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么大年紀的人本該在家安度晚年,卻住在樓道里,連親生女兒都拒絕接他回家。
這事背后到底有什么原因?
昨天下午3點多,上海嘉定某小區,86歲的何老伯又一次上樓撬鎖,想回家住,結果被民警帶走。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其實,老人已經在樓棟底樓的過道里住了將近4個月,派出所都出警幾十次了。
這事還得從6年前說起,那年,何老伯的兒子因癌癥去世。自那以后,老人性格變得特別強勢。
孫女何女士說,爺爺經常持刀威脅、撬門入室,兒媳唐女士和曾孫女都被嚇得不敢出門,最后只能把他拒之門外。
其實,老人除了去世的兒子外,在江蘇泰興還有兩個女兒。
孫女何女士曾把爺爺送回泰興老家,讓兩個姑姑照顧,可老人又自己跑回了上海嘉定的小區。
從今年1月中旬開始,何老伯就一直住在樓棟底樓的過道里。
到了3月底,為了不讓老人的行為影響其他居民,也為了他的安全,派出所和居委會專門安排了兩名特保人員,24小時輪班陪著他。
據瀟湘晨報2025年5月13日22:43報道,江橋鎮民政部門多次找老人的兩個女兒和女婿談贍養問題,但一直沒啥進展。
3月18日,江橋鎮民政部門還給泰興當地民政部門發了公函,希望一起解決老人的贍養問題。
一個月沒回音,4月中旬又打電話催,還是沒結果。
老人大女婿的態度很堅決,他說:“按道理我們是不可能贍養的。就算現在把老爺子接回來也不行,得先把老爺子和他兒媳之間的糾紛解決掉。”
江橋鎮社會工作辦民政條線負責人陳玨提出,能不能先把贍養問題解決了,糾紛以后再說。
大女婿卻說:“不是綁架,我和老爺子通過電話,說在幫他解決贍養的事,但他說他死也要死在上海。你要真想通過法律途徑打官司,讓兩個女兒贍養老人,沒事,我就等你起訴。”
老人在泰興的兩個女兒情況不一樣,大女兒經濟條件還行,小女兒條件差些,之前還領過低保,現在已經取消了。
5月6日,事情有了點變化。
經過一個月的冷靜和溝通,老人表示愿意回老家或者住養老院,和孫女何女士的關系也緩和了。何女士說,如果爺爺住養老院,她愿意和兩個姑姑一起分擔費用,以后也會定期去看望,但老人的兩個女兒還是不同意。
5月7日中午,老人被送到了泰興,當地民政部門馬上把他送到兩個女兒家。
可老人又被拒之門外,只能暫住村委會。
更讓人意外的是,4天后的5月11日中午,居委干部發現老人又回到了上海,還是住回了樓底下。老人回來后,孫女何女士一家當天就搬走了。
小區居民說,老人行為確實有問題:“到處亂撒尿,隨便拿門口的東西。開始覺得他可憐,后來越來越過分,開窗就聞到一股尿騷味。”
還有人說,老人回來后抱怨沒安排好就送他回老家,老家什么都沒有,女兒身體不好又沒錢養不了他,他還要找兒媳要錢,讓兒媳把老家的房子修好。
【法律怎么說】
上海市老年委志愿者律師李東方說:“不管父母生前財產怎么處理,子女贍養老人是義務,不能撒手不管推給社會。有些子女覺得法律約束不了他們,這是錯誤的。把高齡老人放在外面,如果凍死或中暑死亡,就構成遺棄罪,會追究子女刑事責任。”
律師還說,老人住在公共區域也不對,影響了大家的正常生活。
他的過激行為也觸犯了法律:“老人睡在過道影響通行權;在綠地排泄破壞環境;物品堆在消防通道影響消防;戳爆孫女輪胎是破壞財物,輪胎價值超過5000元就構成刑事犯罪,子女也要負民事賠償責任。”
說到底,老人自己的行為確實有問題,但從法律和道理上講,兩個女兒也不能不管。
《民法典》規定,贍養父母是成年子女的義務,不管以前有啥矛盾,這事都得管。
老人戶口在泰興,兩個女兒也在泰興,所以要打官司也得在泰興。
說白了,還是得靠當地社區、司法、民政部門一起想辦法,給老人找個能安度晚年的地方。
【網友怎么說】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拿刀威脅,有危害公共安全嫌疑,加上兩個女兒都不愿意扶養,這老人可能真不好相處。”
也有人覺得:“丈夫去世后能贍養公公六年,已經算不錯了。”
這事其實就是個人行為和家庭責任的矛盾,老人做得不對,但子女也不能完全不管。
希望相關部門能幫忙協調,讓老人有個落腳的地方,也希望老人能收斂點,不再給別人添麻煩。
新聞來源:瀟湘晨報、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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