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車沒有三者險。”
2025年4月,北京朝陽區北苑東路附近,一起常見的交通事故發生:一輛出租車追尾前方私家車,造成雙車車輛受損。
責任認定清晰,事故不復雜。北京交警亞運村支隊依據簡易程序,判定出租車承擔全部責任。但在處理過程中,肇事出租車司機的一句沒有三者險的說法引發了前車司機張先生的疑問。
三者險全稱為第三者責任險,指的是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在上述事故中,當前車司機要求走保險理賠時,司機遞來一張交強險保單,說道:“只有交強險,三者險我們公司不上。”緊接著又補充:“我們有內保。”
“內保”這個行業黑話,令第一次聽到它的人往往不知所措。在進一步了解中,汽車預言家發現,這不是某家公司的特例,而是出租車行業中一種被默認接受的運行方式——不為車輛投保商業第三者責任險,而是由司機繳納一筆“內保”費用,由公司設立內部“賠償資金池”,發生事故時“視情況賠付”。
缺乏標準保單、統一監管和法定賠付規則,這樣的“保險替代品”如今似乎正在成為北京約6.6萬輛出租車的主流做法。
上述事故的前車司機張先生將經歷發布到社交平臺上之后,有網友留言,原本以為交通中最有風險的出租車應該足額高額投保三者險,卻發現根本就不投保,真是一個黑色幽默。
“三者險?買不到,也不會買”
根據有關機構的統計數據,北京目前運營出租車約6.6萬輛。其中絕大多數車輛由大型出租車公司或車隊統一管理,司機采用租賃承包形式每日營運,車況由公司維護、保險由公司安排,理論上是整個城市最規范的公共交通服務載體之一。
但實際上,這些車輛中有相當比例沒有購買商業三者險。
在汽車預言家梳理與核實的過程中,多名來自不同車隊的出租車司機都明確表示:公司不給買三者險,司機想買也買不上。
根據汽車預言家了解到的信息,之前有保險公司給出租車的百萬三者險報價為九千多元。隨著新能源出租車的普及,百萬級別的出租車三者險報價已經隨著整個新能源保險基數的提升來到了1.5萬的水平。
“交強險是強制的,公司會買。但三者險,保險公司很多都不愿意保出租車。特別是新能源車,修起來貴,事故率也高,沒人愿保。”一位銀建公司司機表示,“公司說有內保就行了,我們也只能信。”
所謂“內保”,是公司設立的內部事故統籌基金。在走訪中,有出租車司機表示,司機每月繳納一定金額,常見為300元左右,全年三千來塊錢。出事故后,公司根據情況決定是否賠償及賠付額度。
以北京銀建出租車公司為例,該公司官網公開數據顯示旗下運營車輛約1.1萬輛。若每輛車每年繳納2000至3000元內保費,僅一家企業內保賬戶年沉淀資金就可能高達2200萬元至3300萬元。
這是一筆龐大的資金池,卻并不具備保險屬性:它沒有向金融監管機構報備,不受銀保監會監管,司機無法查看賠付明細,也無第三方機構對資金池進行審計。賠不賠?賠多少?流程如何?司機不知道。
汽車預言家了解到一個案例。今年年初,北京的李女士同樣被出租車追尾,李女士要求跟更換后備箱金屬件,但出租車公司堅持要維修,雙方僵持不下。最后李女士選擇用自己的保險走“代位賠償”。李女士表示,換件維修要接近10000塊,但鈑金噴漆只有不到兩千塊。出租車公司堅持控制在兩千以內,走交強險。(交強險強制覆蓋2000塊錢第三責任險)。
在張先生的社交媒體下,很多人留言表示,看起來現在要離出租車遠一些了。自己撞了出租車,誤工費,修車費啥都要賠;出租車撞你,你能接受就賠,不能接受就扯皮。
正因為如此,在日常事故中,其它交通參與者往往意識不到自己面對的是一輛“沒有保險”的出租車;而一旦事故金額超出交強險限額,賠償協商將進入一個模糊、封閉、冗長的“內保流程”。
“你可以報公司,但公司怎么賠、什么時候賠、賠不賠得完,都說不準。”一位司機坦言。
內保制度之內,風險責任之外
“出了大事,內保最多賠一部分,剩下要么司機掏腰包,要么就拖。”
在與多位出租車司機、法律人士及保險業內人士的交流中,“內保”的局限性暴露無遺。它并非真正的保險機制,而是公司與司機之間一種“半互助、半強制”的事故風險處理方式。
理論上,司機交了錢,理應享有清晰的理賠規則。但實際上,多數司機并未見過一份正式的“內保協議”或賠付條款,只是口頭告知遇到事情不要怕。但事實上往往發生事故后流程混亂、賠付標準不透明。更關鍵的是,一旦事故金額巨大,或涉及人員傷亡,公司往往采取壓賠、分期、讓司機“自負部分責任”等方式進行“內部協商”。
“它沒有明確的法律責任,也沒有保障被害方能如期獲得賠付。如果公司拒賠、資金不足或倒閉,司機和受害人都將處于極不利地位。”
此外,保險業內人士指出,內保制度長期沉淀資金,未必全部用于理賠用途。尤其在公司資金調配靈活、監管缺失的背景下,存在挪用、虧空等風險。“像大型的出租車公司制度完善,能夠兼顧統籌賠付。有的小公司,在資金的使用上,未必能夠規范”。
“這筆錢理論上是賠事故的,但實際怎么用,公司說了算。”
司機交了錢,公眾以為對方有保險,卻在關鍵時刻發現,自己面對的是一個沒有保單、沒有合同、沒有監管的黑箱。
出租車的路上風險究竟如何解?
