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周辦案閱卷,花費了大量時間,拖更太久。
最近發生了一個事情,給了點寫作靈感。
就拿來作為引子,談談律師在辦理認罪認罰案件的一些注意事項。
一個咨詢案例,已一審判決,家屬認為判得過重,想要上訴,問我意見,我說既然委托了律師,建議首先問他,他比我更清楚,更有發言權。
于是乎,家屬抱怨了一通,說這個律師沒用,在開庭的時候幾乎沒說什么話,感覺很懼怕辦案單位。
類似抱怨我聽到了不少,包括我本人都要引起警惕。
需要我們好好地總結,為何會普遍存在這個問題。
以我的經驗判斷,應該歸結于辯護工作可視化程度不夠,未與當事人及家屬做好溝通工作。
認罪認罰案件的特殊之處在于,案件大部分工作幾乎集中在庭前完成。
而部分家屬錯誤認為,一審庭審才是案件定罪量刑的關鍵。
因此,必須做好溝通工作。
可以從以下方面去開展工作:
一、辯護工作及時反饋
會見、溝通、調查,要及時給當事人及家屬反饋,千萬不能埋頭辦案而不與他人溝通。
二、辯護方案實時探討
在每一個時間節點,有了新情況就把家屬喊過來交流情況,或者電話溝通也行嘛。
要讓他們知道,發生了什么事情,要如何應對,律師為此干了什么工作,有些工作需要家屬配合的,也要實時探討,讓大家都參與進來。
不要讓家屬覺得錢付了就是律師的事情,律師也不溝通,這不行的。最終結果可能是,結果不好,別人不滿意,甚至結果好也未必滿意。
三、注意答疑解惑
別人不問你,不要以為別人沒有問題,只是礙于情面,不便直說。
比如,你一定要讓他們知道,為什么檢察院會這樣定,定罪量刑的層面,值得與他們好好說道。
這樣,別人就理解你盡力了,這個結果是能夠爭取到的最好情形,自然抱怨就少了。
開庭前,務必再次與當事人和家屬解釋清楚什么是認罪認罰,認罪認罰的案件,主要工作已在前面完成,庭審中,只要對定罪量刑沒有意見,當事人和律師都可以少說話,法院基本上會按照檢察院給的建議量刑來判。
這樣,家屬自然就明白了。你不解釋清楚,別人看到你不發言,肯定出現前面例子的情況,誤解你拿錢不辦事,你膽小怕事,結果再好,未必滿意,結果不好,一通抱怨。
看了一部電影叫《破·地獄》。
破地獄原本是廣東、福建和香港地區一年一度盂蘭盛會里,喃嘸師傅們用來超度游魂的儀式,在葬禮上并不多見,在香港卻是殯儀業的重頭戲。
在這一行,完成一場葬禮,光有殯儀經理是不夠的,得“一文一武”才行。殯儀經理屬于“文”,那么搭檔喃嘸師傅則是“武”。
其中一句臺詞說“ 你們喃嘸師傅,負責超度先人,我們殯儀經紀,負責超度活人。”
刑事辯護同理,嫌疑人在內,家屬在外,兩者都需要“超度”,只有一方是不夠的。
作者簡介:貴陽律師,律所主任,貴州省市律協委員,司法部死刑復核援助律師,辦有無罪免死不起訴緩刑等案例。15599189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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