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換證大年”
首批20年有效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陸續期滿
公安辦證窗口迎來了換證高峰
針對群眾關心的辦證換證問題
行政審批部門整理了
包括“如何換領居民身份證”等在內的
一系列熱點提問并給予答復
你想知道的都在這里
身份證相關問題
一、辦理條件
居民身份證到期、損壞或丟失的,本人可以在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或便民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損壞換領和丟失補領業務。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
身份證辦理日期大多在10—15個工作日,需要進行換證的居民可以結合自身情況,在身份證到期前1—2個月進行換領。
二、申報材料
(一)申請居民身份證換領的,提交居民身份證。
(二)申請居民身份證補領的,提交居民戶口簿或機動車駕駛證或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三)未滿十六周歲的,還需提交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
三、辦理方式
居民身份證業務現已實現“全國通辦”,不在戶籍地居住的市民也可以攜帶原居民身份證,選擇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政務服務中心、戶證中心、便民服務中心)身份證辦理窗口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
可以通過公安部門的網上預約平臺預約辦理時間或直接進行網上辦理,也可以通過自助服務終端完成身份證換領的申請和繳費等操作。
浙江戶籍居民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可以在“浙里辦”APP上申請網辦:
1、證件丟失或損壞
2、證件的相片、指紋信息采集時間未滿5年,且信息有效
3、證件有效期為10年及以上
掃碼查看寧波全市戶籍窗口
地址及聯系方式
四、如何申領臨時身份證?
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注意:臨時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從簽發之日起計算。
其他證件相關問題
一、如何辦理新生兒出生“一件事”戶口聯辦登記?
(一)基本條件
新生兒必須在浙江省內助產機構出生,或在家中、途中分娩后立即送往助產機構處理。
父母至少一方應為寧波市戶籍,并選擇在寧波市申報家庭戶內出生登記。
(二)辦理流程
在線申請: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或“浙里辦”APP進行在線申請。
提交材料:包括母親的身份證、父親的身份證、擬落戶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等。
登記確認:申請人收到常住人口登記確認通知后,應當于48小時內登錄“浙里辦-我的辦事”進行確認,對新生兒常住人口登記表信息認真核實,核實無誤后掃臉確認。
(三)注意事項
確保所有提交的材料都是最新的并且信息準確。
如果在辦理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建議直接聯系當地的公安機關或通過官方網站獲取幫助。
二、如何辦理流動人口居住登記?
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是指流動人口離開常住戶口所在縣(市)、設區市的市區,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居住,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1.成年人:申請人實名認證登錄浙里辦APP后,選擇“身份戶籍”項目中“流動人口登記”服務,依次按照“用戶須知-人臉驗證-在線填表-確認提交”流程進行辦理。
2.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由其監護人申報居住登記。
3.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近親屬,向其居住地所在派出所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代為申報居住登記。
三、如何辦理電子居住證?
(一)申領條件
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或者符合《浙江省居住證》互通互認條件,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規定申領《浙江省居住證》。
前款規定的居住時間自申報居住登記之日起計算。屬于居住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投資創業、引進人才的,申領《浙江省居住證》不受前款規定限制。
(二)申領流程
電子《浙江省居住證》申領及簽注業務以在線“掌上辦”為主、“網上辦”為輔,線下“窗口辦”為補充。符合申領條件的流動人口可以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或使用本人手機登錄“浙里辦”APP“身份戶籍”項目中“居住證服務”選擇“在線辦理”類型,通過身份驗證后,選擇居住地所在市、縣(市、區),選擇居住證申領類型,依次按照“告知承諾—在線填表—上傳材料—確認提交”,完成申請流程。
公安機關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簽發。申請人收到辦結短信通知后,通過“浙里辦”APP中的“我的證照”欄添加“電子居住證”,通過身份驗證后即可完成電子居住證的申領。
無法使用智能手機申領電子證照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由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辦事窗口(即線下)辦理相關業務,現場打印《浙江省居住證確認單》作為憑證使用。
四、如何辦理普通護照?