在現行法律框架下,交強險是機動車上路的法定要求,三者險則是由車主“自主選擇”的商業險種。但因為路上不確定行因素太多,大多數私家車車主會選擇足額超額投保三者險。
一位保險公司的業務員表示,十年前大家投保三者險一百萬已經很高了,現在大家基本上都是200萬、300萬起步。“沒辦法,現在一出事太貴了”。
“國家規定機動車道路行駛投保交強險即可”。有行業專家表示,如果客運管理部門出臺強制性規定的話,可能在制度層面和頂層法律沖突。根據各地的實踐來看,所謂的出租車輛投保三者險,大部分作為行業公約一類的指導意見,很難變成制度性的約束。
這一留白,恰恰成為企業規避責任的制度豁口。保險公司因風險高、賠付重逐步退出出租車三者險市場,公司便以“買不到”為由,普遍推行“內保”。
北京市交管局工作人員表示:“交管部門只負責事故責任判定,對是否投保三者險不歸交管部門管理。”北京市市政12345熱線回應:“這個事情需要等待有關部門的準確答復。”
而根據銀建出租車公司工作人員的說法,如果公司車輛交強險存在,通過相關檢測,實際上車輛就能合法營運。
問題是,出租車不是一般車輛,它屬于公共交通系統、直接面向大眾提供服務,其發生的事故風險遠高于私家車,涉及面更廣、社會影響更大。
“應該說這是不合理的。”律師指出,“一個承擔公共運輸責任的系統,本來發生事故的概率就高,如果連最基礎的商業保險都缺席,是對其它交通參與者的不負責任。”
但也有行業人士指出,如果出臺強制規定,要求出租車投保第三者責任險,是不是一種新的制度性越位?有違于當前整體性減輕運營壓力的宏觀導向。比如到底是投保100萬還是200萬?誰來規定;的哥的姐、出租車公司多出來的成本如何分攤?這恐怕也會引發新的問題。“內保不失為一種方式,是否考慮由監管部門或者保險公司介入,將內保資金按照保險資金的形式管理起來,將內保規范化,只供出租車投保,可能也是一種思路”。
有租賃行業的人士表示,類似內保的方式在神州、一嗨等大型租賃車輛平臺也有出現。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出事的車輛是少數,但是要投保就是每一輛車都要投保。通常做法是交強險+5萬左右的三者險到保險公司。超出部分,由公司根據用戶租賃時候選擇的三者險范圍進行理賠。投射到出租車,是不是能夠根據出租車一年的平均出險金額,折算出一個強制投保的三者額度,在成本和保障之間達到平衡,減輕所謂內保的運營壓力。同時設立普惠性的大額三者保險,供司機和出租車公司按需購買。
不過,現階段的問題仍然是當前所謂的投保邏輯,讓出租車暴露在保障不健全的事故風險中。而“內保”這一聽似溫和的替代方案,實則讓所有人陷入一場無責任、無規則的賠償博弈。
乘客以為坐的是有保障的營運車輛,實際上只是一個只買了交強險的“鐵皮殼”;司機以為交了內保就能應對事故,真出大事時卻發現賠不起、兜不住;公司以為收了錢就能規避責任,而最后為風險買單的,往往是無力反抗的個人——司機或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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