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事組織(IMO)新出臺的排放框架主要針對航運業,但其對未來超級游艇的潛在影響可能極為深遠……
國際海事組織(IMO)近日通過了旨在到2050年實現溫室氣體凈零排放的里程碑式法規,標志著可能很快影響全球超級游艇運營的重大轉折。盡管直接影響目前針對商用船舶,但總噸位超過500噸或進行國際航行的超級游艇需為變革做好準備。
這些草案法規于2025年4月舉行的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第83次會議(MEPC 83)上獲得批準,引入了強制性全球燃料標準及新的溫室氣體排放全球定價機制。該法規計劃于今年晚些時候正式通過,并從2027年起強制執行,將成為首個覆蓋整個全球行業的排放定價體系。初期將僅適用于5000總噸以上的船舶——這類船舶約占海事排放總量的85%。
盡管目前大多數游艇噸位低于此標準,但國際海事組織的法規歷來具有向下擴展趨勢,現行《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MARPOL)標準便是一例。以商業形式運營或頻繁進行國際航行的游艇可能很快面臨港口當局、船旗國和包租客戶更嚴格的審查。
會議閉幕時,IMO秘書長Arsenio Dominguez贊揚了成員國本周展現的合作精神與承諾。他表示:“批準《MARPOL附則VI》修正案草案、強制實施IMO凈零框架,是我們應對氣候變化集體行動的又一重大進展,標志著航運業的現代化,并證明IMO正在履行其承諾。若想為成功通過法規創造條件,持續協作、開展對話并傾聽各方意見至關重要。”
解讀IMO新規核心
該框架圍繞兩大支柱:全球燃料標準(Global Fuel Standard)和全球經濟措施(Global Economic Measure)。燃料標準要求船舶采用從油井到尾流(well-to-wake)的全周期計算方法(涵蓋燃料生產至消耗的全過程排放),降低溫室氣體強度。
經濟措施則規定,船舶若超出燃料強度閾值需購買補救性排放單位作為經濟處罰;表現優于標準的船舶可獲得剩余單位或經濟獎勵。通過這些機制籌集的資金將注入新設立的IMO凈零基金(IMO Net-Zero Fund),用于支持全球海事脫碳項目,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相關計劃。
對未來超級游艇的潛在影響
這些措施可能加速游艇制造商與船東轉向替代燃料、生物燃料、混合動力系統及先進能效技術的進程。部分領先船廠與游艇運營商正戰略性地投資綠色技術,以確保其項目符合即將到來的監管變化。
IMO推出的經濟激勵與懲罰機制或將影響投資決策、改裝策略以及船東、船廠與供應商之間的關系。可持續實踐可能成為決定包租吸引力、轉售價值與港口準入的關鍵因素。
變革已至
IMO凈零框架預計將于2025年10月正式通過,2027年開始實施。對于面臨多年建造周期的游艇制造商和投資大規模改裝的船東而言,這一時間表比表面看來更為緊迫。
此進展突顯出一個重大轉變:環境考量正迅速成為超級游艇行業不可回避的要求。與其坐等合規強制實施,當下的主動應對或許是戰略性且最終更具成本效益的選擇。
對于一個以創新為榮的行業,誰能最早且最有效地適應IMO新規,將成為值得關注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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