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嘉定一位86歲高齡的老伯,竟住在樓棟底樓的過道里近4個月引發廣泛關注。
據老人孫女說,自己的父親6年前因癌癥去世后,爺爺的性格就愈發強勢,多次持刀威脅、撬門入室等過激行為。母親唐女士,也就是何老伯的兒媳,還有他的曾孫女都看到他怕了,甚至連門都不敢出。在這種情況下,才無奈將爺爺何老伯拒之門外。
老人曾多次持刀威脅、撬門入室
其實,老人除6年前離世的兒子外,在江蘇泰興還有兩個女兒。老人孫女曾將何老伯送回泰興老家交由兩個姑姑照顧,然而老人又自行回到嘉定的小區。
近4個月來,屬地派出所已經出警幾十次。為了避免老人的過激行為影響其他居民安全,更為了保障老人的安全,3月底屬地派出所與居委商量,安排了2名特保人員,24小時輪班,寸步不離陪伴老人。
老人的境況令人唏噓,不少網友表示老伯無處可去是自己造成的。
網友稱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不過也有網友覺得,盡管老人有諸多可恨之處,但畢竟年齡大了,希望各方家屬好好協商,給老人一個安度晚年的去處,比如共同出資送老人到養老院。
有網友稱老人畢竟年齡大了,希望各方家屬好好協商,給老人一個安度晚年的去除
記者從社區民警這里了解到,老人在江蘇泰興的兩個女兒,大女兒經濟條件不錯,小女兒的情況差一些,曾領過低保補助,不過現在已取消。
老人住在樓棟底樓過道近4個月
對于贍養一事,江橋鎮民政部門曾多次與老人的兩個女兒、女婿溝通,卻一直沒有實質性的回應。
老人大女婿:你也知道的,按道理我們是不可能贍養的。哪怕我們現在把老爺子接回來也不行,要把老爺子和他兒媳之間發生的糾紛解決掉。
陳玨 江橋鎮社會工作辦民政條線負責人:我們是不是把老人的贍養問題先解決,然后再處理糾紛或者法律途徑起訴?不能把老人的贍養作為糾紛的綁架來處理。
老人大女婿:不是綁架,我和老爺子也通了電話說在幫他解決贍養的事情,但是他講,他死也要死在上海。我現在也是為了配合你,你如果真正要通過法律途徑來同我們打官司,要兩個女兒來贍養老人,那沒事,我就等你起訴。
老人坐在樓道外
江橋鎮民政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事發后,屬地派出所就曾至泰興市與當地村委會溝通過老人的贍養問題;今年3月18日,江橋鎮民政部門也向當地民政部門發出了公函,希望共同推進老人的贍養問題。
當地社會工作辦工作人員接受采訪
3月18日發的公函,由于1個月內沒有回音,4月中旬江橋鎮民政部門再次致電當地民政部門,但雙方的溝通仍沒有實質性推進。
泰興市張橋鎮人民政府社工辦工作人員:我們現在和村里核實下這個人的情況,然后讓村里來和你們溝通下協調下。
而在等待當地部門介入的同時,5月6日記者再次來到小區,發現樓底的鋪蓋已不見蹤影,老人的生活用品也被放進了幾只編織袋擺在路邊。
工作人員與老人溝通
老人的孫女何女士表示,雙方經過一個月的冷靜及溝通,事情似乎有了進展。老人表示愿意回鄉養老或者住在養老院,祖孫兩人的關系也有所緩和。
何女士 老人孫女:老人實際是一個比較自私的人,也可能是要男孩子不要女孩子,兩個女兒從小到大他是沒有照顧過的,她們也看不慣我爺爺,再加上姑父和孃孃在家也整天吵架,所以對爺爺老說,如果住在他們家生活是無法安寧的。
老人的孫子何女士接受采訪
何女士說,如果爺爺決定住當地的養老院,她愿意和兩個姑姑一起平攤爺爺的撫養費,以后也會定期看望他,然而老人兩位女兒并不同意。
當天下午,在居委的會議室內,社區民警、鎮民政部門負責人及居委干部就老人的回鄉事宜同何女士進行了當面溝通。
陳玨 江橋鎮社會工作辦民政條線負責人:我們和區里民政下面的救助站聯系好了,他們會和泰興這邊救助站溝通聯系,直接把老人送到泰興的救助站,泰興的救助站聯系村委會或者聯系女兒,接回去。
何女士 老人孫女:如果他到當地,兩個女兒對他還是不管不顧,如果當地政府也沒有強有力的支撐的話,到時候依然沒有地方可以去,可能還會再回來,這樣送過去對老人來說還是第二次傷害,這樣到后面他可能就誰都不信了。
陳玨 江橋鎮社會工作辦民政條線負責人:女兒不贍養老人可以起訴的,當地的村委會、當地的政府都會介入的,因為他戶口在那邊的,包括當地也有法律援助。
也許有網友會疑問,那為什么老人一定要被送回泰興老家呢?
首先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有贍養義務的主體僅限于成年子女對父母。也就是無論過往恩怨情仇如何,何老伯的兩個女兒都有承擔贍養老人的義務。
老人戶籍在泰興,拒不履行贍養的義務的兩個女兒也在泰興,即便老人要起訴兩個女兒,也是要向泰興當地法院提起訴訟,所以無論如何這件事都要返回泰興解決。
就在5月7日中午,老人被安全送到了泰興,當地民政部門隨即將老人送至兩個女兒家。但遺憾的是,老人依舊被拒之門外,暫住村委后4天。5月11日中午,居委干部發現老人又回到了上海,住回了樓底下。記者了解到,老人回上海后何女士一家就當天搬走了。
在評論區,恰巧有該小區的居民描述了自己所見老人此次回來的情況。
鄰居稱老人仗著自己的年齡當法外狂徒
5月13日,下午3時許老人又上樓撬鎖,想住進家里,被民警帶走。
法律界人士指出,贍養義務和家庭糾紛處理是兩個不同的法律范疇,因家庭糾紛而把老人推向社會,這種行為將受到社會的譴責。
李東方 上海市老年委志愿者律師:
因為不管父母生前財產如何處分,作為子女贍養老人是義務,不能一下子撒手不管推向社會。有的子女認為法律對她沒有約束力,顯然是錯誤的一種觀念。置之不理把高齡老人放在這里,如果天冷了凍死了、天熱了中暑死亡了,那就構成法律上的遺棄罪,會追究子女刑事責任。
律師同時指出,老人長期生活在社區公共區域,是一種侵犯社區公共權利的侵權行為。此前的某些過激舉動,也已觸及法律紅線。
李東方 上海市老年委志愿者律師:
老人睡在過道影響人家的通行權;在綠地里排泄破壞公共環境;老人物品堆放在消防通道,消防部門也要找他,把孫女的輪胎戳爆了,這個是破壞公私財物罪,只要輪胎價值達到5000元以上,就構成刑事犯罪 ,子女同樣要承擔一系列民事賠償責任。
這件事中老人自己的理念、行為的確種下“惡果”,但不論從法律還是倫理角度,老人的兩個女兒都不應該不負責任、消極處理。
此外,泰興作為老人戶籍所在地以及親緣紐帶所在地,希望在當地社區、司法、民政等部門的協調和介入下,老人可以有個去處安度晚年。
來源:新聞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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