自2019年4月1日起實施出入境證件“全國通辦”,即內地居民可在全國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請辦理普通護照。
申請材料:
(一)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照片。
(二)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三)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注:未滿16周歲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交驗戶口簿。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交驗本人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定居國外證明。
(四)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國家移民管理局批準的其他材料。
(五)未滿16周歲的,由其監護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和監護人意見,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
(六)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除提交(一)、(二)、(三)、(四)項的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辦理普通護照的意見。
(七)現役軍人除提交第(一)、(二)項的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等)及復印件,以及具有審批權的軍隊系統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辦理普通護照的意見。
(八)換發普通護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項的申請材料外,還需提交原普通護照及復印件。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申請換發普通護照的,還需提交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
(九)補發普通護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項的申請材料外,還需提交原普通護照損毀、遺失或被盜的情況說明;因普通護照損毀申請補發的,還需提交損毀的普通護照。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申請補發普通護照的,還需提交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
(十)申請普通護照加注需提交申請表、有關證明材料、有效普通護照、居民身份證。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申請加注,還需提交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
五、如何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
自2019年4月1日起實施出入境證件“全國通辦”,即內地居民可在全國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
申請材料:
1.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申請人照片。
3.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也可交驗居民戶口簿;軍人應交驗軍人身份證明。上述身份證件須留存復印件或者電子掃描圖片。
4.按規定提交或者核驗指紋信息。內地居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有關規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還須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內地居民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須由本人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未滿16周歲人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由監護人或者監護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請。監護人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并留存復印件;監護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并留存復印件。
六、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到了,如何換領新證?
(一)網上辦理
1.下載并登錄“浙里辦”APP,搜索“期滿換領機動車駕駛證”并按提示操作。
2.使用“交管12123”APP進行換證。
通過線上辦理換證業務時,需確保在換證前已在寧波市各聯網醫院完成體檢(6個月內有效)。
(二)就近辦理
1.前往警醫郵服務點,攜帶本人身份證和駕駛證,完成便民體檢和拍照。
2.車管所后臺審核后,郵政人員將送證上門。
(三)現場辦理
1.攜帶有效的身份證明原件、車管所現場提供體檢、拍照業務。
2.如果需要代辦,需提供有效體檢結果,同時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明原件、駕駛人本人在交管12123或支付寶(搜索寧波交警)制作的電子委托。
(四)注意事項
1.確保所有材料齊全且有效,特別是體檢結果需合格。
2.如果駕駛證有效期超過一年未滿三年,需前往車管所現場辦理恢復駕駛資格業務。
3.存在交通違法行為或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畢的情況下,無法辦理期滿換證業務。
七、機動車駕駛證遺失,如何補辦?
(一)準備材料
身份證明(身份證原件)。
近六個月內一寸免冠白底彩色證件照。
如果由他人代理,還需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明原件、駕駛人本人在“交管12123”或支付寶(搜索寧波交警)制作的電子委托。
(二)辦理方式
窗口辦理:備齊資料到當地車管所辦理。
網上辦理: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申請補換證,按照系統提示提交相關信息和材料。
前往警醫郵服務點,攜帶本人身份證,完成便民拍照、補證業務。
(三)辦理流程
到車管所或通過網上平臺提交申請。
提交準備好的材料,包括身份證明、照片等。
如果是委托他人代理,還需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明原件、駕駛人本人在交管12123或支付寶(搜索寧波交警)制作的電子委托。
(四)注意事項
補辦機動車駕駛證后,原駕駛證將作廢,不得繼續使用。
在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機動車駕駛人不得申請補發。
八、如何開具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
個人因從事特定職業、擔任特殊崗位、出國定居等需要以其無相應犯罪記錄為前提的正當事由,可以向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派出所申請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一)線上辦理
實名登錄“浙里辦”APP、支付寶“浙里辦”小程序搜索“無犯罪證明”,點擊在線辦理。
(二)線下辦理
1.本省戶籍的可向省內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派出所申請。
2.居住登記滿6個月的外省市流動人口可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請。
3.港澳臺居民和居住時限符合要求的外籍人員,向居住地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
來源|寧波公安 寧波發布
編輯 |戎畏畏
審核|趙思舜 胡孟才
慈溪·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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