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第一章第十三條規定,自2022年起每年5月15日“國際家庭日”所在周為“全國家庭教育宣傳周”。
今年5月12日至18日是全國第4個家庭教育宣傳周。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提升轄區群眾家庭教育水平,營造良好的家庭氛圍,富川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開展家庭教育系列宣傳活動。
普法微視頻
視頻放送
5月13日,富川法院通過拍攝普法微視頻的形式,提醒家長們: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應當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發展狀況,尊重其參與相關家庭事務和發表意見的權利。
案件回訪,助力家長依法帶娃
5月14日,富川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何娟,富陽人民法庭(家事審判團隊)與縣婦聯干部組成回訪組,共同開展案件回訪工作。
回訪組一行先后到柳家鄉、麥嶺鎮、葛坡鎮,對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婚姻家事重點案件進行入戶回訪幫教,助推家庭教育落地落實。
入戶回訪
走訪過程中,回訪組面對面與當事人交流,詳細了解孩子們生活、學習、心理等方面情況,以及家長在孩子教育方面存在的困惑,有針對性的向家長釋明《家庭教育促進法》的重點內容,督促其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理念,為孩子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家庭環境。
發放相關資料
同時,向家長發放《家庭教育促進法》、《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等相關宣傳資料,引導家長依法帶娃。
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督促履行監護職責
近日,富陽法庭在審理一起涉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糾紛案件中,發現小A(化名)母親作為監護人,因與小A父親感情不和分居,長期在外居住,對小A的日常陪伴、心理關懷不足,存在怠于履行監護職責的情況。
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
考慮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和長遠發展,5月15日,承辦法官聯系小A母親到庭,耐心了解情況、釋法明理,并依法向其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教育其要關注孩子身心健康,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給予孩子關心和陪伴。
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下一步,富川法院將持續延伸審判職能,結合家庭教育指導、引導和督促監護人依法帶娃,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以司法力量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2025年第48期】
出品:富川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供稿:研究室 甘秋蓮
編輯:甘秋蓮
審核:熊秋霞
公告聲明:本公眾號文章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