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長沙至昆明的東航MU5828航班上,有乘客打開了飛機的安全出口,引發關注。
視頻顯示,飛機機翼附近的應急艙門已被打開,有乘客情緒明顯驚訝。
據了解,航班落地后大家在機艙內等待了大約20分鐘,隨后便獲準下機,現場秩序總體平穩。乘客劉女士透露,打開應急艙門的是一名年輕男子,在飛機完全停穩后,未經許可擅自拉開了安全出口。
封面新聞消息,5月11日下午,記者聯系到了東航公司客服,其表示,當日上午8:42從長沙飛往昆明的MU5828航班,在飛機落地后確實發生了應急艙門被打開的情況。
目前,該男子已被警方帶走,事件具體性質仍在進一步調查認定中。
工作人員提醒到,飛機起飛前,廣播都會播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提醒乘客在飛機上應嚴格遵守安全規定,避免任何可能危及飛行安全的行為。
有網友猜測,安全出口打開意味著應急滑梯被放下,男子可能要賠付十幾萬元,甚至幾十萬元。
極目新聞報道,有航空業內人士表示,男子打開的該安全出口處并沒有應急滑梯,“這個安全出口打開后,乘客是可以順著機翼處的指引線滑下來的,沒有應急滑梯。”
另有業內人士表示,雖然此安全出口處無應急滑梯,但男子非機上專業人士,強行打開安全出口也有可能造成機門或其他部件的損害,飛機的具體損失還要機務人員檢查后才能確定。
2021年3月,一名男子在昆明機場乘坐客運航班,因嫌客艙悶熱,竟將臨近起飛的航班應急艙門打開。云南機場公安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張志健律師提醒,該乘客擅自打開飛機安全艙門,擾亂飛行秩序,危害飛行安全,如果情節較輕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公安機構可能對其采取罰款、行政拘留等治安管理處罰。
從民事責任角度來看,航班一般在起飛前會播報安全須知,乘務員也會告知乘客相關注意事項,若航空公司已經盡到提醒義務,該乘客仍然擅自打開飛機安全艙門,存在明顯過錯,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具體的賠償項目可能包括飛機安全檢修費用以及因檢修造成的航班停飛損失等。
來源|中國青年報、極目新聞、封面新聞、北京日報、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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