賠償絲毫不冤,調解結果也算公正,但從這一輿論事件中卻能發現一項驚人事實——法官業務能力無可挑剔,但描述事實卻漏洞百出,行人保持安全距離并不符合法律常識,借用汽車安全距離引起巨大誤解,因而是基礎的知識水平欠缺。
可以認為法官雖然清楚事實,卻不能準確表達出來,描述出來反而顛倒了事件真相,在了解事件詳情的法官看來問題或許不大,卻會讓不知情的人誤解真相,因此并非業務能力不行,而是知識水平不行,表達能力不足,不能用準確的文字表達出來。
這種言不表心的錯誤并非獨獨韓法官,整個普法宣傳團隊竟然沒有發現其中錯誤,竟順利通過在平臺公開播放,理解能力和表達能力也很成問題,故而這種問題其實普遍存在,有點知識水平,卻只是半瓶子晃蕩,是能代入角色感受一切,被直觀感受和情緒所裹挾,卻不能更進一步達到共情的程度,認識全貌并析出重點。
一個事例就是國防大學教授房兵,他曾公開說中國是敢跟美國玩核戰的國家,能跟美國手牽手退回石器時代,敢犧牲200個城市交換美國200個城市,代入角色的人會說房兵有種,彰顯中國威嚴,但共情的人卻會想到200個城市是中國中東部核心區域的10億以上人口,雖然用核威懾美國,代價卻是幾乎傾盡全國全族,但有人為批評房兵此種禍國言論鳴不平,正是被情緒裹挾的表現,只會代入角色,不能與被置于犧牲位置的10多億人共情,不能從代入的角色跳升出來看到全貌。
房兵言論可謂說傾盡全力能與敵人同歸于盡,如果為打勝仗掉個胳膊腿還沒什么,此種言論卻是只剩下半條腿健在,但以美國的科技實力更可能是僅犧牲一條腿,軍事專家是要為國家利益籌謀勝算的,而不是想著拼命只留下半條腿。
當然房兵是夸口講講,但作為軍事專家和國防大學教授,卻足以看出知識素養之低,總在想著與美拼命,為何不是友好相處呢?因為只會代入單一角色,試想再代入美國角色全面看待,就會發現代價太大而毫無核戰價值,反而攜手防止小國制造核彈才是正道,弱者和小國才會鋌而走險,大國需做的是規避風險。
能看到肉食者缺少共情能力,雖然業務能力上是正常處理,卻不能準確表達事實,使大眾嚴重誤解事件,可以說其知識水平不足,也可能是并不在意他人所感,不能與大眾共情,竟然是宣傳案例出現社會大眾同步認知的大反轉。
網民判斷對錯能力很高,認識到錯也會立刻調整,只要能被給予充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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